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白雲區望崗的居住證在薈賢路1號辦理。
辦公電話:86057890
辦公時間:周壹至周五:AM 8:30—12:00 PM 2:00—5:30(國家法定節假日按有關規定執行)。
需要準備的材料清單名稱:
身份證明材料、證件照、居住地址證明材料、廣州市流動人員居住證信息登記表、居住證照相回執。
辦理條件:
《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第十壹條,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對於已經申報居住登記的流動人口,應當發給居住證;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個人需要申領居住證外,可以不發給居住證:
(壹)未滿十六周歲或者已滿六十周歲的;
(二)在居住地就醫、探親、旅遊、出差的;
(三)在廣東省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的;
(四)已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
擴展資料:
《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第十三條,流動人口在居住地連續就業、經商六個月以上或者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憑就業、經商等證明材料發給有效期最長為三年的居住證。
不符合前款條件的流動人口,發給有效期最長為六個月的居住證。
第十四條,居住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持證人應當在有效期滿前三十日內持有關證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延期手續。居住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的,其使用功能中止。
使用功能中止的居住證,持證人自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延期手續的,其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連續計算;持證人自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內未辦理延期手續的,其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自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之日起重新計算。
第十五條,居住證遺失、損壞的,持證人應當及時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請補領、換領。
居住證持證人申報居住變更登記的,其居住證無需換領。
第十九條,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居住變更登記、首次領取居住證和辦理居住證延期手續的,辦理單位不得收取費用。
流動人口因遺失、損壞而補領、換領居住證的,應當繳納工本費。居住證工本費的收費標準由省物價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制定。
廣東政務服務網-居住證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