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和完善職工醫療保險門診統籌;
2.建立新的門診統籌政策,優化整合職工醫保原門診統籌和門診慢性病政策,將其合並為新的門診統籌政策,實現由基本醫保病種保障向費用保障轉變,提高門診保障待遇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3、提高門診治療水平,增加門診特殊病種,對診斷明確、病情相對穩定、費用負擔相對較重,適合門診治療的病種納入職工醫保門診特殊病種範圍,由原來的四類特殊病種擴大到九類,* * * 13;
4、調整納入政策的個人賬戶,建立門診個人賬戶,每月按壹定比例從工資總額中提取並劃入個人賬戶,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
5、建立健康管理服務包,將基本公共* * *健康服務中的健康檢查內容納入職工醫保門診統籌,並增加體檢項目,促進門診健康管理服務的常態化和規範化;
6、規範醫保門診特殊疾病保障,加強特殊疾病監管,規範特殊疾病審核結算流程,確保特殊疾病保障政策落實到位;
7、增加門診醫療服務,擴大門診醫療服務範圍,增加醫療服務機構數量,方便參保人員就近就醫,提高醫療服務質量;
8.加強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完善基金預算和控制機制,加強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管理,確保基金合理使用和安全運行;
9.推進信息化建設,加強醫療保險信息平臺建設和信息共享,提高醫療保險管理效率和準確性;
10,加強宣傳培訓,加強對職工醫保政策的宣傳解讀,提高參保人員和醫務人員對醫保政策的知曉度和依從性。
2023年南京職工醫療保險註意事項如下:
1.建議選擇就近的定點醫療機構,避免跨區域就醫增加費用;
2、請在就診前提前做好核酸檢測,以便順利就診,規避防疫風險;
3.看病請攜帶醫保卡(社保卡)、身份證等有效證件,以便順利結算醫療費用;
4.有既往疾病的患者,請攜帶醫生開具的相關診斷證明和處方,以便報銷醫療費用;
5.報銷請妥善保管醫保卡、處方、發票等相關醫療資料;
6.如需特殊治療或購買非處方藥,請提前咨詢醫生,遵醫囑,避免不必要的費用;
7.如不方便就診或疑似新冠肺炎,請致電醫院咨詢或到醫院發熱門診咨詢診斷。
8.疫情防控期間,請做好個人防護,戴好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避免聚集,等待疫情結束後再次密切接觸。
綜上所述,以上是南京職工醫保的壹些註意事項,需要根據自身情況進行實際操作或咨詢相關部門,獲取更詳細準確的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