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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說說對Shin band的評價。

轉自-※廣闊天空※Shin band ES Club/new Club/Club home . aspx?id=1184

dj出身的阿信?

如果我大膽地自稱是壹個成功的音樂人,開始講述壹個充滿傳奇血淚的臺灣腔阿信的奮鬥故事,人們不會相信故事會從壹個只有兩歲的天才dj開始。

兩歲的時候,我真的有這種特異功能。在家裏的黑膠唱片上,我總能找到第壹個音符的開頭,並正確地演奏出來。是不是註定我壹輩子都要吃音樂?答案是否定的,在高中之前。

記得小學有壹次想加入學校合唱團,老師讓大家做聲樂練習。我壹開口說話,聲音總是很奇怪,和所有同學的聲音都很不壹樣。試了幾次,老師讓我不要再唱了,因為聲音不太和諧,我當時甚至有點煩。我忍不住暗暗罵那些能進合唱團的同學。我當時並不知道自己的嗓音真的很特別,自然很難和當時同學的童聲融為壹體。

我家唱歌很難聽。父親以前只會唱壹百零壹首臺灣老歌《中山北路走七遍》。走到哪裏都只唱這首指定的歌,而且只唱了兩句,然後就壹直重復這兩句。媽媽會唱很多歌,但是她可以從頭到尾換三個調,按照心裏的音樂走來走去。最後大家都聽不出她唱的是哪首歌。我妹妹的聲音也很難聽。我擔心她幼兒園的孩子怎麽受得了唱歌課。所以我姐經常抱怨我媽把她唱歌的嗓子都給我了,她懷疑我哥在這。不然我們全家怎麽會唱成那樣,卻生了壹個唱得這麽好的兒子?但是自從我放了電影,我爸媽就把整張專輯的歌都學會了,還很努力的幫我放歌。

對他們來說真的很難。

(壹)小學暗戀

因為搬家多,小學壹個人換了三個學校,但壹直都是班裏第壹。

小學四年級的時候,我已經讀完了老莊小學和南崗小學,然後轉到了最新的湖師小學。南港的小學我幾乎都讀過。而且我到胡適小學的時候,學校剛剛成立,校區直接從四年級開始,沒有壹、二、三年級。

我五年級的時候暗戀隔壁班的壹個女生,采取行動跟著她回家,甚至寫情書,但是最後都沒有追到她。她被別人趕走了,讓我很難受。

孩子的戀愛總是遵循適當的步驟,比如先了解對方的動態,調查她家在哪裏,每天去哪裏上學,我怎麽走著去和她在路上“不期而遇”?雖然我現在記不清她的臉了,但我還記得她住在壹個村子裏。

(二)大同百貨的誘惑

20年前,我還是壹個12歲的初中生的時候,我忘了我為什麽生我媽的氣。我決定偷了我媽放在桌子上的兩萬多塊錢,和兩個朋友壹起離家出走。我們壹大早就買了強子最豪華的火車票,從臺北壹路坐火車到高雄。目的地是大同百貨大樓上面的遊樂場,我們三個人說好好玩的。

我們三個還是孩子。當我們看到火車小姐推著滿滿壹車零食的時候,我大方的給了巨款:全部!買了壹車各種各樣的東西,壹路吃到高雄。火車到達高雄的那壹刻,朋友恨不得火車完全停下來。他站在門前的扶手旁,準備下車。他壹看到平臺,就興奮地跳了起來。結果火車的速度讓他站不穩,手裏拿著滿滿的零食在站臺上打滾,零食掉了壹地。那畫面太搞笑了,現在想起來都忍不住笑。

到了高雄,我們找到大同百貨,爬到頂樓遊樂場玩個痛快。孩子有錢了,很難抗拒任何遊樂設施的誘惑。玩了幾輪,我意識到自己的錢好像越來越少了,於是帶著緊迫感開始規劃未來。

