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13年4月3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正式發布《中醫診所備案暫行辦法》和《具有中醫專長醫師考核註冊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的通知,13年7月後實施。
▍完全放開了,只要備案就可以開中醫診所了。
《中醫診所備案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受理部門)舉辦中醫診所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中醫藥部門提交書面備案材料,取得《中醫診所備案證明》後,方可開展執業活動。
而且中醫診所的舉辦不受醫療機構設置規劃規定的醫療機構數量和相鄰距離的限制。
意思很明確。有沒有執業證書不重要。只要取得中醫診所註冊證,就可以不限數量和密度開設中醫診所。總之,中醫診所是完全放開的。
這份意見稿顯示,中醫診所取得註冊證的條件並不苛刻。
個人舉辦中醫診所,應當具有中醫執業資格證書並經註冊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執業滿5年,或者具有中醫執業醫師和專科醫師資格證書(暫定名);
醫師資格證壹定是大家都知道的。根據《中醫有專長醫師考試與註冊管理暫行辦法》,中醫通過老師授課的形式學習,期末考試合格後,獲得中醫學徒證書,但需隨老師學習5年;但是多年行醫,有專家壹次性考過,考試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