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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桓公國家禮儀。

蔡桓公是春秋時期蔡國(今河南上蔡縣)的第七代君主,在位時間為公元前765438年至公元前695年。

由於當時生產力的制約,周全境(包括諸侯國)面積都不是很大,已經逐漸過渡到封建社會制度,圖騰崇拜等部落中建立的原有規範或禮儀逐漸消失或融合,所以各國禮儀還是很相似的。

春秋時期是壹個“禮崩樂壞”的時代,社會各方面都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周禮傳統受到猛烈沖擊,外交禮儀出現許多新現象。在當時,雖然諸侯、官吏逾越禮儀的情況時有發生,但從整個社會來看,禮儀作為壹種社會行為和道德規範得到了進壹步的發展和完善,在維護社會秩序和等級制度方面發揮了更大的作用。

以下摘錄當時的經濟、政治、對外關系。希望妳能相應的有所收獲。

築地

井田制與農業耕作狀況春秋時期,井田制在各國普遍實行。《左傳》載,楚人“有井,燕窩”,鄭“有章”,“田有封,魯井有吳”。所謂雷區,就是把田地分割成小塊,田裏的田埂和溝渠成為田地之間的分界線。《國語》中提到齊桓公時,管仲認為“人若有理,必不後悔”。這是為了消除農民的不滿。因此,強調必須將場地分成相等的區域。另壹方面是出於向農民征稅的需要。同時,農民被組織起來。如《國語·齊語》說齊國是“都城三十邑,邑有部,十邑為卒,卒為帥,十卒為鄉,鄉為帥,三鄉為郡,郡為帥,十郡為屬,屬為醫,五屬故為五醫”。將許多分散的農民納入這種鄉村組織,並派官員管理他們,可以起到鞏固統治的作用。後來的縣制下的村制就是由此演變而來的。

礦田的最高所有權屬於國家或貴族,農民只有使用權。礦區有公有地和私有地。小塊私有土地由每個農民耕種,收成歸自己。公共土地是大家共同經營的,收獲屬於國家或貴族。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民耕種公共土地的積極性日益下降,影響了國民收入。所以各國也對稅收公式做了相應的修改。齊桓公時,壹畝地征收租稅。到了十五年(前594年),陸又公布了“壹畝始稅”,長期的強迫勞役地租被按壹畝納稅的實稅所取代。

除了土地稅,農民還要向國家繳納軍稅,以防戰爭。軍稅通過水井征收谷物、草料和牲畜。由於戰爭頻繁,國家不斷加稅,如鄭的賦稅、魯的“用田賦”,都是違反舊制度、加重農民負擔的新舉措。

除了劃分為礦田的土地,還有未鉆探的零星土地。李周舉例說,郭杜附近有官田、石天、佳田、上田。官田、甲田分給為政府工作的小官吏,祿田分給工商業,石天分給學者家庭。孟子所說的“士有可貴之田”,就是指這些形狀不規則的田。這些土地的最高所有權也屬於國家。當時土地雖然可以在大清和大富之間流轉,但小貴族和平民之間缺乏土地所有權,尤其是買賣土地的現象。《禮記》說:“田無莊稼”,與當時實際情況相符。農耕情況春秋時期,農具仍以木石制品為主,農具多為木制。青銅農具很少。只是到了春秋晚期和今天,長江下遊才出現了很多銅制農具。因為工具和技術與西周相差不遠,所以農耕還是要互相配合,耦合農耕直到春秋末期也沒有消失。

因為農業受到工具、施肥等條件的限制,土地仍然需要輪流休耕。《李周》說:“良田百畝,易地二百畝,易地三百畝。”也就是說,菲爾茲的閑暇時間從兩年到壹年不等,也有不需要閑暇的人,但數量不多。《左傳》中提到的“田”,類似於李周的衣衣、熱衣之田,說明休閑田無處不在。

山西侯馬出土的青銅陶扇

陜西鳳翔姚家崗出土的手工業和商業手工業分為民間和官方兩種。人與人之間的紡織只是家庭的副業。政府行業規模較大,《李周考公基》中提到的工種有敲木、敲金、敲皮、刮磨、鏟土等。冶鐵業出現在春秋末期,但很快獲得了很大的發展。

陜西鳳翔姚家崗出土的商業與手工業的相似之處在於,除了民間的相互交易外,都是由政府經營或控制的工商業。《國語》說“工商業吃官”,反映了手工業和商業都主要由政府經營的特點。在所有國家中,鄭的商業是比較發達的,可能是因為它的地理位置。據文獻記載,鄭商的資料很多,足跡遍布周晉楚各國。商人在出售貴重物品時,必須獲得政府的許可,這說明商人仍然缺乏獨立的經濟地位。在大城市,有專門為交流而設立的城市。比如《左傳》提到了鄭、魯、齊、晉四個城市。當時的民間交易還是以物易物為主,但布料、絲綢之類已經作為普遍等價物,起到了貨幣的作用。金屬硬幣的使用相對較晚。據《國語》記載,公元前524年,周鑄了壹大筆錢。現在的壹些銅鑄空頭布是春秋晚期制作的。

