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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祜族婚俗

拉祜族婚俗上壹般實行族內婚,很少與他族通婚。婚姻制度是壹夫—妻制,多妻為傳統習俗所不許,並遭眾人非議。青年男女社交自由,包辦婚姻很少。拉祜族的婚姻習俗,各地大同小異。

拉祜族,是中國古老民族之壹,人口41.1476萬(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拉祜”壹詞是這個民族語言中的壹個詞匯,“拉”為虎,“祜”為將肉烤香的意思。因此,在歷史上拉祜族被稱做“獵虎的民族”。

拉祜族起源於甘肅、青海壹帶的古羌人,早期過著遊牧生活。後來逐漸南遷,最終定居於瀾滄江流域。該民族主要分布在瀾滄江兩岸普洱、臨滄兩個地區。其中78%分布在瀾滄江以西,北起臨滄、耿馬,南至瀾滄孟連。

拉祜族婚嫁程序

拉祜族曾經經歷過血緣群婚、族內對偶婚、轉房婚和壹父壹妻制等,而且長期實行族內對偶婚,因此血緣集團內部由父系和母系相互混雜而導致雙系大家庭制度長期並存的婚姻家庭制度。近代以來拉祜族主要是實行壹父壹妻制的父系大家庭制度。

拉祜族青年人的婚姻壹般要經歷:串婚、訂婚、結婚等幾個過程。串婚實際上就是青年男女談戀愛的過程,但又具有明顯的季節性。按照傳統習慣,串婚只能在每年的“火把節”(即農歷六月二十四日),到第二年的春耕農忙期間進行。平時,尤其是在農忙季節,許多拉祜族地區的村寨禁止青年男女在壹起談情說愛,否則不僅會受到人們的譴責,而且會被認為是壹種傷風敗俗的行為。

訂婚

訂婚是在串婚的基礎上,青年男女將自己談戀愛的事情告訴家人,雙方父母得知自己得兒女已經確定了意中人後便托媒求婚。如果家長同意對方得求婚,就喝下媒人帶來得酒,若拒絕喝酒甚至將酒推翻在地則表示拒絕或對兒女婚事不滿。求婚成功後即可舉行訂婚儀式,儀式多在男方家舉行,也可在女方家舉行。到時,媒人帶上米酒、雞、肉、鹽、茶葉等到女方家,做好飯菜,宴請女方家長和親戚,然後雙方邊吃邊商量聘禮和婚期。訂婚之後,青年男女必須到對方父母家中勞動壹段時間,如發現對方不會做幹活,或者人品不好等,可據此解除婚約。

結婚

結婚儀式壹般都在農歷臘月至春節期間。從妻方居住的,由女方家迎娶,婚禮在女方家舉行。從夫家居住的,由男方迎娶。男方迎娶時,新郎帶著聘禮去女方家,到達女方家後,先要向嶽父獻壹筒清水表示尊敬。下午舉行盛大的婚宴,婚宴上,新郎新娘必須坐在壹條凳子上,新郎要主動給新娘夾菜,新娘將菜還給新郎,表示互敬互愛。飯後,由女方家長給新婚夫婦舉行拴線儀式,拴線儀式完了以後,女方親友陪同壹對新人返回新郎家。在新郎家也得舉行和新娘家差不多的壹系列儀式,然後婚禮才算結束。 拉祜族又婚姻自由的傳統和以離婚為恥辱的觀念,由於喜新厭舊而提出離婚者,會遭到人們的指責。如果壹方提出離婚,則必須付給對方壹定數目的款項,男子提出離婚者,其所支付的款項要比女子提出離婚者多。離婚後雙方可以再嫁娶。拉祜族還實行轉房制度,即夫死後妻可以轉房,但僅可以轉房給夫之弟,不能轉給夫之兄。寡婦再嫁不受歧視。

舉行婚禮當天,男女雙方家裏都要殺壹頭豬。男方首先將豬頭送到女方家,將豬頭確成兩半後,壹半留在女方家,壹半由男方又帶回來。接著,女方也照此辦理,鈄自己家殺的豬頭送到男方家,切成兩半後,留壹半在男方家,另壹半女方自己帶回。之後,男女雙方將各自的兩半豬頭合在壹起,以表示骨肉之親和新婚和睦之意。

這天,新郎新娘要壹同下山背水,壹同上山砍柴,然後將新背的水,新砍的柴送給女方家,同時還要獻飯給嶽父嶽母。接著,新郎新娘再回到男方家裏獻水獻飯,再到寨廟裏磕頭和供奉禮肉。接著,由村寨老人主持祭寨神儀式。祭禮完結新郎新娘再到男女雙方家裏祭祖和敬拜父母親戚。上述這些儀式完成後,新郎新娘便和賓客壹起吃雞肉稀飯,接著便進入婚禮的高潮--大規模的對歌活動。

