擋土墻施工方案
1.測量放樣:用全站儀放出擋土墻邊線,劃出開挖範圍,釘好樁位,在施工現場附近布設控制樁。
2.基坑清理和基底處理:根據測量放出的基坑施工範圍和設計深度進行開挖。墻基礎應置於可靠的巖層上,基礎應埋於1 ~ 2m強風化基巖層中。如果地基與設計不符,應報請監理工程師變更施工方案。
3、模板安裝
a、模板制作:鋼模板應采用標準化組合模板。組合鋼模板的組裝應符合國家現行規範和標準。各種螺栓連接應符合相關標準。鋼模板及其配件應按標準加工圖加工,成品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b、模板安裝:模板和鋼筋安裝工作應協調進行,妨礙鋼筋綁紮的模板應在鋼筋安裝完成後安裝。安裝側模板時,應防止模板移位和變形。基礎側模板可在模板外支撐固定。澆註在混凝土中的拉桿是否拔出,應采取相應的措施。對於小型結構,可以用金屬絲代替拉桿。模板安裝後,應檢查其平面位置、頂標高、節點連接及縱橫向穩定性,合格後方可澆築混凝土。澆築混凝土時,如發現模板可能超過允許偏差變形值,應及時校正。模板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防傾覆設施。
4、混凝土生產和運輸
a、混凝土攪拌:攪拌混凝土配料時,各種衡器要保持準確。骨料含水率應經常檢測,雨季施工應增加檢測次數,以便相應調整骨料和水量。混凝土拌合物應攪拌均勻,顏色壹致,運至現場時不得出現離析和泌水現象。混凝土用罐車運輸,使澆築工作不間斷。並使運輸到澆築地點的混凝土仍保持均勻性和規定的坍落度。混凝土因路途遙遠運到澆築地點後,在混凝土施工前,應在罐車內再次攪拌1 ~ 2分鐘。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混凝土進行施工。
b、混凝土澆築:
澆築混凝土前,應對支架、模板、鋼筋等進行檢查並記錄,符合設計和施工要求後,方可澆築混凝土。澆築混凝土前,應清理模板內的雜物和積水。模板如有縫隙,應用海綿條或雙面膠粘牢,模板上塗脫模劑(不得使用廢機油等油)。
澆築混凝土時,使用插入式振搗器振搗,不得漏振或過振。混凝土應按壹定的厚度、順序和方向分層澆築,上層混凝土應在下層混凝土初凝或可重新成型前澆築。混凝土分層澆築的厚度不應超過30㎝。第壹層混凝土施工結束後,人工澆築毛石,按照規範要求澆築完成後進行下壹層混凝土施工。混凝土直接從高處傾倒時,其自由傾倒高度不應超過2m,以免離析。下落高度超過2m時,應通過串筒、滑筒或振動滑筒等設施下落。當下落高度超過10m時,應設置減速裝置(應在串筒的不同高度設置多向擋板)。桶下混凝土堆積高度不得超過1m。
澆註應連續進行。如因故必須停止時,停止時間應小於初凝時間或前壹層混凝土的重塑時間。施工縫的位置應在混凝土澆築前確定,宜留置在結構中剪力和彎矩較小且便於施工的部位。混凝土澆築完成後,應及時修整混凝土外露表面。初凝後,應抹第二遍,並壓光或塗刷。當暴露面積較大或氣候惡劣時,應加氈保護,但在養護前,覆蓋物不得接觸混凝土表面。
碎片、灰塵等。表面上的片石應在混合前清除。片石摻量壹般不超過砌體總體積的25%,施工控制在20%。攪拌時,石塊不得隨意拋擲,凈距不得小於100mm,距結構側面和頂面的凈距不得小於150 mm,石塊不得觸及預埋件或直接觸及基底和模板。
5、混凝土養護和模板拆除
澆築完成後,初凝後盡快覆蓋灑水養護。覆蓋時,不得損壞或汙染混凝土表面。當混凝土覆蓋有模板時,模板在養護期間應始終保持濕潤。養護標準是經常保持混凝土表面濕潤,養護天數不少於7天。拆模:拆模應按設計要求的順序進行。如設計無要求,應遵循先支後拆的順序,拆除時嚴禁丟棄。支架和拱的卸載應根據擬定的卸載程序進行,並應在幾個周期內完成。卸載量開始應該很小,然後逐漸增加。縱向要平衡卸載,橫向要同時卸載。拆除模板、拆除支架和拱架時,不準用猛敲、強扭的方法進行。模板和支架拆除後,應進行維護和整理,妥善存放。
6.沈降縫設置
沈降縫應按設計位置設置。擋土墻施工時,應根據沈降縫位置分段施工,擋土墻施工完畢。沈降縫應沿內、外、頂填瀝青絮,深度為10 ~ 20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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