我把兩個朋友放在遊樂場,自己在街上走了壹圈,問了幾個有“學徒”告示的地方,希望能找到壹份紮根高雄的工作。老板覺得我是國產生,年級那麽小,而且那天剛從臺北下來。我怎麽會蠢到雇傭我呢?於是我問了幾份沒有希望的工作。後來我靈機壹動,想到我們可以賣口香糖,就用剩下的錢買了壹些綠箭口香糖,然後回大同百貨找我朋友。他們三個去當時高雄最熱鬧的地下街門口賣口香糖。

我們賣壹塊口香糖十塊錢,很多人覺得太貴了,但是有兩個二十出頭的好心女孩來幫我們賣。他們說他們是花蓮人。我到現在都不記得他們的名字,但那份善良還是讓我相信世界上有很多好人。

作者:倦重2005-6-18 23:00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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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 band自傳相信搖滾可以永生——阿信

就這樣,我們在高雄過了壹天,晚上餓了,就吃火車上買的那堆零食。本來我想睡在地下街,過壹夜就好了,但是地下街的巡警發現了我們,把我們趕了出去。

然後我們在高雄街頭閑逛,逛到了高雄奶王附近的愛河。我們遇到了壹個非常兇猛的流浪漢。他拿走了我們身上僅剩的太陽餅,給了我們石頭,以為我們身上還有錢,想把他們都搶走。我們打不過他,於是分三路逃跑,去了另壹個開放的社區活動中心躲起來。我們發現裏面全是無家可歸的人,就和大家壹起在那裏睡到天亮。

但是當我們早上醒來的時候,我們發現所有無家可歸的人都在盯著我們。起得很早的阿伯也很關心我們在這個無家可歸的國家是怎麽結束的。看到我們三個這麽小就在街上遊蕩,而且很臟,他就報警,讓警察過來把我們帶走。當然,警察也通知了我們三個人的父母來取回,結束了壹天壹夜。實際上,我那時也想回家。

回家後,父母壹句話也沒說,既不打我,也不罵我。但是那兩個同伴很痛苦。他們的壹個朋友是軍人的家人。爸爸把他吊在陽臺上揍了他壹頓。太悲慘了。他初中畢業後,簽了壹份為期十五年的當兵合同。現在他可能還在部隊。

過早獨立生活

十二歲那年,我翹家去高雄玩了壹天壹夜。我爸媽沒有罵我不正常,只說,以後不要這樣。我覺得可能是他們覺得男生要獨立,希望我盡快培養獨立生活的能力,所以讓我十五歲就搬出去住,讓我打零工來照顧我的生活費和房租。

由於我的素描、國畫、水彩畫都很好,我在國內中學畢業後考上了中正高中的美術班,但我並不想學習,而是根據自己的興趣去了華鋼美術學校。起初,我在華鋼學習戲劇,主修燈光和舞臺設計。後來因為喜歡音樂,轉了音樂專業,主修聲樂,輔修鋼琴。

當時,華鋼的校風保守,嚴禁學生參與言情工作。只要他們被發現在電視上唱歌和做廣告,他們就會受到校規的懲罰。此外,女學生不像現在的華鋼女孩那樣多姿多彩。但當年我還是打破校規涉足影視圈,和幾個同學跑去打智多思的廣告。黃韻玲是主角,我在廣告中把奇多輸給了黃韻玲。廣告播出後,學校知道我被記大過,結束了我短暫的演藝生涯。

當我在華鋼的時候,我非常“熱愛”學習。我從三年制學校畢業進入六年制,期間休學壹年,壹直交五年學費。因為學費太貴,我不得不打工賺點錢來補充額外的學費。幸運的是,我的表弟出現了,並把我介紹給了pub的表演世界。

當我的表弟是壹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時,他在趙傳紅十字管弦樂團擔任鍵盤手。看我對音樂很感興趣,他帶我去酒吧表演,發現我唱得不錯,就給我安排了壹場正式的演出。那時候白天上課,晚上在鋼琴酒吧唱歌到半夜。太累了,上課打瞌睡,但是積累了很多表演經驗。轉眼間,表哥現在已經是四十多歲的中年人了,但還是很搖滾。

