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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註意,前方五百公裏無人區!這電影壓根不是拍給“人”看的

寧浩想當昆汀嗎?

不,他不想。

那他想當誰?斯皮爾伯格還是卡梅隆?難道是諾蘭?不,他也不想。

因為他是寧浩。

為什麽呢?我想有壹部電影很能說明問題。 我指的電影就是《無人區》。

寧浩為咱們這些粗茶淡飯,三教九流,循規蹈矩過日子的大耳朵老百姓們所知曉,應該靠還是那部有點癲狂的《瘋狂的石頭》。 確實很好看,看完之後,笑得口吐白沫,笑得顛三倒四,也記住了寧浩這個名字。

但老百姓們笑了也就笑了,沒別的了。於是,寧浩導演就想著拍點能讓人記住的東西。

這個小眼睛的,痞裏痞氣的男人,乍看有點北京大院那個王朔朔爺的味道。但這部《無人區》卻是王朔那類習慣了文明人 社會 的“痞子”寫再多《動物兇猛》也鼓搗不出來的。

因為無人區裏,別說好人壞人,那裏本來也沒人啊!

《無人區》,壹部2009年拍完,卻2013年才能上映的電影,刪改了4年才得以上映。可想而知,它的故事內核該有多麽生猛。

原稿據說是不夠“和諧”,被咱們英明神武的廣電斃了,飄揚在無人區裏了。而他這部刪減版,我卻不覺得喪失了多少魅力, 反倒覺得有了點“人”味。

就像辛德勒之於《辛德勒的名單》,基廷之於《死亡詩社》。

然而《無人區》裏什麽都有,可就唯獨沒有“人”。

電影就沒打算把主題藏著掖著,人家壹開頭就說了—— 這是壹個關於動物的故事。

《無人區》的故事其實也並不難。別怕,寧浩不是諾蘭,不會拍壹個讓妳燒死幾千萬腦細胞的電影。壹句話就能把《無人區》說透了:

電影壹開頭,背景是我國西北雄奇壯闊的大漠,伴著徐崢中厚的聲音,講著壹個關於猴子的故事: 壹只猴摘桃,壹只猴放哨,然後就有了人。 可這猴子摘桃的事,和咱這天高地闊的西北大漠又有甚幹系?

妳把全片看下來,會發現也沒猴子。

這裏是無人區,沒有人,但有的是動物。

什麽是動物?什麽又是人?我們這些會說話,會寫字,會思考,會使用工具的高等靈長類當然是人。畢竟生物學家和 社會 學家已經不厭其煩地嘮叨了幾千年。 而看過《無人區》妳會發現,我們也不過是那些猴,甚至還不如猴。

寧浩最擅長的,就是敲碎妳固有的看法。在這個寓言式的故事裏面,他壹點點地剝離著所有的人類文明,把那些人類引以為傲的法律和道德全部敲碎,有的只是獸與獸之間的撕咬, 有的只是趨利避害和弱肉強食。

黃渤和多布傑飾演的鷹販子當然是獸。他們沒有任何的感情,沒有任何的人性。可是鷹販子趴在大漠,候了幾天幾夜,用盡了人類的智慧去抓那猛禽鷹隼。

他是人嗎?不是的話,如何用人類的智慧能抓到這來去無影的鳥。

可被警察抓了,他也會和警察商量著“ 錢都歸妳,放了我”, 這還不算人嗎?看那狡獪精明的嘴臉。

當然也不算,趨利避害嘛,是所有或者的動物骨子裏的東西。 哪怕就算是壹只草履蟲也會想盡辦法多活壹會。

而多布傑飾演的黑老大,幾如鬼魅,也如流蕩蒼涼漠北的羅剎。在他的眼中沒有任何的法度和善惡,這壹點和《老無所依》裏的安東很像。但安東還有原則,而他只在乎利與害,沒有任何的原則。 和安東相比,他是更為純粹的“獸”。

寧浩把他從壹個人, 徹底塑造成了壹個符號 。在無人區這片生態系統裏,他就是食物鏈的頂端,主宰著野蠻的“法度”。可他所做的事情,又說明他絕對是壹個人,聰明老練,精明果敢。不動聲色撞死了警察,還能快速思考出了對策,這是人類的智慧,動物會有嗎?

