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壹段,我想提煉兩個重點。
第壹點是,作為壹個孝子,他實際上已經履行了三項道德義務。這三條倫理職責的作用是,第壹條是“民之本竭”,第二條是“生死之義備”,第三條是“孝子之事近終”。
讓我們分析壹下這三種道德義務的作用。
第壹種,“生而為民之本竭”,是履行社會倫理的義務,即為父母養生而死,同時也是履行作為壹個人的義務。所以,作為人子,我們也是社會國家的壹員。現在妳渴望妳父母的健康。其實妳已經盡到了壹個人的社會公德的義務。這是第壹個倫理角色的完成。
那麽第二個倫理角色的完成就是生死倫理的職責。這是為了進壹步擴大人子從生到死對父母的道德責任,宣傳守護所有人從生到死的道德責任。對我們來說重要的是父母從生到死的過程。作為人子,我們可以履行這個義務,也可以擴大到宣傳保護每個人從生到死的道德責任。所以有生就有死,這種生死大事。因此,履行生死倫理義務也是壹項非常重要的倫理任務。
第三個完成的角色是孝倫理的職責,即通過孝而死,成為孝的典範,被他人模仿,完成“立於道上,名於後世,終於孝”的孝倫理的職責。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這三種倫理,無論是作為社會倫理義務、生死倫理義務,甚至是孝子倫理義務,都是用責任倫理來解釋的,並不是西方所說的壹種基於權力的倫理。所以從這三個倫理職責可以看出《孝經》的特點:“生民之本竭”、“生死之義備”、“孝子之事與死有關”。
第二點,我想解釋壹下,關於“孝子之事已過”的“終”是什麽意思。
所以請註意,我這裏翻譯的意思是,孝順父母這種特定的形式已經走到了盡頭,但我還是壹輩子思念父母。我是這麽翻譯的,我覺得應該翻譯正確,不然會以為孝到喪禮結束就結束了。這裏的“最後”是指在服侍父母這種外在的特定禮儀形式中,我從生到死已經走到了盡頭,然後要面對壹個沒有在世父母的時刻,內心的記憶也就開始了。
就像《易經》裏說的“本反末,故知生死之論”這幾個字,意思是聖人審萬物之始,故知其生。然後追求萬物的終結,所以我們知道他為什麽而死,所以我們關註終結的方式,即每壹個生命都有它的開始,也有它的終結。但結束並不是結束,而是另壹段旅程的開始。
我有壹個特殊的解釋,但我不確定它是正確的。在準備完這壹章之後,我將與妳分享我的成果。我的經驗是這樣的。通往終點的路指的是從壹個具體的物質形態開始壹段精神生活旅程。
關鍵在於“反”字,意為回歸,回歸。回歸什麽?我們的心是回歸最初的生活,父母如何生我養我養我愛我,感恩的心。通常父母在世的時候,妳不會這麽想。現在已經過世了,都是壹種緬懷感恩的精神感受。可以噓寒問暖,臨終前給湯給藥,不再只是壹個孝順的舉動。所以“終”字指的是活著的時候盡兒女的本分,死後也能時時記得感恩。這是我對“孝子外遇”的“結局”的理解。
最後,我會在本章做壹個簡單的總結。喪親篇作為《孝經》的最後壹章,其實有其特殊的意義。
不諳世事的人以為這樣的葬禮都是為了綁住孩子的手腳,但如果我們真的仔細觀察,就會發現這都是壹個真正孝子內心對父母的感恩,以及天生的外在行為。所以學者們會說,儒家之學是壹種赤子之心的倫理,而不是功利倫理或利益倫理。
在這壹章中,如果妳從內在本質再看經典文本,妳就很容易明白,外在的肢體動作,包括外在的禮儀形式,其實都是自然的延伸。哪裏的孝子孝順,妳自然會去做。妳最清楚自己是否足夠真誠。
此外,儒家還通過孝的模式來制定喪葬禮儀、改變習俗,維護政治和社會的穩定。後來漢朝用《孝經》治國,為帝國四百多年的穩定奠定了基礎。但是制度實行久了,內在本質的問題越來越不被重視。喪禮或者壹切禮儀都成了壹種停留在形式上的仁,錯過了最根本的赤子之心,所以難免會產生壹些問題。所以古人說“時為重”,時間就是“時”,也就是說禮儀制度可以隨著時代而變化,但整個禮儀的核心精神是仁、仁德、仁的內涵。這是壹個不變的也是最重要的核心,我們要用這個最重要的核心本質來看待這壹章,才不會誤解這壹章,只關註這種形式。以上是我對這壹章的理解,分享給大家。(註:文字為講師手稿,與音頻略有不同。)
思考問題
1.孝子所完成的三項倫理職責的作用是什麽?
作為壹個孝子,他盡了“生而愛父母,死而哀之”的義務,實際上是履行了三項倫理義務。這三項倫理義務的作用是:第壹項是“生民之本已盡”,第二項是“生死之義已備”,第三項是“孝子之事已畢”
2.「孝子之事已過」的「結束」是什麽意思?
“終”字的意思是,在活著的時候,妳可以盡妳的義務去贍養妳的子女,在妳死後,妳可以永遠記得妳的感激之情。
3.作為《孝經》的最後壹章,它有什麽特殊的意義?
不諳世事的人以為這樣的葬禮都是為了綁住孩子的手腳,但如果我們真的仔細觀察,就會發現這都是壹個真正孝子內心對父母的感恩,以及天生的外在行為。所以學者們會說,儒家之學是壹種赤子之心的倫理,而不是功利倫理或利益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