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確定不是黃沙嗎?
位於黃沙荔灣區大同路與623路交界處,靠近沙面島和廣州南站;黃沙站毗鄰獨具歐洲風情的沙面,附近有著名的白天鵝賓館、勝利賓館、黃沙水產市場、清平藥材批發市場等。
2.廣州勝利賓館介紹
優派酒店太原勝利橋東、漢庭快捷酒店勝利橋東、貝殼酒店桃園北路勝利橋東、如家酒店太原新建北街、錦江之星太原龍潭公園、7天連鎖酒店太原北街萬達廣場、勝利街椰子水晶酒店、銀座佳怡太原萬達廣場勝利街、格林豪泰貝殼酒店太原漢西關街萬達公館貝殼酒店、太礦酒店、雲頂國際酒店、格林豪泰泰興花街店、太原瑞和;f萬達文華酒店、太原萬達文華酒店、海友酒店興華街店、悅家酒店、iu酒店解放路北街萬達店、漢庭酒店太原解放路萬達廣場店、7天連鎖酒店太原國茂店、濱河酒店等酒店。
3.廣州勝利酒店附近的美食
1.廣州白雲賓館
最低價格:448英鎊
酒店等級:4星級區域:環市東路附近360度全景展示。
由貝斯特韋斯特集團管理的四星級酒店交通便利。
酒店位於環市東路繁華地段,靠近火車站。它於1976開業,並於2003年進行了部分翻新。它有壹棟32層的建築,有704個房間。
2.廣州劉樺酒店
最低價格:428英鎊
酒店等級:四星級區域:火車站和劉樺路貿易大廳360度全景展示。
靠近劉樺貿易俱樂部/新裝修的酒店。
酒店位於環市西路和人民北路交叉口,於2005年進行了裝修。這座建築有八層樓高,有500多個房間。
3.廣州華夏酒店
最低價:425英鎊。
酒店等級:4星級區域:北京路海珠廣場360度全景展示。
靠近海珠廣場的繁華地段
酒店位於海珠廣場繁華商業區,緊鄰市中心。它於6月1994開業,並於2002年進行了部分裝修。該建築高39層,有566個房間。
4.廣東勝利賓館(廣州)
最低價格:320英鎊
酒店等級:4星級區域:沙面、上下九步行街360度全景展示。
沙面唯壹上榜的四星級酒店
酒店位於沙面島,靠近上下九路步行街。它於1895開業,並於2003年進行了部分翻新。這是壹棟有330個房間的9層建築。
5.廣東大廈(廣州)
最低價格:380英鎊
酒店等級:4星級區域:北京路海珠廣場360度全景展示。
它離越秀公園很近,越秀公園很有名。
酒店毗鄰人民,步行到北京路商業區僅需10多分鐘。它於3月1988開業,壹些房間於2005年9月進行了裝修。該建築高21層,有500個房間。
6.廣州潤都酒店
最低價格:300英鎊
酒店等級:4星級區域:天河城和火車東站360度全景展示。
琶洲貿易會館和花城會展中心附近的酒店
酒店於2004年開業,毗鄰美麗的天河公園,具有現代建築風格。
4.廣東勝利酒店有限公司
簡介:廣東勝利賓館位於廣州著名的外事旅遊區和歷史文物保護區沙面島。酒店壹年四季綠樹環繞,環境優雅。它有壹個天堂。勝利賓館歷史悠久。它的前身是20世紀初由英國人建造的維多利亞酒店。它是廣州壹家保留了西歐古典建築風格的星級酒店。其內部裝飾華麗,充滿濃郁的藝術氛圍。
酒店擁有中式、日式和法式豪華套房、標準套房、雙人房和單人房。內部布局優雅舒適,現代化設施齊全。酒店商務中心、大小會議室、多功能會議室等配套設施壹應俱全,適合大型團體會議、洽談、商務會展。
法定代表人:黃樹強,成立於1989年7月,註冊資本1428萬元,工商註冊號440000057424。企業類型:全民所有制公司。地址:荔灣區沙面北街53、55號,沙面街54、56號。
黃沙站位於荔灣區大同路與623路交界處,靠近沙面島和老廣州南站。黃沙站毗鄰具有獨特歐式風格的沙面。附近有著名的白天鵝賓館、勝利賓館、黃沙水產市場、清平藥材批發市場等。共有6個出入口,B出入口位於大同路,D、E出入口位於623路,C、F出入口位於西城都匯廣場。
5.廣州勝利賓館地址
1.東風東路支行。越秀區。東風東路753號天宇大廈壹樓
荔灣區荔灣支行、沙面支行康王中路488號業和廣場壹樓、沙面北街71號廣東勝利賓館綜合樓壹樓。海珠區江南西支行。江南西路60、66號4樓東北角。海珠區前進支行江南大道中路80號二、三樓1層
:張子強拍攝於1951。
世界小偷張子強的故事;
壹群外國人逃到廣東深圳,追查綁架富人並勒索錢財的綁匪,贖金高達654.38+0279萬元。7月28日,深圳市美國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排名第壹的李強團夥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其他團夥成員也被判處6至14年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並處三萬元以上四十萬元以下罰金。
這個團夥在深圳制造了許多令人震驚的綁架和勒索案件。2月7日晚,該團夥在深圳市福田區綁架了美籍華人陳某,並向其家人勒索了600萬美元。