他甚至還能運用心理學故意暗示,讓潘肖開著車帶著鷹隼離開,還布好了局,躲開了警察的盤問。

而徐崢飾演的小律師主角潘肖因為黑老大的官司吭哧吭哧地來到了這片蠻荒的無主之地。最諷刺的是,他是個律師,而這裏是無人區。 在動物世界裏,人類的法律,只是廢紙。

黑老大利用了警察身上的酒味,找來了律師潘肖來打官司。

潘肖是律師,典型的文明人。在文明 社會 ,揮舞著法律武器,三下五除二就打贏了官司 。他還是個素食主義者,是個明明沒有近視卻要戴著副眼鏡,給自己添幾分知識分子色彩的文明人。

他說:“我很討厭動物,尤其是馬。”為什麽?他是個文明人唄。

而這部電影的色調運用,可以看出寧浩導演功力的如火純青。暗光和強烈的光圈對比,讓這個簡單的故事充滿了渾厚的史詩感和寓言風格。

潘肖的壹出場就是以文明人的姿態去睥睨這些蠻荒地區的粗人們。他不屑,他自負,連水杯都要放在特定的位置上。但在故事的前半段,斯斯文文打扮的他卻只是只“獸”。 他不在乎事件的真相,在乎的也只是名與利。

“不見利,誰給妳名啊?沒有名,怎麽得利啊?”

“妳說妳認為?這裏是法庭,法庭講的是證據,這些只是線索。 ”他只用了幾句靈巧的話和幾份材料,就輕而易舉地打贏了官司,還不算人嗎?難道都是動物不成?

可當他壹進入了無人區,當文明和野蠻就劃開了界限。在窮山惡水的世界之中,法律不過是那些粗糲人們的壹口痰。 潘肖恨那口“痰”,因為他是個文明人。

他和拉油的兄弟倆較勁,覺得卡車就該給豪車讓路,本以為可以輕松地震住這兩個大老粗,可是確實被羞辱了壹番。因為在無人區,沒有秩序可以遵守,人們想打就打,想罵就罵,沒有善惡之分,只要從心所欲。比起人類 社會 道貌岸然的法律,這就是動物的價值觀 ,無人區裏的人們選擇了遵守後者。

身處野蠻世界愈久,潘肖作為文明人的原則和法度似乎也壹點點蛻化,而逐漸從殼子裏爬出了壹只獸物。他把打火機扔上了兄弟倆的卡車, 幹草壹點就著,象征著他內心的獸性外化。 燒掉的不止是那些草,更是他虛偽的文明外殼。

而電影後半段裏,撞暈鷹販子,被黑店老板勒索,被黑老大追殺,被失足女子糾纏都他不再相信人性。

在壹不小心撞翻了鷹販子後他所想做的只有壹件事:如何神不知鬼不覺地處理屍體,他想到了燒掉鷹販子的屍體。然後丟下失足女子,遠走高飛,繼續去做他的“大律師夢”。這看起來很劃算,絕對是個文明人的做法, 但在無人區裏,這就是動物的想法。

趨利避害嘛。

故事中的群像塑造十分出彩,這些亦人亦獸的角色極大地擴展了這個故事的張力和內核。

賣黑油的,非法拘禁人口的加油站老板,那個狡黠市儈的雜貨鋪老板娘,以及滿口謊話的失足女子.....他們都不過是披著人皮,生存在這片大漠深處的動物。

和鷹隼,蜥蜴,蛇,猴子,馬都沒有什麽區別。風沙把他們的心都吹得無比堅硬。

“我老實跟妳說吧,當我們這壹行的,只要說:我老實跟妳說吧。就都是騙人的。” 失足女子不止壹次對潘肖這麽說,卻也不壹次繼續騙著潘肖。

何其黑色幽默,又何其真實。 無人區裏,真話和假話又重要嗎?正如法律和文明標準也不重要。

黑店老板當然是反面人物,他唯利是圖,他霸道無良,甚至敢於虎口奪食去賣鷹隼,只不過他擰不過黑老大。他的覆滅,不過是壹只狼被壹只老虎咬死了, 還是動物世界裏的那點事。