那時候年輕人愛去酒吧,愛去舞廳跳舞,所以我經常出入流行的舞廳頂樓,但不是去跳舞,而是去當服務員上菜。《閣樓》有很多花樣,比如午夜打開屋頂的天窗,在臺北引起轟動。那裏上菜不容易,因為老板設計了壹套怪異的制服。上身是帶墊肩的銀色外套,下身是綠色褲子。到時候所有服務員都要壹手拿著盤子跳舞,真的很尷尬。為了賺錢,我也豁出去了。

十七歲的時候想出道,那是可以當偶像的年紀。我特別拍了壹張v8自拍,還跳舞了。發現自己太高了,跳不了舞,於是當場決定不去某歌舞團做偶像藝人,堅信做壹個有唱片的歌手才是自己應該走的路。

18歲,1988,我和同學參加了雅馬哈第二屆流行音樂大賽。湯姆·張是第壹個冠軍。我和我同學組的學生band壹路進入總決賽,也是總決賽唯壹的業余組。其他選手都是專業樂隊,所以能在決賽表演真好,在這次比賽中,我遇到了邁克爾。邁克爾的樂隊也獲得了那壹屆的“最佳團體獎”。

作者:倦重2005-6-18 23:00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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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Shin band自傳相信搖滾可以永生——阿信

當時音樂圈最流行的唱片是可錄的。圈裏最有名的老師陳福明,大概覺得我還不錯,特別幫我試鏡。本以為自己要紅了,收到軍籍單卻不得不參軍。等戰士們回來,發現可記錄的記錄已經結束,而且是十四年後,他們才真正出版了自己的專集。

以我在pub的唱功,當兵應該能加入藝術隊。新兵訓練的時候,藝術團確實來招隊員了,挑了好多人,就剩下我和另壹個兵了,於是決定抽簽選人。我的運氣應該從此走下坡路了,因為鐵桶裏只有兩個球,壹個是白的,壹個是紅的,我和另外壹個人就當普通兵,壹個是藝術隊。還好我會先畫,有選擇權。

摸著盒子裏的壹個球,我想了很久,但還是放下了,拿起了另壹個球。結果我拿出來壹看,是個白球,說明我沒有選美術隊,也不知道第二天就要被分配到金門服役,真是天壤之別。由於戰場遙遠,消息不便,唱片發行無望。

退伍後想過轉行,因為壹直對餐飲行業比較感興趣,在壹家川菜館當學徒。但是洗了整整壹個月的碗,我決定回歸音樂,把做飯當成壹種興趣。

(4)熱門歌手

二十二歲時,我在臺南的壹家小披薩店開始當歌手。那家店的店面和必勝客差不多,不像是演出場地。觀眾在吃飯的時候,我在唱歌,感覺更像餐廳。但是場地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會唱歌,我又開始了我的歌唱生涯。在同壹家披薩店演唱的音樂人還包括後來非常流行的動力列車。

當然,我想回臺北唱歌,因為酒館的圈子很小。只要有好的表演團體出現,口碑傳播快,省內的酒館都會發出邀請。但是十年前,我的表演風格被壹些酒館拒絕。比如臺北有名的EZ5,感覺我和他們調性不太協調,但是我不在乎。這家酒館不能唱,另壹家酒館還能唱。當時臺北的酒館很紅火,很多香港人都來表演。就是在那段時間裏,我認識了小華、湯米和邁克爾。沒想到七八年後,EZ5的老板開出天價讓我過去唱幾首歌,那種實力證明壹切的感覺真的很爽。

因為都是同事,所以經常聚在壹起喝酒聊天。tomi的普通話很難理解,我總是要花很長時間才能理解他說的話。印尼華僑小花,普通話說得很好。他總是喊:我們壹起出唱片吧。沒想到,用了九年才實現壹個笑話。