2002年6月65438+10月21日,李強指使其團夥成員持槍綁架單某,並索要贖金13萬港元。2003年春節期間,他們再次策劃綁架令,贖金為65438港元+80萬元。在深圳警方的命令下,這個以李強為首的特大綁架團夥的所有成員最終被摧毀。
李強,吉林人,年齡31,綁架團夥成員。第壹名,曾在長春武警部隊擔任特警;第二個綁匪劉勇曾經當過球探,參加過很多散打比賽並獲得冠軍。
美國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對張子強案作出壹審判決,判處張子強等五名被告死刑。
被稱為美國首富的張子強幾年來壹直在香港和內地橫行霸道,綁架、搶劫、走私武器和運輸爆炸物,這使香港的壹批豪華人物壹再避之不及。10月26日,京廣港三地警方秘密開會,在汕尾將張子強及其同夥抓獲。8月26日,香港警方突擊搜查了在香港的住所及其親屬的住所,逮捕了涉嫌洗錢的張的15名親屬,並凍結了價值65438+60萬港元的貨物。02年10月6日,包括張子強在內的五名主犯被判處死刑。審判張子強集團當天,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周圍的美國憲兵法庭全副武裝,荷槍實彈。與此同時,香港特區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表示,張子強內地司法機關打擊美國犯罪團夥並沒有傷害香港,市民不應對香港有任何疑慮。司法獨立。這種獨立性表現在沒收張子強6600億元人民幣的黑錢;在香港,10月3日,香港高等法院撤銷了司法部凍結張子強集團成員13名親屬財產的命令,認為現階段的證據不足以凍結超過1600億港元的財產,包括產權房、珠寶、遊艇、古董、現金和銀行存款。雖然大陸媒體很少報道張子強的黑社會案件,但它會越來越受歡迎。
在1998年,張子強的名字無人知曉。
在迄今已知的重大綁架和勒索案件中,張子強的勒索金額無疑是最高的。香港好幾個知名富商都被他勒索過,勒索金額報給了哈薩克斯坦。
由於張子強是香港公民,他的罪行分別在內地和香港犯下。對於張子強應否由內地司法機關審判,社會上有不同意見。然而,香港和內地的司法部門都認為張子強的許多犯罪活動發生在內地,內地司法機關對他的審判有法可依。
張子強被捕後受到香港人的贊揚。然而,香港沒有死刑。根據美國刑法,張子強被處決。內地司法機關可以幫助香港公民,但他們也對中國人民造成了極大的傷害!(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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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圖片
張子強等人非法買賣、運輸爆炸物,搶劫、綁架和走私武器彈藥,非法買賣,
運輸槍支彈藥、私藏槍支彈藥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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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人(原審被告):張子強,男,43歲,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人,住香港,香港身份證號碼為d 123744(7)。7月22日被捕,1998。
上訴人(原審被告):陳誌豪,男,36歲,廣東省海豐縣人,住香港,香港身份證號碼為h 103512(8)。7月22日被捕,1998。
上訴人(原審被告):馬,男,33歲,河北省秦皇島市人,住湖北省老河口市。1997 11個月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在廣東省石屏監獄服刑。6月23日1998被押回廣州受審。
上訴人(原審被告):惠亮,男,32歲,湖北省老河口市人,住老河口市。7月22日被捕,1998。
上訴人(原審被告):錢漢壽,男,42歲,廣東省海豐縣人。居住在香港,香港身份證號碼:d 598063(2)。7月22日被捕,1998。