而那個老板娘,我認為是片中為數不多人物中最為出彩的角色之壹。雖然只是個小配角,但她是真正的“獸”。人的狡黠和獸的貪婪在她身上交織,左右逢源,多麽精明。

不論遇到誰都說: “妳該給我50塊,我給妳保密。”

對,她深諳人性,很明白每個人的心中都會有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利用了這壹點,她無往不利。可最終,她死在自己的貪欲手上, 因為她貪婪,而動物也壹樣貪婪。

所以黑老大說: “妳是個聰明人。 ”聰明,當然“聰明”,像是在贊美壹只狡猾的狐貍。

這裏沒有好人,也沒有壞人, 他們都只是動物。趨利避害,互相撕咬。老板娘看出了黑老大是鷹販子,她敲詐他,黑老大知道只要有人再給她100,她也壹樣會說。

於是乎,出於動物性的考量,他決定下殺手。

而黑老大也對潘肖說, “我販我的隼,妳出妳的書,我們都是壹樣的。”

無人區裏的人,也不過是動物,他們沒有什麽人性和道義的負擔,所以為了名利,為了利益,他們都可以不顧壹切。黑老大並不認為衣冠楚楚的潘肖高於作奸犯科的自己。

潘肖可以打算燒屍,黑老大可以殺人,失足女子可以騙人,黑店老板心安理得宰客,他們都沒有心理負擔, 因為在無人區裏,這都是“合法”的。

所以意識到了這壹切都潘肖無奈地說:自己就是那只猴子,在這猛獸橫行的遠古時代,而沒有另壹只猴子為自己放哨。

整片下來,妳會發現, 唯壹有名字的是潘肖。

名字是什麽東西?名字是人類的專屬,盡管現如今不少貓貓狗狗都有了什麽愛稱。但名字仍然是人類的光榮與驕傲。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覺得名字才是人類的偉大發明。

黑老大象征著最高的猛獸,他說自己是吃肉的,所以他欺淩和吃掉下層的獸。潘肖是人,也是被吃的壹環。但他又是高於黑老大的,因為他是人。在故事的最後,他本有機會逃脫,卻選擇折返來救女人。這是讓黑老大很不能理解的事情,而他解釋說: “妳又不是人,妳怎麽會懂?"

在這個寓言故事裏,潘肖有名字,他是人。沒錯,但他是怎麽從獸變成人呢?猴子又是怎麽從猴子變成人的呢?妳可以看到,壹開始的他也當然是只沒有任何道德負擔的獸,可以幫助惡人打官司,也可以考慮燒掉被自己撞暈的人。

而大概是從認識了余男飾演的失足女子開始,他心中有了顆種子,落在了蠻荒的土地上,長成了壹棵小樹。 樹的名字就叫做人性。壹只猴子碰見了另壹只猴子。

當黃渤飾演的鷹販子醒了過來,他憤怒地質問這個之前還風風光光的律師,為什麽要撞自己和燒掉自己。潘肖壹句話也說不出來,因為那時的他是壹只動物,而動物的壹切行為都是趨利避害的 ,趨利避害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

鷹販子脅迫著女人點燃潘肖,女人卻不願意。鷹販子復仇有錯嗎?沒有,有怨報怨,天經地義。潘肖想要燒掉屍體有錯嗎?沒有,不值得為了壹個粗漢子丟了自己的生路。

而女人卻不願屈從, 這就叫人性,哪怕面對著黑洞洞的槍口。 跳脫出動物性思維,人的偉大就彰顯出來。

弟弟也就放下了仇恨, 因為他們這樣的小人物,所擁有的只是 情感 。

潘肖也不是好人,也不是壞人,但他是壹個人。

反倒是在被群狼環伺之下的處境之中,潘肖壹點壹點地迸發出自己的人性。也正是人性,讓他跳出了人類趨利避害的動物性,而去選擇救下失足女子, 人性戰勝了獸性。 也是因為人性,他才得以在無人區活得像個人。

