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來的各種英雄好漢們,推崇的是“大塊吃肉,大口喝酒”,顯得豪爽、氣派。可是,這肉,也不壹定必須要是什麽動物的肉,豬肉、牛肉、狗肉、羊肉、馬肉、驢肉、魚肉?應該都是可以吃的。梁山泊在山東省。山東肉食向來以豬肉為主。
然而,這些年裏,人們在先後看過多個版本的有關《水滸傳》或梁山好漢的電視劇、電影,或者愛好讀書或文學的還認真閱讀了施耐庵的《水滸傳》小說原著以後,細心的觀眾和讀者就會發現,水泊梁山的綠林好漢們竟然只吃牛肉,而且要是上好黃牛肉,是割得方方正正的醬牛肉幹。李逵去店裏吃牛肉,酒保回說沒有,他還生氣了。
水滸傳第三十八回,宋江戴宗李逵在琵琶亭就餐,宋江跟小二說我這位朋友餓了,妳給整點肉吃。小二說本店只要羊肉,不賣牛肉,想吃肥羊多得是。沒想到李逵劈臉揚了小二壹臉魚湯。戴宗說妳瘋啦。李逵說,臥槽這廝狗眼看人低,欺壓我只吃牛肉不賣給我羊肉吃。小編看到這兒壹陣疑惑,黑旋風這是受了啥影響,反響這麽大。不即是想讓妳吃點羊肉麽。這就欺壓妳了,也有點太靈敏了吧。
本來大宋朝羊肉格外貴,通常人底子吃不起,特別像李逵這種純?潘浚?鬃右荒甓嘉挪壞窖蛉饃段丁E?琶亭歸於江州的高檔酒樓,收支的都是達官富豪,就連唱曲的都是色藝俱佳,所以只賣羊肉,不賣牛肉。來這兒就餐的底子不在乎羊肉多少錢壹斤。要不是宋江請客,李逵這輩子來不了這個當地就餐。咱們看水滸裏邊,也就只要柴進這種大富豪動不動殺壹腔羊待客。七星聚義商議掠奪生辰綱晁蓋卻是殺了羊,但卻不是給人吃的,而是為了結拜祭神用的。連晁蓋這種大地主都吃不起羊肉,可想而知羊肉有多貴。
那麽宋朝羊肉為啥這麽貴,由於宋朝地處華夏,人多地少,底子沒有草場,連養馬的馬場都沒有,更別提養羊了。大宋朝的馬和羊大多數簡直全賴從西夏和契丹進口,所以販馬但是暴利,石秀即是個馬估客。梁山和祝家莊即是由於壹匹馬幹起來的。馬是戰略物資不能殺了吃,羊肉盡管能吃但是物以稀為貴所以報價高。通常只要在高檔酒樓和官方宴席上才幹看到。
有人甚至做過統計,在整部《水滸傳》中,涉及屠宰、吃肉的場景多達134處,而明確指出吃的是牛肉的就達到了48處!(偶爾才吃點魚肉。)這可是個不小的數字!豬肉只有兩處提到:壹次是魯智深要鄭屠戶切肉,切的是豬肉,但那豬肉並沒有被吃掉,而是用來打鄭屠戶的,所以故意壹再刁難對方;另壹次是魯智深倒拔垂楊柳之後,想到“每日吃他們酒食多矣,灑家今日也安排些還席”,就“殺翻壹口豬,壹腔羊”,但也不是說要吃豬肉,而是對付眾潑皮。
但同時代的明朝、清朝的其他古典小說、通俗演義或話本中,明確指出吃的只是牛肉的就很少。比如,蘭陵笑笑生的《金瓶梅》(這可是與《水滸傳》淵源很深的壹部小說;其題材內容、故事情節、主要人物,同《水滸傳》基本壹致)中,只有1處提到吃的是牛肉;西周生的《醒世姻緣傳》中,關於吃食的描寫沒有壹處說是牛肉。至於《三國演義》、《紅樓夢》、《西遊記》裏,則是什麽肉都有了。
其實,除了大名府那家酒店在城內之外,其他提供牛肉的地方都是比較偏僻的地方:
莊子:史家莊、桃花莊、野店:三碗不過崗、高唐州到薊州野店、黑店:南山酒店、十字坡酒店、揭陽嶺酒店偏店:五臺山下、滄州草料場店、石碣村店、軍營外酒店
這些地方要麽是地主莊園,要麽是野外黑店,要麽就是挨著軍營,都屬於法律所不能及的地區,像渭州城裏鎮關西開的那家在肉店,因為在小種經略相公那裏進行了工商註冊,所以就只賣豬肉;而江州琵琶亭酒館是壹家做正經生意的名店,所以店小二在宋江還沒提“妳們這裏有沒有那種服務”的時候就義正詞嚴地表示“本店概不提供妳想要的那種服務”!