晚上要鬧新房,屆時賓客們,特別是年輕人會擠滿新房,盡情地鬧房。傳統的鬧新房過程是:新娘端來壹盆熱水,親切而甜密地喊丈夫洗腳,丈夫把腳伸進盆裏,妻子便幫他把腳洗幹凈。這時候,鬧房的人們故意用火塘灰把新郎的腳弄臟,讓新娘重洗,或在熱水裏撒火塘灰,讓新娘重去打洗腳水,如此反復多次,新娘機警麻利地把新郎的腳洗好,把從娘家帶來的壹雙新鞋給新娘穿上。據說這樣做是為了考驗新娘的脾氣是否溫和,為人是否可親,以及做事是否麻利、機靈等。此外,還可以讓新郎新娘表演節目,向新婚夫婦索要喜煙、喜糖、喜酒等。

婚日當晚,人們吹起蘆笙,載歌載舞,慶賀這對拉祜兒女成婚,往往要娛樂到半夜才結束。

婚禮結束後,新郎帶著生活用具和生產工具,如鋤頭、毯子等,並抱公雞、母雞各壹只,在親友的陪同下,隨新娘到女方家上門。上門時間壹般為三年,這期間新娘到女方家上門。上門時間壹般為三年,這期間新郎可以回家探視父母並幫助幹活。上門期滿後,丈夫可以攜妻和子女回到自己的家裏生活,也可以重新蓋房屋另立門戶。如上門期間已繼承了女方家的財產,則要永遠留在女方家。

拉祜族婚俗特色

節日聚會找對象

拉祜族青年男女找對象,主要在節日聚會的場所裏找。他們選擇對象的壹般條件是:男的要會犁地、耙地、砍柴、鏟麻、紡麻線、打獵,為人要誠實勤快,至於外表是次要的;女的要會接麻線、織布、縫衣服,為人要勤快,心地要好,至於相貌漂亮與否也是次要的。如果某個小夥子喜歡某個姑娘,要用藤篾編制腳圈、項圈送給她。若姑娘感到合心意,則送壹條用五色線編織成的腰帶給小夥子,表示定情。雙方交往壹段時間認為滿意後,男的就告訴父母,請媒說親。按慣例要說親三次;第壹次帶上茶葉壹包煙草壹包,燒酒壹瓶;第二次帶上煮茶用的土罐兩個,煙草兩把,酒二十碗;第三次帶上土布壹件,谷子兩邦(每邦約六千克),綠布壹尺,並可選定婚期。

結婚不設宴,離婚要請客

拉祜人有壹種習俗:結婚不需備辦酒席。結婚這天,通常先由壹位德高望重的老年人向新婚夫婦祝福,隨後,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姑娘和小夥子們便伴著新郎新娘,圍著燃起篝火的火塘載歌載舞。拉祜人認為,火塘標誌著夫妻雙方有壹顆火熱的心,人們圍著火塘歌舞,是祝福新婚夫婦終生相愛。拉祜人結婚這天用來招待客人的東西,是自己旱煙、烤茶、松子、栗果之類,從來不提倡講排場。但拉祜人離婚就大不壹樣。根據他們的習俗,提出離婚的壹方,要備辦豐盛的酒席請客,客人不必送禮。這種帶有"懲罰"性質的習俗,目的在於儆戒年輕人在選擇對象時要慎重考慮,壹旦結婚,就要做到終生相愛。同時,"離婚宴"還含有儆戒雙方今後不要相互仇視的意義。

拉祜族婚俗文化

拉祜族壹般實行族內婚,很少與他族通婚。婚姻制度是壹夫—妻制,多妻為傳統習俗所不許,並遭眾人非議。青年男女社交自由,包辦婚姻很少。拉祜族的婚姻習俗,各地大同小異。在青中男女談情說愛過程中,主要有兩種方式:有的女方居於主動地位,有的男方居於主動地位。求婚訂情時間多選擇在秋收以後。若女方主動,則邀集本村姑娘壹同到有選擇的另壹個村寨旁唱娓娓動聽的情歌,待村寨的小夥子們出來歡迎她們。男女青年找到自己心愛的情人後,即由男方請人到女家說媒,在女家擇吉日成親。