1998 10.30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訴馬、錢漢壽、朱玉成、蔡誌傑、於、劉定勛、黃華生、柯先庭、胡、葉新宇、錢漢業、羅誌平、甘永強、鄧力先、張煥群、、鄧力先。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私藏槍支、彈藥罪、窩藏罪(本刊篇幅有限,省略李雲等31名被告人的判決書)。其中,被告人張子強犯非法買賣爆炸物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綁架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6.62億元;以走私武器彈藥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654.38+萬元。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662654.38+0億元。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陳誌豪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4萬元;以走私武器彈藥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以綁架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95億元;以非法運輸爆炸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以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他因私藏彈藥被判兩年監禁。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9564億元。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馬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654.38+萬元;以走私武器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五萬元;以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原判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五個月零五天,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654.38元+0.5萬元。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惠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654.38+萬元;以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360萬元;他被判了12年。以走私武器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萬元。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375萬元。以非法買賣爆炸物罪判處被告人錢漢壽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壹審宣判後,被告人馬某、錢漢壽提出上訴。
上訴人張子強及其辯護人稱:本案犯罪地點在香港,侵犯的客體是香港居民的人身權和財產權,應由香港法院管轄,但壹審法院管轄不當;張子強只是在購買炸藥時聯系了錢漢壽,而不應負責整個案件;原審判決對非法買賣爆炸物罪的量刑有失偏頗;原審判決認定的綁架罪證據不足,適用被害人陳述、同案被告人供述及相關物證進行二審;走私槍支、彈藥只是綁架罪的預備行為,不應單獨定罪;張子強報告了壹些犯罪線索,如越境、搶劫香港金店和販毒。由於他有立功表現,應該對他從輕處罰。上訴人及其辯護人認為,原審判決認定陳。
上訴人馬及其辯護人認為:被告人馬在搶劫李的過程中,沒有戳美國民眾的眼睛,也沒有使用密封膠帶,沒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故意;他在參與的兩起搶劫案中不是主犯,要求二審從輕處罰。
上訴人惠亮及其辯護人認為:原審判決認定惠亮在搶劫李希壹案中威脅、毆打被害人,並沒有被害人死亡的直接證據;惠亮是此案的從犯。被捕後,他供認並交代了其同夥的犯罪事實。他本應自首並有立功表現,請求二審從輕處罰。