這個酒吧生涯對我們來說是壹個很好的訓練。大家在裏面學了3000多首歌,即興創作默契十足。但我更多了解到的是,這個社會是現實的。

我會在酒吧裏遇到各種各樣的客人。我見過太多客人喝醉鬧事的場面。壹般酒館都會請保安。如果有事發生,除非事態嚴重,否則會很快得到控制。我見過幾次喝酒的人互相不爽,用槍威脅對方。這時候我們當然馬上找個崗位躲在舞臺上。畢竟子彈不長眼,要小心。

也有客人在酒館裏莫名其妙地對罵。兩邊十幾個人,摔杯子,拍桌子,氣氛很火爆。但這個時候,如果看起來不太危險,我們就繼續唱,因為如果現場安靜下來,那就更尷尬了。

在酒吧散步和唱歌期間,我去過臺北、臺中和高雄。漸漸的,各地的老板都知道我唱歌很好聽,可以活躍氣氛,吸引客人,但是都知道我很不穩定。我可能今天唱了,明天就消失了,這對培養忠實客戶沒有任何幫助。期間會因為在壹個地方待不下去了而在臺灣省四處遊蕩,大部分都和缺錢有關,而且敵人越累欠債越多。

那時候我脾氣很不好。有壹次高雄的壹家酒館給了我壹張票,邀請我去南方跟團唱歌。報酬也不錯。到了現場,感覺音樂很難聽,所以心情不好。唱完之後,我故意把話筒掉在地上。觀眾看到我的動作都覺得很激動,覺得我和國外搖滾組合的主唱壹樣高,所以反應特別激烈。我也覺得很爽很high,但是下臺後其他組的保鏢把他們拖到外面打了壹頓,錢被扣了。

現在想想都覺得好笑。我當時就想,‘這首歌就應該這麽唱’,因為涅槃的歌唱起來,主唱總是最後把樂器砸了,而我倒了,反而被打了。我忍不住嘲笑這種具有諷刺意味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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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Shin band自傳相信搖滾可以永生——阿信

涅槃樂隊的主唱柯特·科本對我影響很大。他在走紅後自殺了。在他的壹生中,他討厭那些每天不斷出現在電視上的所謂“流行音樂超級明星”。他經常看電視,看到大火,憤怒地拍電視。但是有壹天,他看到自己出現在電視上,成為了壹名流行歌星。突然發現自己是過去最討厭的人。因為受不了這種諷刺的發展,我開槍自殺了。

曾經有壹段時間,我非常不開心,深受這場悲劇的影響。那時候壹直有拍電影的可能,但每次失望的時候,我都想了壹百多遍,是不是要壹輩子在酒館裏唱歌,壹輩子在電視上看那些唱歌不好聽,沒有音樂理想的人,這樣才能紅起來。

壹想到庫爾特的故事,我就忍不住對著電視咒罵,然後抱怨生活太不公平,但是因為我還沒紅,沒有理由成為開槍自殺的庫爾特。每天都處於這種不平衡的情緒中,感覺自己得了抑郁癥,整天走下舞臺都不想和人說話,變成了壹個怪胎。

(5)朋友吃的火鍋店。

流浪了很久,還是想安定下來。在臺中唱歌的時候,我很認真的想安定下來,在臺中待了四年,拼命的賺錢。每天晚上10點開始唱歌,然後是兩個小時的民歌表演。我壹天要表演六個小時,成本600元壹小時,壹天收入3000多元。唱了最後壹個小時,天亮了。

這麽努力的唱歌真的可以省點錢。我壹直很喜歡給朋友做飯,看到他們滿意的臉,很有成就感。於是我賺到錢後,和幾個朋友合夥在臺中開了壹家涮涮鍋火鍋店,占地很廣,裝修也很豪華。總投資差不多兩百萬,名畫都放在店裏,搞得像個美術館。

我有很多朋友,所以開新店當然要請朋友吃飯。後來朋友繼續支持我,我也不好意思讓別人出錢。店裏每天看起來像是婚禮,吃火鍋配威士忌也不代表我收入豐厚,因為很多東西都是我買單。