庶人,工商業奴隸庶人,或稱中中,是壹大批靠種田為生的普通人,又稱小人,以區別於貴族紳士。《國語》說:“君子努力,小人努力”。庶人生活在野外,所以他也被稱為野蠻人,或□。庶人和妳們家不壹樣,只有壹個小家庭,沒有家族組織,所以沒有姓。當時,人們稱庶人為普通女人。

庶人的勞動收入,其中壹部分應該上繳,已經成為國家或民族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除了稅收,庶人還負責繁重的勞役。他們想為國家或貴族修建道路、城市和宮殿。庶人通常被束縛在土地上,缺乏遷徙自由。雖然庶人的社會地位很低,但他們可以擁有壹點財產,包括少量的牲畜。

庶人以務農為職業,有時他可以在政府中擔任壹個卑微的官員。服過兵役的人有權進入官職。天下沒有路的時候,普通人可以討論政治。《左傳》說:“國必富強,聽民之言”,就是相信君主能聽民之言,國家才能繁榮發展。因為人民在壹個國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所以各個國家的英明君主和政治家都非常重視老百姓,提出了惠民等政治主張。工業、商業和庶人的社會地位比較接近。當時所謂的商人,主要是指為政府服務的工匠和商人,與後來有獨立經濟地位的人有所區別。工商本身是政府給的,但他們的家庭還是要耕種政府發的“甲田”才能生活。

工商住中,地位世襲,不能隨意改行。但是像庶人壹樣,它享有某些政治權利。當政府什麽都不要求的時候,工商業往往會起來反抗,尤其是保衛國家。春秋後期,由於經濟發展,工商業逐漸擺脫了政府的束縛,走向自主經營而致富。例如,春秋末期,金燦的富商們“愛惜他們的汽車,卻在穿著上犯錯誤。”越南人範蠡最終放棄了他的官職,從商。"在19年裏,他發了三次財。"。孔子的弟子子貢,在曹和魯之間做買賣,成為孔子最富有的弟子。這種前所未有的現象為後戰國時期進入發達的商品貨幣關系階段奠定了基礎。

奴隸有不同的稱呼,壹般叫仆妾,也叫仆從,豎著或放牧,蹲著。青博士家奴隸多,奴隸往往來自賞賜。比如晉景公就曾封給克帝有功的魏歡子“陳迪時遷”。除了私人,政府裏還有很多奴隸,尤其是罪犯。所謂的“Xi”、“罪惡的李”、“徐覓”就是指這類奴隸。《國語》說:“造禮有職”,即有罪之仆因職而受官養。

臣妾、仆婢壹般從事家政服務,牧羊人、牧羊人是專門放牧牛馬的奴隸。政府中也有壹些有技能的奴隸。比如《左傳》中,魯的賄賂楚人“捧百人”,就是木匠、縫紉工、織布工。《國語》說,當時有所謂的奴隸主,即使得到良田,掙多少也與自己無關,是從事農耕的官奴。因為庶人是農業勞動的主要勞動力。因此,奴隸勞動在生產中並不占主導地位。

政治體制

國與野,類似於春秋時期的西周,分為國與野兩部分。國家是首都及其郊區,是君主直接統治的地區;去郊區外的邊境是荒野,或者叫荒野。君主將部分荒野轉包給清博士,由其統治。

居住在該國的人是中國人,包括學者、工人、商人或其他平民。比如齊國把初中分為二十壹個鄉,分別是士第十五鄉和工商第六鄉。士人是貴族中最低等的。他們幾代人都服過兵役,外出時也當過兵。他們還可以升官,國家授予他們壹小塊土地作為俸祿,所以《國語》說:“士吃田”。學者是中國人的主體,具有重要的政治地位。包括學者在內的中國人往往在發生騷亂或政變時成為決定性力量。因此,君主或貴族經常“致敬”或“對待”中國人。如果他們能夠贏得中國人民的支持,這將是鞏固政權的重要保證。在荒野中,有大片的雷區和壹些城市。舉個例子,齊國在曠野設皇族,每家下十郡,郡下三鄉,鄉下十卒,卒下十城,城下三十。“李周”說有六只野生的。“屬”或“穗”中的土地被劃作礦田,由農民耕種,其收成歸國家所有,成為國家財政的主要來源。都城和縣都是貴族的封地。晉稱封地為郡,魯稱封地為都。慶博士采邑所得的壹小部分要以貢品的形式交給君主。

