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泡腳被認為是壹種獨特的保健方法,也被認為有減肥排毒的功效。所以很多人選擇蒸和足浴來緩解疲勞。
2013年7月22日,徐先生的妻子胡女士在壹家中醫理療熏蒸館進行熏蒸。不料熏蒸1.5小時後,出現惡心嘔吐癥狀,意識開始不清,四肢不由自主地活動,並伴有心悸。
徐先生原本要求立即將妻子送往醫院,但熏蒸大廳的工作人員告訴他兩個小時後會好轉,並阻止他將妻子送往醫院治療。
沒想到,兩個小時後,妻子的癥狀不但沒有好轉,反而有加重的趨勢。徐先生立即將妻子送往醫院治療。然而,盡管醫院做了努力,他還是沒能挽救病人的生命。3月14,妻子胡女士去世。經衛生部中日友好醫院診斷,胡女士死於中毒性休克。
根據北京市藥品檢驗所向平谷警方出具的熏蒸包檢測結果說明,該所於9月14日收到平谷公安支隊寄送的熏蒸包樣品,對包內中藥飲片品種進行鑒定。經檢驗,共有川楝子、昆布、大腹皮等17種中藥飲片。,但其中有壹部分已被碾成粗顆粒或細粉,外觀特征不夠明顯,故有壹部分無法確認。
根據中日友好醫院向軍事醫學科學院附屬307醫院毒理學實驗室提交的檢測報告,結果顯示送檢血清中汞、鉛、鉈、鎘含量均未超過正常值,送檢血液、尿液中未檢出其他毒物。
經法院審理查明,胡女士的住院病歷記載,損傷中毒的外因為不明熏蒸劑中毒和不明接觸熱液、熱氣。因此,胡女士的死亡與接受熏蒸服務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平谷法院判令張某、李某玲於判決生效後10日內,共同賠償死者家屬醫療費、住宿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73.25萬元,李某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