每天晚上,我還是會去臺中的幾大酒館表演。我不在店裏的時候,朋友負責看著。

有壹天我在臺上表演的時候,看到我朋友居然來了酒館,下了臺問她為什麽不理店家。她說商店被砸了。我急忙跑到店裏去看,裏面漂亮的玻璃碎了壹地。朋友說,當時幾個大男人來吃個飯,然後不付錢,無緣無故找店家的茬。她沒有辦法阻止,只好關店找我幫忙。

以我當時的火爆脾氣,當然想把這個賬要回來,但是因為找不到頭緒,不知道這些人是從哪裏來的,也不知道他們是想要保護費還是同行眼紅,就警告他們我的火鍋店是臺中裝修最好的,因為生意競爭難免會有沖突。我知道這些人肯定會再來。

後來這些人又出現了,我正好在店裏。他們四五個人壹看到店裏的菜單就張嘴了。“菜單上的東西都來了!”有人這樣點的時候,我立刻感覺到了對方的敵意,偷偷對朋友說,把東西準備好,壹會兒就要開戰了。

果不其然,菜壹上來,對方就把熱湯火鍋的桌子全撤了。我拿著棍子,朋友拿著菜刀沖了出來。我們四五個朋友很壯,都沖上去打人,對方卻把我們嚇傻了。當時我的性格就是報仇必須要付出,壹定會討回公道,自然給了他們壹個教訓。

然而,火鍋店的生意越來越差。可能客人覺得店裏暴力沖突頻繁,寧願去別的地方吃飯,也不願意在我這裏買風險。最後他們關了半年攤,虧了不少錢。我繼續唱,唱得更賣力,因為除了窮,還抹了壹筆債。

為了賺錢,在我離開臺中之前,我曾經在臺中的星期五牛郎店唱歌。嗯,是三個人的小樂隊。有時我會彈鋼琴和打鼓,但那只是簡單的唱歌。唱歌的時候,我會拿著無線話筒走到嘉賓面前,問他們想要什麽歌。唱完之後會獎勵客人壹杯酒和兩三千元的小費。只要他們喝了酒,他們就能得到小費。那時候我太窮了,小費也是壹筆豐厚的收入來源。

但我出道後,這段經歷成了雜誌挖掘內幕的焦點。他們以為我是牛郎店的女牛郎。但其實說白了,我那時候太胖了,根本沒資格當牛仔。後來牛郎店紅極壹時,頻頻被警察抄,然後就倒閉了。收入銳減,生活無法繼續,只好再次逃亡。

作者:倦重2005-6-18 23:00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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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Shin band自傳相信搖滾可以永生——阿信

(6)在陽光下穿皮衣。

我去了高雄壹年。嚴格來說,當時是沒有收入的。我不敢在酒吧唱歌,因為我有太多的敵人,不能隨便出現。那時候不再想唱片,放縱自己大吃大喝,吃得更胖,就更沒自信了。我不相信我這輩子會拍電影。

記得有壹次朋友知道我在高雄,拉著我去墾丁唱《春吶喊》。那是上壹年最重要的搖滾盛會,全國幾乎所有的樂團都會去那裏唱歌,比誰把場地搞得最熱。

我和我的朋友們覺得我們是壹個搖滾組合。皮衣當然是最有搖滾味道的,所以我們都同意穿皮衣、皮褲、皮靴下墾丁。結果到了墾丁,我們熱得快要哭了。唱完第壹場,所有成員都跑到外面的路邊攤買了t恤和短褲,然後脫下靴子赤腳上臺。第壹場唱硬搖滾,第二場換成適合海邊的雷鬼,再也不敢在陽光下搖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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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外交

外交是臺北最古老的團體。成立至今快二十年了。每個唱pub的歌手都會覺得,如果能加入外交,那就太刁了(這個刁我打不出來)。《外交》主唱之壹的基思·斯圖爾特(Keith stuart)不僅是壹名歌手,還是圈內著名的制作人。我知道他很優秀,我也壹直想向他自薦,但是他根本沒有時間和我說話,也沒有聽過我唱歌。

在高雄最苦的日子裏,有壹天下午突然接到壹個奇怪的電話,是外交合唱團團長崔克全先生打來的。

“崔老師,什麽事?”我恭敬地說。

“我們的主唱已經走了。我聽說妳唱得很好。有沒有興趣回臺北發展?”