住在野外的人被稱為野人或庶人和伊。春秋初期,野人社會地位低下,拒絕服兵役,只承擔納稅和徭役的義務。到了春秋末期,野人也是軍人,地位發生了變化。但不管什麽時候,野人還是屬於平民階層,有著自由民的身份。

宗族與政治春秋時期,各國的統治集團都是由君主的族人或少數不同姓氏的貴族組成的。《左傳》曰:“天子立國,諸侯立族,卿設側室,有二博士。”從田字到卿大夫,長子承襲,次子分封。諸侯國中,長子繼位後,次子或私生子為公子之子,公子之子為公孫。這個兒子和公孫勝的家族叫做公祖。因其貴族身份代代相傳,故又稱氏族。同姓或異姓的貴族都有自己的姓氏(見姓氏),享有封地和田地。城市或田地的數量和大小因國家而異。如魏國之卿可有百城,大夫六十,而晉人有大國之卿之行田,大夫之死田。當時官富與土地相對應。有官就有土,就有財。擁有大片田地是青博士擁有強大政治實力的物質基礎。

清大夫在他的封地上建立了壹套比較完整的統治機構。清朝在封地上修建被稱為都城的城堡,有的甚至和都城壹樣大;也有內部王朝和治理事務的官家。首都的總督是城市屠殺者。掌管其他具體事務的是馬正、司馬、貢士、賈氏等官職。貴族也有權屠殺或懲罰有罪的族人或朝臣。為了采邑的安全,壹般都有私人武裝的士兵(或者私人家庭)。當君主出征時,貴族們經常跟隨他們的士兵。可見,在清大富的都城裏,不僅有為貴族提供賦稅和勞役的農民,還有軍隊、朝廷和官員。因此,這種都城實際上是侯國的壹個縮小的影子。

在當時,這個強大的卿大夫家族被稱為強勢家族。每壹個國家都有壹些強大的國家(宗族),在後國的統治集團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沒有公眾的支持,君主很難維持他的統治。但是公權力太強大,會削弱公權力。特別是春秋後期,同姓或異姓的權勢家族越來越強大。比如金□家“富半府半軍”,魯“富周公”,國君早已名存實亡。這種“大的東西最後會折,大的東西不會掉”的現象在當時非常普遍,導致權力到辦公室,政治在家的結局。於是沒過多久,就出現了金、田壹代齊的三分天下。在皇族或諸侯國的官制和兵制中,最重要的職位是清史,是君主的助手。當時簡稱青。壹般高官都是由大夫充任,而那些能掌握國家大事的大夫就叫卿。妳這個位置的人,大多是公子和公孫。晉國的情況略有不同,卿往往由壹個不同姓的大夫擔任。

除了負責,清在戰鬥中擔任將軍。春秋初期,紂王家族的左右貴族齊誌國和高爾分別擔任左右兩軍的統帥。此後,清朝官員逐漸增多。比如鄭宋時期有六個清官,晉朝時清官多達十二個。那些掌握實權的人仍然是他們中的壹兩個。他們被稱為正卿和□卿,而鄭被稱為“治國”,以區別於其他清官。清代仍有具體官職,如魯三桓,分別擔任司徒、司馬、司空;宋正卿任右老師,傅,左使,太宰。楚二卿是妳殷,司馬。大清的官職往往是世襲的,所以當時稱之為“石清”。

各國負責具體事務的官職有司徒、司馬、司空(見三事)、司寇,這四個官職的名字前面可能都有壹個“大”。宰也是常見的官名,或者叫太宰,在壹些國家地位相當重要。隸屬於主公的官員有太師、少師和太傅。上述官職往往由卿擔任。此外還有諸、宗、蔔、史等官職。然後是負責接見貴賓的行人,負責管理監獄的大士和尉氏,負責管理市場和手工業的楚、和貢士,負責管理山川河流的衡、足、虞等人,以及當地的封建官吏、縣令或地道官。楚的官名挺特別的。最高行政長官的卿是令尹,其他管理各種物理事務的人也姓尹,如、、連尹、。秦還有其他國家沒有的官名,比如舒暢、布庚。

打仗的時候,戰車是主戰,所以很多國家都有大量的運兵車。春秋後期,晉國有四五千輛戰車,其他如楚、齊等國也有幾千輛戰車。開戰時,軍隊分為中、左、右三個武裝力量。中國軍隊壹般由君主指揮,左右兩軍則由清領導。晉代春秋初期,清統三軍,漢軍統帥稱為元帥或將軍,同時晉掌權。軍隊中的士兵主要由小貴族組成,在庶人、牧區、鄉村也有隨軍遠征的,但不是軍隊中的主力。鐘君是壹個國王或者是壹個公卒,也就是君主的宗族。當時被稱為國士,是三軍精銳。左右軍由青大夫的宗族組成。軍師下,晉有軍醫、武將、司馬、侯等官職。

