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隱瞞房屋抵押給第三方的事實,至今不能與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新陽廣場的大部分業主在2016年4月份到8月份支付了購房款。但所有業主至今未拿到購房合同,僅有壹張收款收據。
銷售顧問承諾9月可以網簽,期間壹拖再拖,至今網簽壹事毫無動靜,純粹是忽悠業主,置廣大業主權益於不顧。雖然房管部門已經對其進行行政處罰,但是並沒有解決任何問題!
2、擅自無故推遲交房時間
國創中構在前期宣傳及收受業主的購房款時,向所有業主承諾2016年12月底交房,但臨近交房時間,未經業主同意,便發布通知——延遲六個月交房。大部分人辛辛苦苦壹輩子買壹套房,或為了讓壹家人安居,或為了結婚生子,現開發商的無故推遲,卻從來不對業主解釋真實原因、直接原因。
3、 頻繁更換銷售顧問、銷售服務態度差
大部分業主的銷售顧問更換頻繁,且工作交接不完善,事後也不通知業主更換銷售顧問的事情,導致業主在需要聯系開發商時無法聯系,也無法詢問關於該項目的相關情況,更無法得知施工進度。
業主繳納購房款後,銷售顧問就不再理睬業主了,針對業主的詢問,服務態度奇差。
4、合作銀行態度惡劣
大部分業主選擇的是按揭購房,但由於開發商將房屋進行抵押,導致業主無法辦理按揭貸款手續,在業主向銀行電話詢問辦理貸款的進度時,銀行業務員態度惡劣,沒有任何服務意識,甚至回復業主:“妳們可以等,也可以不等,麻煩妳們直接換其它銀行”。
5、貸款踢皮球
銀行與開發商在辦理貸款和網簽的過程中相互踢皮球,業主找開發商,開發商讓業主找銀行;業主找銀行,銀行讓業主找開發商。雙方相互推諉,導致業主的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
6、合同霸王條款
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也未征得業主同意的情況下,開發商訂立補充協議,將交房期限延遲六個月,哄騙業主說簽了補充協議就可以盡快辦理網簽手續。
7、無視業主的維權
面對上述壹系列問題,業主需要開發商給個說法,但是開發商僅僅安排了壹個銷售顧問與業主溝通,負責人從不露面。
面對業主要求解決的貸款及交房時間問題,開發商沒有給予任何說法,也沒有給予任何解決方案,業主說要找律師維權,銷售顧完全是壹副無所謂的態度,這樣的開發商,如何不讓業主失望、心寒。
大部分人,努力辛苦大半輩子,好不容易買套房子,希望能夠有個安身之所,壹個溫馨的家,但是,國創中構,這個無恥的開發商卻無情地擊碎了每壹位業主的夢,擊碎我們內心中守候的期待。沒有合同、無法辦理貸款、交房延遲、維權無路,業主的權益誰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