“有多急?”我禮貌地說,但實際上我想,“妳在開玩笑嗎?誰會不感興趣?”

“今晚!”

於是我立刻搭車回臺北,加入了外交合唱團。

那天晚上,我回到臺北,第壹次成為外交團的主唱。這也是凱斯第壹次聽到我的聲音。

連續唱了壹周,下了臺,在喝酒。凱斯終於忍不住了。他找到我說,“阿信,妳想和我們簽合同嗎?”(他是外國人,但中文說得很好,所以還是回頭看-)(省略號是臺灣省符號。

我和keith做誌願者已經壹年了,當場感覺好爽!

他說他在臺灣省待了十幾年,從來沒聽過有人這麽唱搖滾,音域這麽廣。他說家裏有很多歌,但是沒人會唱,想讓我試試。我唱完之後,每首歌都符合他的要求,他聽得好開心。從此我們壹拍即合,成了命運的同體。

我在外交合唱團待了兩年,這段經歷對我影響很大,因為Shin band第壹張專輯的制作人keith是組合中的另壹位主唱,而外交鍵盤手ringo是專輯的另壹位制作人。當時大家聚在壹起,聊到以後要做的專輯。

唱了壹段時間後,我和keith、ringo把時間和精力都投入到了專輯上,經常沒時間唱外交。後來我覺得這樣下去不是辦法。管弦樂隊總是找不到替代主唱,所以我們自動退休了。當時,另壹位主唱戴愛玲正在和基思壹起制作新專輯,他們壹起離開了。

《外交》壹下子損失了三個主唱和壹個鍵盤手,但在補足人力後,依然是臺北最有經驗的樂團,屹立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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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忘記加鹽的可憐咖喱飯。

基思為了音樂夢想創作了很多音樂。和他合作後,除了外交演出,還經常和其他樂團的邁克爾、小花、托米壹起即興演奏。每個人買壹瓶威士忌,邁克爾打壹些鼓,然後把它們搭配在壹起,創造出更有創意的方式。壹首歌可以從晚上八點到早上六點寫完,寫作速度可以說是極快。

雖然和妳談了很久拍電影的事,和滾石簽了三年的合同,錄了幾首歌,但是沒有下文。當時滾石只想出我的個人專輯,但不知道為什麽,我花了很多錢的音樂卻壹直沒有出,但我壹直很感激滾石的段鐘潭先生。

這期間除了晚上唱歌,也想過怎麽多賺點錢,因為真要拍電影,壹時半會兒也演不了。這是很多pub的歌手害怕出唱片的主要原因,因為準備期不能上班,經濟會馬上從有收入變成沒有收入,風險很大。所以除了表演,我中午開始賣咖喱飯,賺更多的錢。

作者:倦重2005-6-18 23:00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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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Shin band自傳相信搖滾可以永生——阿信

我做菜壹直很自信,也練過自己翻鍋炒菜的技術。雖然做咖喱飯看似簡單,但我個人還是根據菜譜開發了新口味,買了幾個又大又深的鍋,買了個快鍋,用真正的木桶煮米飯。壹次做三四百人吃的咖喱,放壹夜,等到肉入味了,再放在爐子上加熱,推到路邊賣。

我擺地攤前後賣了壹個多月的咖喱飯,還自己設計了奮鬥青春的裝扮,就是無袖背心配短褲,脖子上掛著壹條毛巾,甚至讓我看起來很吃力。

第壹天,我推著手推車出門,心情很高。我不知道把它放在哪裏。我把它推到街上之後,就起來想管它!我在十字路口!然後就在巷子出口,最擁擠的路上賣了。旁邊的商家都跑出來指著我。他們非常關心我在那裏賣什麽,是否會影響他們。然後警察騎馬過來巡邏。我不知道如何應對無證經營。我不知道該不該撤,但沒想到警察假裝沒看見我,就從我身邊騎過去了。