靈臺景家莊出土銅柄鐵劍

除了戰車,還有士卒。比如晉國為了對抗戎狄,曾說“毀車為行”,“行”就是步兵,而鄭國則稱步兵為弟子。但是到了春秋末期,車戰還是比步戰重要。吳越有舟師,是水上進攻的重要力量。

春秋時期以五刑為主,包括即墨、儺、貢、剜、殺。殺人是死刑,其余都是對犯人身體某壹部分造成損害的體罰。特刑是當時常用的壹種刑罰。《左傳》說,春秋末期齊國曾經“過著賤命貴命”的生活,說明剜了不少人。壹些貴族也受到了懲罰,齊國的被挖了出來。較輕的處罰是鞭笞,有鞭笞的官員也是鞭笞。囚犯也可以用盔甲、盾牌或銅塊來贖罪。也有把犯人或其家屬當作奴隸來懲罰的。《李周》說:“丈夫在罪犯之中,女人在罪犯之中。”

到了春秋末期,由於社會經濟的變化,刑法也需要相應的變化。公元前536年,鄭國“鑄刑書”,即把刑法的條文鑄在鼎上。公元前513年,晉國鑄造了壹個鼎來傳播楊帆寫的刑書。公元前501年,鄭殺了鄧,用了他的竹刑。在此之前,所謂的“程序規則”是指法官往往是面對情況做出處罰標準,缺乏書面材料的依據。但刑法條文公布後,官員或貴族的獨斷專行得到了遏制,這在歷史上具有壹定的進步意義,對戰國時期刑法條文的完善影響深遠。

華夏與戎狄蠻族的關系

由於各地區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春秋時期居民中出現了華夏與戎、狄、蠻、夷之分。諸侯國經濟文化發達,自稱華夏。他們把相對落後的小國或部稱為戎、狄、滿、夷。有些戎、狄、蠻、夷居住在離中國很遠的地方,但也有不少與中國聯系緊密或混雜在壹起。

戎、狄主要分布在今黃河流域或華北、西北地區。北榮和山榮分布在今天的河北和遼寧。姜戎、陸渾之原在今甘肅,後被迫遷徙到今豫西。在周的南部,有楊、高泉和伊洛的軍隊。除此之外,在魯西關外還有戎人,在城墻上可以看到戎人的村落。晉國四周都是戎狄人,所以《左傳》說:“晉居深山,戎狄親鄰。”氐分為白蒂、赤帝和長氐。白蒂在今天的陜西。白蒂其他品種的鮮、肥、鼓都在今天河北的西部和中部。希迪有盧氏、劉旭、陳鐸、東山高洛、□介如,都分布在晉東南。《左傳》中可以查到長帝的名字,具體情況不詳細。

彜族分布在山東、安徽和江蘇北部。賴藝在齊國東部,懷義分布在淮河中下遊。《左傳》中提到的東夷,《論語》中提到的九夷,都是生活在現在山東地區的彜族。《左傳》中的解和艮謀,是東夷人所創。在所有的蠻族中,是最強大的,它經常與魯發生沖突。《詩經》中的盤水是為了贊美魯僖公戰勝懷壹而寫的。懷壹也參加了楚國主持的同盟會,然後和楚國壹起攻打吳國。和齊是世仇。《左傳》中有很多齊國伐賴的記載,最後被齊國滅了。

群氓和白蒲生活在楚國的南部。楚與金在鄢陵交戰,蠻夷也隨楚出兵。蒲在江漢南部,也就是今天的雲南。

據古書記載,戎狄多為“左撇子”。《左傳》說姜戎“衣食不與中國,財不合理,言不達標。”這種生活習慣、風俗習慣、語言上的差異,使戎狄區別於華夏。自然,差異並不都是民族差異的標誌。比如,戎人中就有姜、。明明和周本是壹家人,卻因為歷史或文化原因分道揚鑣。雖然容帝和華夏在文明程度上有差距,但並不大大阻礙他們之間的交流。如娶嫡女後,和文公都娶了戎女。春秋初期,戎狄的勢力非常強大,中原的華夏小國受到它的嚴重威脅。即使是晉國、齊國這樣的大國,也經常遭到戎狄的攻擊。自春秋中期以來,中國各國取得了很大的進步,特別是通過稱霸和相互聯合,增強了對戎狄的防禦能力,許多戎狄逐漸被中國征服。比如今天的晉、冀,、的大部分被金滅,被齊滅,西戎被秦滅,楚國吞並了大量的小蠻夷或濮人。由於各民族長期與華夏雜居在壹起,經過不斷的相互影響,文化風俗習慣上的差異日益減少。到春秋末期,幾乎所有分散在中原的戎狄蠻族都與中國合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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