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詔令,就是封建帝王在冊封或冊封官員時使用的“詔令”和“敕令”。幾千年來,封建王朝的下行公文壹直使用“制、治、專利、專利”等語言,明清時期依然如此。“聖旨”和“聖旨”是兩種下行公文。
專利文件是古代的公文,所以書寫格式和現代的不壹樣。它采用豎寫繁體字作為標題,正文部分“奉天運”用頂格寫“天”。皇帝認為自己是天子,尊重天意。“天”是至高無上的,皇帝低於天,但又超越任何其他線(即官線)。在詔書和詔書的正文中,壹般先簡述皇帝的旨意,對被授予詔書和詔書的人進行褒揚,然後授予爵位,封賜,最後簽名加蓋玉璽。
在封建社會,“官本位”意識很重,“等級”最重要。所謂“官壓民”就是這種意識的產物。“等級”就是等級。明清兩代,官階基本壹致。除宗室外,文、武職的官員都很傲慢,分壹至九等。各年級正從屬,* * * 18年級。那些沒有九年級好的就是“不入流”。貴族的爵位有:“公、侯、伯、子、公”。其中“公、侯、伯、子”視為壹品,“公”視為二品。
每逢重大慶典,為表彰功勛,皇帝都給官員本人、妻子、父母、祖先以榮譽,稱為“封”或“賜”。這壹制度始於晉代,朝代不同。明清時期,封五個以上爵位的官員,以“聖旨”授予,稱為“禦璽”;六品以下官員以“聖旨”授予,稱為“聖旨”。
書面語中“贈與”、“印章”、“贈與”的用法有區別。印官本身稱為“冊封”,如“冊封×××”。封曾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妻子,活下來的叫“封”,如“封妳名字為××××××××”,死了的叫“封”,如“封(或贈)的是××××××××××××××××××××××××
享有專利和印章的範圍有嚴格的規定:
明制:壹品官封三代,令四斧。二品三品官印二代,令三軸。四級五級官封壹代,令兩軸,六級七級官封壹代,令兩軸,八級以下流向內官,封己,令壹軸。
清代制度:壹等官員、曾祖父母及以下有印章;二、三品給下面的爺爺奶奶;四至七品,給下面的父母;八九產品只給自己。《清史百稿》中記載,雍正三年,決定:“四品至七品者,願封妻子、祖父母;八、九品願封父母,皆準。”
寫作中的“標題”各不相同,但也嚴格按照定制執行。皇帝根據他的職位等級給予相應的頭銜。明代對官員的封號稱為“三官”(沒有固定職位的官員),文三有42個官階,武三有30個官階。到了清朝,基本廢除了“散官”,改稱為文武職銜。清朝公務員的官階是壹代壹代變化的。根據歷代官職任命表,清代文官的官階依次為:光祿博士(壹級起)、榮祿博士(二級起)、童楓博士(二級起)、依桐博士(三級起)、鐘毅博士(三級起)、鐘賢博士。儒林郎(六年級起)、文林郎(七年級起)、正始郎(七年級起)、秀之郎(八年級起)、秀之郎(八年級起)、登世郎(九年級起)。官階以上,如果是官宦出身,他的六品七品都是玄德郎。
武官軍銜依次為:建偉將軍(壹級)、魏震將軍(壹級)、五賢將軍(二級)、武功將軍(二級)、荷蘭人武義(三級)、荷蘭人武義(三級)、荷蘭人昭武(四級)、荷蘭人玄武(四級)、荷蘭人武德。
已婚婦女的頭銜取決於她丈夫或兒子的等級。
文、武、正直、服從祖先或妻子的壹級官員封(賜)“壹品夫人”,正直、服從二級封(賜)“夫人”,正直、服從三級封(賜)“庶人”,正直、服從四級封(賜)“公仁”和正直、服從五級封(賜)”
這位官員的父親和祖先的頭銜和我壹樣。
另外,清算系統中還有“推封”、“捐封”、“升級後申請封”等,都有詳細具體的特別規定,在此不再贅述。
在我們所知道和看到的帝王文獻中,最早的是明朝鄭德二年(公元1507年)武宗皇帝朱厚照的聖旨、明朝萬歷四十壹年(公元1613年)朱彜皇帝的聖旨和清朝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雍正皇帝的聖旨。
威海檔案館現存明代鄭德二年《武宗朱厚照聖旨》和明代萬歷四十壹年《朱彜聖旨》。聖旨上寫著:進攻者阮達,其曾祖父阮、蔔,因屢立戰功,被提升為統率同治(從三等)。弘熙三十壹年(公元1425年),調任山東阿哈瓦。阮達繼父阮祥於弘治六年,鄭德於二年被武宗皇帝冊封為“懷遠將軍”。同時,他的祖父被授予“懷遠將軍”和“總司令”的頭銜,他的祖母吳被授予“”的頭銜。父親阮祥被封為“懷遠將軍”“知將帥將軍”,母親王被封為“將軍”。他的妻子被取名為,他的繼妻黃被取名為。
明神宗封直隸順天府蘇州平臺郡知府齊延齡為“林文郎”,封齊延齡妻從氏為“儒”,封施立為“儒”。榮成檔案館保存的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的日期與本縣的年代相同。在這壹筆中,雍正帝把山東濟南齊河縣的甲骨文給了宋韜(宋韜已成年)的父親宋思恭為“修職郎”,把他的母親徐氏封為“八品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