開業第壹天,只賣出了幾份咖喱便當。我把滿滿壹壺咖喱和壹鍋米飯推出去,然後把壹鍋米飯和壹鍋咖喱推回家。好在咖喱飯是壹種賣不出去的東西。因為隔夜的咖喱飯裏放了胡蘿蔔和豬肉,會產生化學作用,讓豬肉變得更軟更美味,所以第二天的咖喱比現在做的咖喱更美味。我壹般都是壹次煮兩鍋,壹鍋接壹鍋的賣。如果今天賣不完,明天可以繼續賣。不會擔心壹夜變壞,失敗的風險比較小。

有了第壹天的突破,後面就變得容易多了。第二天,我繼續往同壹個地方推,放心地在那裏賣。而且我還訂了壹個塑料透明蓋蓋住咖喱鍋,這樣可以看到裏面的材料,隔絕路上的風沙。後來客人也知道我會去,135的咖喱是泰式咖喱配椰奶,246的咖喱是日式咖喱,每天都有青瓜片當配菜。

接下來,為了避雨,我還做了壹個雨棚。我正準備在旁邊擺個小桌子的時候,警察來找我了,於是我後面的跨國咖喱連鎖店的計劃就停止了。

體能是邊唱邊賣咖喱飯的最大挑戰。每天唱完歌回到家,淩晨拿起菜刀切洋蔥煮土豆,需要很大的意誌力。有時候喝醉了覺得有創意,就加了奇怪的調料,第二天再賣。

沒過多久,我和keith就因為太過瘋狂地想出壹張唱片,以至於忽略了專職外交合唱團的表演工作,於是我們最終把外交留給了另壹位制作人ringro。沒有了外交的穩定收入,咖喱飯成了我唯壹的收入來源。

雖然當時運氣不好,但咖喱飯生意壹直不錯。我擺攤的基隆路和信義路周邊的餐館都不便宜。對面魯肉菜館賣的咖喱便當,75元。我做的咖喱飯配洋蔥土豆泥椰奶真的很好吃,而且是真木桶煮的。只需要40元,相比之下真的很便宜。

所以剛開始擺地攤不久,附近的上班族就排著隊來買,有時候還有大戶人家。他們壹開口就說他要二十份盒飯,還說要去隔壁便利店買飲料,壹會兒過來拿。而我,壹個人的店,忙得顧不上伺候眼前的客人。他買飲料的時候,二十個盒飯都裝不下。幸運的是,那些排隊的上班族和女孩們還沒來得及應付,就已經好心地伸出了援助之手。

我的商業風格是休閑,烹飪和銷售也是。因為他們忙著裝盒飯,根本沒時間收錢找錢。他們要求客人把錢放在桌子上,如果他們需要兌換,請自己動手。

有時候米飯吃完了,我會厚著臉皮去附近的自助餐廳買米飯配咖喱。好幾次之後,我自己想想,因為我不能用便宜的盒飯搶他們的客人,從他們那裏買米搶他們的生意也不好,所以米用完了就關攤。俗話說,咖喱越重越香。

當時住在基隆路附近,後來賣了。我失去了外交業績和收入,失去了愛情和抱負,失去了工作。我做的咖喱飯經常忘記加鹽,但還是賣完了。忘記了加鹽的咖喱飯,反映出我對生活失去了興趣,對什麽都不太在意。

壹個下雨天,我穿著雨衣,推著壹盆米飯和壹盆咖喱出來,上面放著壹盒剛自己切的黃瓜[片]。下雨了,路很滑。結果,手推車在人行道上傾斜了。大雨中,我的鍋翻了,上面的黃瓜滾了壹地。飯盒也掉進泥裏弄臟了,賣不出去。我彎腰撿起這些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