因為宋代法律嚴令禁止私宰耕牛,而且法令很嚴。《宋刑統》規定,私殺或者弄殘耕牛首犯是要處死的,從犯罪減壹等。今後應有盜官私馬牛雜畜而殺之,或因仇嫌憎嫉而潛行屠殺者,請並為盜殺。如盜殺馬牛,頭首處死,從者減壹等?如有盜割牛鼻,盜斫牛腳者,首處死,從減壹等,創合可用者,並減壹等。
宋代受北方戰亂影響商業發達,但是仍然以農業為本。法令禁止私自殺牛是以保護耕牛,進而保障農業為起點,而在壹些地區耕牛的數量很多,殺壹些牛來食用完全不會影響到耕作反而會提高百姓的幸福指數。況且北宋牛肉價格非常之高,《宋會要刑法誌》記載,牛肉每斤百錢,壹頭牛大約二三百斤。活著的時候,大約可以賣五到七千(五到七貫),但是殺掉單純賣牛肉就可以得到二三十貫。這樣巨大的利潤就驅動了那些遠離大城市的人冒險私殺耕牛。《宋會要食貨誌》記載宋真宗景德年間,從洛陽到開封的途中,“道逢鬻牛肉者甚眾。”所以,雖然有法律規定,壹些地區還是會有大量的牛肉供應給酒店。梁山好漢即便是再牛逼,也只能在這些地區的館子才能吃到牛肉。
宋代老百姓壹直“以牛肉為上味”,羊魚次之。所以,梁山好漢喜歡吃牛肉只是因為覺得牛肉好吃而已,請客的時候拿出牛肉,也因為牛肉在百姓之間代表了美味與尊重對方。別人吃得,為何我梁山之人吃不得?
當然也不是江湖好漢都不愛吃豬肉。《圍城》裏方鴻漸就建議過饅頭夾風肉,是所謂“本位化三明治”。《天龍八部》,萬劫谷企圖玉成段公子和木婉清,於是就給上了饅頭加紅燒肉。《飛狐》裏鷹雁門汪三給石屋裏的胡斐弄了鍋紅燒肉,弄了點酒。
在古代的飲食習慣中,豬肉在很長壹段時間內並非高大上的肉食,“天子食太牢,牛羊豕三牲俱全,諸侯食牛,卿食羊,大夫食豕,士食魚炙,庶人食菜。”孟子說民眾的要求是肥甘適於口。紅燒肉麽,又肥又甘,最適合性情平和而且又經常餓的老百姓吃。所以拿來給段公子這種膏粱子弟填肚子,也很合適。只有牛羊才是上等的肉,到了宋朝,這種飲食特點被最大限度地發揮,時至今日牛羊肉在市場上仍比豬肉昂貴。
漢人的地盤以羊肉為貴,但到了北方遼金朝卻正好相反,豬肉成了高大上。宋朝的使節出使遼金,北人用最好的豬肉款待使者,豬肉在遼金,是“非大宴不設”。為何豬肉在同壹時代南北國家中有著如此懸殊的待遇?究其原因無非就是“物以稀為貴”,遼金豬少,以豬肉為貴;大宋羊少,自以羊肉為美。於是在互市的時候雙方就互通有無,遼金出口肥羊,換取宋朝的豬,雙方都挺高興。
明清時期——豬肉逐漸流行:明朝時,豬肉逐漸流行開來,至少在皇家食譜中已有所見,《明宮史》記載,在皇家過年的食譜中就有燒豬肉、豬灌腸、豬臂肉、豬肉包子等。說明此時豬肉已經能夠登上大雅之堂。
到了清朝,豬肉終於實現逆轉,成為了漢族的主要肉食,在美食家袁枚《隨園食單》中,已經將豬單獨列為《特牲單》敘述:“豬用最多,可稱‘廣大教主’。宜古人有特豚饋食之禮。”在他的介紹中,與豬肉相關的有43道菜,其中有紅煨肉三法、白煨肉、油灼肉等。
而牛羊肉則歸為《雜牲單》中,“牛、羊、鹿三牲,非南人家常時有之之物。然制法不可不知。作《雜牲單》。”雖然飲食習慣漸漸逆轉,但牛羊肉的高大上地位已經無法撼動了,1840年,當紅須綠眼的英國人把大炮架到大清朝的眼皮底下時,琦善作為欽差大臣奉旨與洋人交涉。會談前壹天,他按朝廷招待貢使的老規矩給英國艦隊送吃的,計包括20頭閹牛、200只羊及許多鴨和雞,壹兩千個雞蛋,唯獨沒有壹口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