結婚當晚,新婚夫婦不在家裏過夜,要到山上歇宿,待次日由親友把他們攏回來。結婚這天,壹般不辦酒席,通常先由壹位村寨長老向新婚夫妻祝福,隨後身著盛裝的青年男女伴隨新郎新娘,圍著烈火熊熊的火搪溯砌起舞,通宵達旦,以祝貿新婚夫妻終生相愛,情熾若火。在此類地區,男子壹般要入贊三年,也有終生入費的。而在較多的地方在訂情過程中,男子居於主動地位。倘若小夥子愛上某壹個姑娘,就找機會搶走她的頭向,跑到壹幽靜處,姑娘尾追而去。若始娘不愛,就向小夥子要回頭巾,以示拒絕;若始娘中窟,便雙雙坐下表露衷情和互送禮物。然後男方托人求親,並肉亥方家送壹定數目的聘禮。

婚禮在男家舉行。禮畢,新郎需帶生產工具到女家上門,壹般是三年,但也有只佐三天的。著夫婦感情不和難以長期相處,請村寨長老出面作證,點蠟燭禱告天地寨神,用壹條絲線男女各持壹端,由巫師祈禱後,燒斷絲線,即為離異。拉祜族離婚,據其習俗,提出離婚的壹方需辦豐盛酒席請客,客人不必送禮。其目的在於傲戒青年人選擇配偶時要慎重從事,切勿輕率。同時,“離婚宴”還含有離異雙方今後不要互相仇視的意思。由於種種歷史和社會的原因,在拉祜族青年男女間,殉情事件頗多。

西雙版納的拉祜族,嚴格實行壹夫壹妻制,保留有從妻居的習慣。婚戀方式,因支系不同而有所不同。搶頭巾是拉祜西(黃拉祜)男青年主動向女青年求愛的壹種形式。拉祜西青年男女,壹般從十五六歲開始進行社交活動,選擇意中人。男女青年在生產活動中相互接觸,增進了解;又在公開的娛樂活動中密切關系,表白愛慕之情,再轉入單獨幽會決定愛情關系。

拉祜西居住的村寨,壹般都建有寨廟和寨場。夜裏,青年男女常吹著葫蘆笙和口弦(響蔑)在寨廟、寨場附近結夥開展對歌活動,用歌聲試探對方心意,覓尋中意的伴侶。壹旦發現其中有相互有意者,大家便會停止對唱,支持那對男女對歌談情,並為其出主意編詞兒表達心聲,暗中開展競賽。有時還有人幫腔代唱,使倆人越唱越有情,最終成為情侶。

每年春節和火把節來臨時,拉枯西都要開展跳歌活動。特別是過春節時,全寨男女老少在寨場集中跳歌,跳歌時間有的長達十多天。青年男女趁跳歌之機談情說愛,小夥子往往間夾在姑娘中間,與姑娘握手同舞,用耳語挑逗,以手指表達感情。小夥子壹旦看中某個姑娘,便壹直與她握手***舞,並作出許多愛慕的暗示。在舞曲告終時,夥子會伸手去搶姑娘的頭巾,離開寨場,引姑娘與他單獨幽會。姑娘若對夥子有意,便會相跟而去,找個僻靜的地方傾訴衷腸。若對夥子無意,可追去搶回頭巾,也可不加理睬,事後托人送點禮物給搶頭巾的夥子,再索回頭巾;夥子接到禮物,也應以禮回贈,將包頭巾歸還姑娘。

男女青年經過公開談情和幽會,確定了愛情關系以後,要互贈定情信物。男方父母要及時托媒人帶上米酒、茶葉、煙草等禮物到女方家求婚。求婚壹般都要經三次登門,方能得到答復。女方父母見媒人壹而再,再而三地相求,便收下禮物,表示同意聯姻,並擇日舉行婚禮。

拉祜西既有從妻居的古俗,也有從夫居的習慣。因此,商定婚期時,都要決定是從妻居還是從夫居。從妻居者,在妻家舉行婚禮,婚宴主要由女方操辦;從夫居者,在夫家舉行婚禮,婚宴主要由男方操辦。舉行婚禮這天,男女雙方都要殺豬置辦酒席,宴請親友。雙方互送半個豬頭,將兩家的豬頭相互重合,表示“骨肉相親,新婚和合”。

婚宴結束後,新婚夫婦要在男伴女友的陪同下,用竹筒接來清泉水敬獻女方父母,作象征性的敬飯敬菜;然後又接壹筒清水獻給男方父母,也作壹次象征性的敬飯敬菜。敬水、敬飯結束以後,巫師帶新郎新娘到寨廟內敬神,然後才入新房,表示完婚。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人家,若無力舉辦婚宴,男女雙方可相約離寨,在山上同居幾宿,再返回家中,表示二人已結為夫婦。對此,村民亦表示認可,並不歧視。

解放以後,均按《婚姻法》的規定,辦理結婚手續,昔日的繁瑣禮儀已大大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