上訴人錢漢壽及其辯護人稱:錢漢壽沒有捐款也沒有非法買賣爆炸物,只是受他人指使運輸爆炸物,情節輕微,是運輸爆炸物罪的從犯;被捕後能夠認罪並揭發同案犯的許多犯罪事實應視為立功;原審量刑過重,二審要求從輕處罰。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5438+0997 10年6月,上訴人張子強向上訴人錢漢壽提出購買炸藥的建議,並指派劉定勛與錢漢壽聯系具體事宜。他還通過劉定勛向錢漢壽支付了65,438港元+50萬元購買炸藥。同年6月165438+10月,錢漢壽返回廣東汕尾,非法購買炸藥818.483公斤、雷管2000枚、導火索750米。用40個泡沫箱包裝偽裝成海鮮,1998 65438+10月7日,他指示他人將其運輸到香港並交給劉定勛。第二天早上,張子強、劉定勛等人攜帶炸藥進入劉水向大窩村95號。中午轉馬槽龍村94號。6月17日,炸藥被沒收。從1994年底至1995年初,上訴人陳誌豪聯系葉繼歡並參與蔡誌傑等人劫持天津物資綜合貿易中心深圳辦事處經理李希的陰謀,以便在深圳獲得壹批鋼材提單並提取鋼材。10o 199565438+10月14晚上,上訴人被指示駕駛吉普車到深圳與他見面,他將在廣州深圳南方國際酒店附近被劫持。途中,駕車、威脅、毆打被害人。梁惠卡的受害者馬(音)被銬在脖子上和雙手上,同時用密封帶封住受害者的美國人口和眼睛。侯馬和梁用被子和衣服蓋住受害者。他死後,他尋找他辦公室的鑰匙。馬把車開到郊區拋屍,並把鑰匙交給了余等人。6月16日,蔡誌傑等人持從被害人處搜出的提貨單將277.39噸直徑為8毫米的潘園鋼材取走並出售。1991年初,上訴人馬某、朱玉成、黃華生、林鐵等人合謀在廣州、深圳搶劫壹家香港金店。馬和到硯山縣平原街買了兩支AK47自動步槍、兩支五四手槍和三枚手榴彈。陳誌豪去湖南衡陽市購買了350發子彈、3枚手榴彈和壹些手槍配件。同年6月,馬某、朱玉成、林鐵被安排從深圳走私2支AK47自動步槍、6支手槍、3枚手榴彈、350發子彈及手槍配件到香港與較早抵達香港的黃華生見面。同月9日下午,馬某等7人攜帶口罩、螺絲刀、布袋、手套等工具駕駛搶劫被害人余某的輕型貨車至五華街。馬持槍守衛街道,其他人沖進包括周大福和東升在內的五家珠寶店,並持槍威脅要搶走壹批金器。當香港警方圍捕時,他們向馬開槍,七人壹起乘車逃離現場。途中,另壹名受害者有壹輛S型車,被搶劫後換車繼續逃跑。作案後將贓物變賣,馬某分得42萬港元,分得654.38+萬元人民幣。1992年初,上訴人陳誌豪與朱玉成、、、林鐵等人在廣深再次搶劫香港。同年3月10日下午,有人在香港搶劫了受害人陳的出租車和鐘的輕型貨車後,朱玉成開車,其他人攜帶槍支、絲襪、螺絲刀、布袋、手套等作案工具前往香港大埔道。葉繼歡拿著槍守著街道,朱玉成在車裏等著見他。其他人沖進周生生和謝瑞麟的兩家珠寶店,用槍威脅他們。香港警方圍捕時,兩人壹同乘車逃離現場。作案後,陳誌豪從葉繼歡處收受錢款654.38港元+20萬元。自1995年底至1996年初,上訴人張子強、陳誌豪、柯賢廷、朱玉成、劉蕓、葉繼歡、郭誌華合謀綁架、勒索香港居民。
張子強出資654.38+0.4萬港元購買槍支彈藥、車輛等作案工具,並租房關押人質;陳誌豪和朱玉成負責購買車輛、假車牌和對講機,朱玉成還負責租用關押人質的農舍;柯賢庭負責觀察李的行蹤。因此,葉繼歡從大陸購買了兩支AK47自動步槍、壹支沖鋒槍、五支手槍、九包炸藥(重1.887公斤)和壹批子彈。1996年5月2日,在張子強、陳誌豪的安排和協助下,上訴人惠亮等人將上述槍支彈藥走私入境。6o年5月23日中午,我接到柯賢廷的電話,得知李的行蹤,即攜帶槍支、錘子等工具。有人在香港深水灣道80號附近綁架了受害人李和他的司機林。並前往李氏家族收取654.38+0.38億港元贖金,然後釋放受害者。張子強獲得3.62億港元,陳誌豪獲得2.95億港元。1997開頭,上訴人企圖綁架香港公民郭某某,並指示其觀察郭某某的行蹤。張誌把綁架的陰謀告訴了胡、陳等人。之後,張子強與上述同謀者在廣州勝利賓館、武東華僑大廈、深圳廣東銀行大廈噴泉餐廳等地合謀,並進行具體分工。在此期間,與胡某分別投入200余萬元港幣和20萬元人民幣準備作案。胡某還與甘永強、鄧禮賢等人合謀參與綁架。同年9月29日中午,我接到壹個電話,得知了郭的下落。他將郭綁架到香港安鋼路200號,與甘永強、鄧禮賢等人在香港沙灘路公路橋底附近落腳。在收到郭的6億港元贖金後,受害人的家人被釋放。犯罪後,張子強獲得了3億港元。1995年5月至8月,上訴人將壹批非法獲得的爆炸物藏匿於羅在深圳的出租屋內。此後,韓發和羅兩次被指示將炸藥交給他人。收到這些炸藥後,陳誌豪把它們藏在薄扶林山。破案後,在薄扶林檢獲25.4公斤炸藥。1995年,上訴人陳誌豪將13發手槍子彈、4發獵槍子彈、10發雷管放入茶葉罐內,藏於深圳市洽景花園和平閣A2室,後被查獲。1997開頭,上訴人指使韓發在深圳購買五四式手槍壹支和16發子彈,韓交給他們藏匿。同年8月至9月,羅誌平被指示購買壹支雷光獵槍和26發獵槍子彈,羅誌平將槍和子彈帶到深圳支付羅的藏匿費用。然後,他指示從羅那裏取來獵槍和子彈,藏在S公館裏。破案後,上述槍支彈藥被扣押。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美國法庭認為,本案指控的部分犯罪雖然在香港實施,但組織策劃犯罪的準備工作均發生在內地;槍支、爆炸物和主要犯罪工具是從內地非法購買並走私到香港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內地法院依法對此案擁有管轄權。上訴人張子強從錢漢壽處購買炸藥,指使劉定勛負責聯系,並配合他人對購買的炸藥進行裝卸和轉運。這些情節有張子強、錢漢壽、劉定勛的供述以及繳獲的爆炸物和作案工具等證據證實。張子強、錢漢壽違反國家爆炸物品管理法規,非法買賣爆炸物品,危害公共安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二十五條第壹款的規定,構成非法買賣爆炸物罪,且非法買賣爆炸物數額巨大
