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竊是盜竊行為之壹,其立案標準是:
1.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在壹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分別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予以立案。
2.在跨區域公共交通工具上實施盜竊,無法核實盜竊地點的,應當按照案件受理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相關數額標準,認定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3.扒竊地點扒竊必發生的地點在公交車站、廣場、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或公共汽車內。
4.扒竊的對象壹般是受害人攜帶的財物,包括受害人的錢包、手機等。,以及被害人隨身攜帶的、加害人力所能及的財物。
扒手可以不被起訴嗎?
不構成立案標準的,不需要起訴。對於盜竊罪的立案標準,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有相關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所以盜竊罪的立案標準是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持兇器盜竊、扒竊。
綜上,如果是扒手,要看是否發生在公共場所,當事人是否扒竊他人隨身財物,財物是否達到1000 ~ 3000元。通常只是普通盜竊不構成犯罪,只能稱之為違法,但如果達到1000元,那麽這就必須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64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持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壹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在壹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結合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範圍內,確定本地區實行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在跨區域公共交通工具上實施盜竊,無法核實盜竊地點的,應當按照案件受理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相關數額標準,認定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以盜竊罪論處,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