說來好笑,電影中有個傻子的角色,是黑店老板的兒子。在無人區這個沒有良善的世界,他反倒是壹個人。當黑店老板找到了鷹販子和女人,因為槍,黑店老板害怕了。而傻子並不,他是個傻子,不怕死。看起來不像壹個正常人,所以他想敲就敲。 卻正因為他這樣的傻,在這麽壹群猛獸之間,倒像壹個人。

他追求的是本心,他愛著女人,小心翼翼地為她撥開臉上的頭發。可惜他到死都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麽,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算不算壹個人,但答案是顯而易見的。 寧浩就是借這個傻笨的角色去作為壹面哈哈鏡,照出這壹幹人等的獸性與醜態。

後面黑老大要殺了女人,潘肖這只猴子卻敢抓住老虎的刀。因為他和女人成了故事裏的那兩只猴子,壹只摘桃,壹只放哨, 猴群就成了人群。

女人只是個風塵女子,滿口謊話,視錢為壹切。遇見潘肖後她說自己是山西人,又說自己是河北人。但卻也在黑老大要殺了潘肖的時候,把自己的錢都給了黑老大,還偷偷地用火機救了潘肖。

因為她是另壹只猴子。

潘肖之後被警察救了,這個之前還靠著所謂證據來欺壓人的訟棍,此刻卻說著事實也沒人相信。

何其諷刺。

在拉了手剎,讓警車翻了之後。潘肖決定回去救女人,他失去了所有的現代交通設備,看見了壹匹馬。他說過” 我不喜歡動物,尤其是馬“ 。很簡單,他在壓抑自己的獸性,他認為自己是個文明人。 而之前的他只是壹只披著文明人外殼的動物。而此刻,他卻要用最野蠻的方式,去做壹個真正的人。

大漠茫蕪,天高地闊,我印象中中國西部片最雄偉的壹段就是這裏了。策馬奔騰的不是什麽古時的將軍,馬也並非 鬃飄飄的汗血寶馬,他的目的也不是什麽“不破樓蘭終不還”。寧浩卻拍出了西部片的意氣:

故事的最後,潘肖還是用火機點燃了卡車上的幹草,然後他喃喃著: 人和動物最大不同,是人會用火。

而這個火,指的就是人性。

猴群之所以變成了人群,並不是因為猴子的摘桃的技巧有多麽高明,而是因為猴子們互相關心,互相依靠著生存。 只有獸才會撕咬彼此,為了自己的私欲。

而人,不會。

伴隨著壹聲巨響,漫天的錢幣飛舞著,壹切都結束了。

壹個關於動物的故事,最終卻以人的自我犧牲結束。

這就是《無人區》。 壹個寧浩導演心中獸如何變成人的故事。

這部電影最出色的依然是故事和人物塑造。妳可以很清晰地看見,潘肖是如何從壹只自私自利的獸變成壹個舍生取義的人。這個成長軌跡非常之清楚。盡管這部電影,不時讓我跳戲去徐崢的囧途系列。

但這部電影裏的山爭哥哥太帥了,儒雅中正,又有壹股子英雄意氣,與囧途系列裏那個油膩膩的徐崢判若兩人。

故事的最後,是逃出生天的女人被舞蹈學校所接納的鏡頭,她成了壹個舞蹈老師,走出了無人區,又回到了人類 社會 。不少影迷說電影原稿的結局是:沒有警察,只有女人壹個人孤獨地徘徊在大漠之中,絕望如斯。而指責現版的結局是狗尾續貂。

老實說,收起妳所謂的藝術吧。 我倒覺得修改後的溫情結局反倒是壹種人文主義的升華。因為人們彼此需要,彼此關心,才有了我們的 社會 和人類文明。也正是余男飾演的女人被 社會 所接納,才真正地呼應了《無人區》的主旨——人之所以與獸不同,因為我們在乎彼此。

如果沒有人與人之間的關懷,其實無論是高樓大廈的城市,還是窮鄉僻壤的荒漠都會是”無人區“。 所以我認為這部黑色電影的溫情結局,恰恰是最完滿的升華。

潘肖死在了無人區,但無人區卻不再是”無人區“。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