錢漢壽及其辯護人認為,錢漢壽沒有捐T和非法買賣爆炸物,而是運輸爆炸物罪的從犯。情節輕微且與事實不符。上訴人搶劫案是暴力犯罪,李是直接責任人。死亡。在香港金店的兩起搶劫案中,他們不僅策劃和指揮,而且直接實施了搶劫。上訴人對李的暴力行為是該起搶劫案的直接兇手之壹,也是造成李死亡的原因之壹。在香港五華街金店劫案中,他持槍威脅並開槍拒捕。上訴人是殺害李的直接兇手之壹。在搶劫案中,李威脅、毆打並勒死了人。我自己和幾名同案被告的供詞證明了這些陰謀。馬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武裝暴力、脅迫手段搶奪他人財物。他們的行為觸犯了刑法1979第壹百五十條第二款,構成搶劫罪。搶劫數額巨大,情節嚴重。在共同犯罪中,馬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他們應該根據他們組織、指揮或參與的所有罪行受到懲罰。原句合適。陳誌豪及其辯護人說,系搶劫致人死亡,量刑偏頗;在公安機關尚未掌握其二次赴港搶劫事實的情況下,應先將其移交警方,放棄其同案犯,並將其視為自首和重大立功,以及要求從輕處罰的辯護理由和意見;馬及其辯護人提出上訴,否認其在搶劫案中是主犯,其要求從輕處罰的論點和意見被駁回。原告張子強、陳誌豪、惠亮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其行為違反了全國人大《決定》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構成綁架罪,勒索數額特別巨大,情節嚴重。張子強在兩起綁架案中都犯了罪,並投資了作案工具和分享了巨額贖金。這些情況有本人及同案犯的供述、情節地點的指認、綁架現場、作案工具、取款憑條、被害人出具的委托書等證實。充分證明張子強、陳誌豪在綁架共同犯罪中起組織、指揮作用,是主犯,應按其所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惠亮是從犯,依法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原句合適。張子強和他的辯護人上訴稱沒有足夠的證據認定綁架罪。他們申請了新的證據,理由無法成立。上訴人馬違反海關規定,逃避海關監管,將槍支彈藥走私出境。他們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條和美國國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走私犯罪的補充規定》的規定,構成走私武器彈藥罪,情節特別嚴重。在共同犯罪中,張子強、陳誌豪起組織、指揮作用,是主犯。他們應該根據他們組織和指揮的所有罪行受到懲罰。馬某及其從犯應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原句合適。張子強及其辯護人上訴稱,走私武器和彈藥是為了綁架目的,應被認定為綁架罪。不能獨立定罪的理由不能成立。上訴人陳誌豪違反國家爆炸物品管理法規,夥同他人非法運輸爆炸物品。
張子強在美國的辯護人認為,張子強舉報他人有立功表現,在二審期間提供了犯罪線索,應當從輕處罰。廣東省公安廳刑偵局證實,張玉強的指控無法核實,不構成立功。綜上,壹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對上訴人馬某、錢漢壽的量刑適當。五人的上訴理由及其辯護人的辯護理由不能成立,應予駁回。
據此,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中級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八十九條第壹款之規定,於2月4日作出1998 65438+號判決:
維持了上訴人馬、錢漢壽的壹審判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授權高級人民法院核準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的規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核準了上訴人馬、錢漢壽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