當我們秉持著“媒體是壹個維護正義、守護正義的群體”的認識時,有沒有想過,其實很多媒體已經悄然發生了變化,成為了某些人斂財的工具?當我們堅持衛生系統“拯救生命,弘揚革命人道主義”的理念時,是否意識到衛生系統的蛀蟲已經大規模蔓延,嚴重敗壞了衛生部門的聲譽?近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壹起假記者敲詐勒索案:壹名60多歲、初中文化程度的男子,打著記者采訪的幌子,在山西省靈石縣向多家企業非法勒索巨額資金。這件事確實在當地引起了不小的轟動,輿論壹片嘩然。壹時間,關於記者職業道德和監管部門缺位的評論鋪天蓋地,令人深思,發人深省。
發生了什麽:
被告人劉啟全是山西省霍州市人,1949出生於北京,初中文化,無工作。2010年6月,張、何旭、劉啟全自稱是全國生態文明記者團組委會下屬的《保健時報》記者,以受《保健時報》總編輯張國法委派為由,來到山西省靈石縣采訪。張在與政府部門接待人員的交談中,介紹劉啟全是他們報社的劉部長,並誇口說劉啟全認識很多中央領導,人脈廣,渠道廣。而劉啟權則聲稱,他來的時候已經和省領導打過招呼了。他不僅可以正面報道,還可以讓事情變得更糟,搞垮企業。企業工作人員怕劉啟全等人不負責任地寫,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給了劉啟全1萬元。我才知道劉啟全不滿意。在與另壹名企業員工楊的電話交談中,他聲稱交口縣的企業問題很大,將被責令關閉,這使該企業員工感到害怕。於是,劉啟全在太原某招待所敲詐楊20萬元。案發後,劉啟全被公安機關抓獲。
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啟全以擔任全國生態文明記者團組委會成員為名,采取欺騙手段,多次向企業職工敲詐勒索,非法占有巨額資金,符合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至此,罪犯劉啟權壹案得到了應有的懲處。但是,這樣的結果能堵住人民群眾的長嘴嗎?其他人和組織在劉啟權敲詐案中扮演了什麽角色?讓我們透過案件的重重迷霧,揭開隱藏的黑暗。
在劉啟權敲詐案中,正是劉啟權等人拿著全國生態文明記者團組委會秘書處的介紹信,打著衛生部下屬的《健康時報》的旗號,讓當地政府和企業相信這是媒體部門正常的公務行為,從而為劉啟權敲詐創造了條件。那麽,全國生態文明記者團組委會秘書處是壹個什麽樣的組織,這個組織和健康時報是什麽關系?
經警方調查,全國生態文明記者團組委會秘書處不屬於新聞單位,也沒有在新聞出版總署備案,屬於非法組織。另查明張是《健康時報》記者的妹妹。她只有小學文化程度,根本不具備《記者證管理辦法》規定的申請條件,卻持有張果頒發的《健康時報》記者證。何旭也不是記者。他連偽造的記者證都沒有,卻在網絡和平面媒體上到處冒充記者。在劉啟權案發前,曾指派張、劉啟權等人頻繁出沒於山西、陜西、甘肅、寧夏、內蒙古、新疆等地,對當地多家房地產、能源企業進行類似敲詐勒索,獲利頗豐。
此外,在百度詞條上可以查到,健康時報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新聞出版總署批準,由衛生部主管,中華預防醫學會主辦,面向全國人民服務的科普類報紙。辦報宗旨是宣傳預防為主的國家衛生方針,倡導科學保健,提高生活質量。向公眾宣傳預防保健專業知識,增強讀者自我保健意識,交流保健經驗;宣傳和展示醫療、醫藥、保健行業的整體形象,促進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
然而,我們不得不悲哀地指出,盡管我們不願看到擺在面前的鐵的事實,但張國法控制的《保健時報》已經完全違背了它的辦報宗旨。而不是關註和宣傳預防保健的專業知識,完美展現了自己的巨大努力,《保健時報》成為關註能源、房地產企業相關問題的媒體。張國法把無業人員網羅在手裏,互相配合,互相利用,各取所需,四處尋找暴露點敲詐騙錢,大合唱“捉拿放曹操”,然後壹起分贓。遇到阻力,持證記者會出面擺平,假記者也會因為背後有真記者甚至報社的支持而變得膽大妄為。至此,健康時報自然變成了壹個藏汙納垢的地方。
在劉啟全敲詐勒索案中,張國法等人利用《保健時報》平臺,持《保健時報》發放的記者證,利用非法組織全國生態文明記者團組委會秘書處,打著關註環保的旗號,到處欺騙不明真相的群眾,非法勒索巨額利益。廣大受害企業和受災省市宣傳部門已向新聞出版總署舉報,但舉報材料猶如大海裏的泥牛,杳無音信。作為主管部門的衛生部和作為主辦方的中華預防醫學會,並沒有對張國法控制的《健康時報》采取任何監管措施,使得張國法等人的行為沒有得到有效遏制,不明真相的人們繼續面臨侵權的危險。這種現象不僅有悖於社會公平正義,背後還可能隱藏著驚人的失職和腐敗。我們希望衛生部等相關監管部門徹查張國法控制的《健康時報》的問責,還公眾壹個正常公正的輿論環境,還社會壹個安定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