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所、按摩之類的不屬於醫療機構,絕對不允許從事醫療執業。
醫療資質是衛生系統認可和監管的,執業範圍會納入認證,如骨科、內科、婦科等。有行醫資格的個人要行醫,必須在合法的醫療機構從事持證行業。會所屬於市場行業,不屬於醫療行業,根本不是壹回事。
個人取得醫師資格,但在不具備醫師資格的機構行醫的,屬於非法行醫。(比如有人有資質,但是在黑診所搞醫療,就是非法行醫。)
如果妳已經取得了醫療執業資格,但是妳正在進行的診療行為並不是妳自己的執業資格,那麽無論妳從事的機構是否是具有醫療執業資格的機構,都是非法行醫。(比如骨科醫生從事兒科、心內科等其他學科的診療工作,無論是在黑診所還是合法醫療機構,都是非法行醫)。
同時,只有被認定具有行醫資格的機構和人員才能開展醫療,而且必須在審批範圍內。比如壹個醫療機構的審批項目包括婦科、兒科、婦幼保健,那麽只能開展這些醫療服務,其中使用的醫務人員也必須在各自的持證範圍內執業,並在當地衛生局備案其執業地點。
壹個機構壹旦被衛生系統批準提供醫療服務,它就屬於壹個醫療機構。會所不屬於醫療機構。只能負責養生,絕對不允許從事診療。
總之,所有跟“醫”字有關的機構和人員都是衛生系統批準的,會所和醫療機構根本不是壹回事。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屬於醫療機構,由衛生局審批。工商局發什麽營業執照,是從事商業活動的許可證,和醫療服務無關。舉個誇張的例子,會所類似於酒店,裏面的工作人員不需要嚴格的專業認證,最多只接受壹點點培訓,無權從事專業的診療工作。醫療機構是專業機構,其中執業醫師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和專業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