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爺等級制度:
宋初的封爵增加到十二級,為王、嗣王、郡王、國公、郡公、開國公、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公、侯、伯、子、男都帶本郡縣開國,到封國公時,則稱某國公。初次只封小國、然後改移大國。皇子、兄弟封國,謂之親王。
親王之子承嫡者為嗣王,宗室近親承襲,特旨者封郡王,遇恩及宗室祖宗後承襲及特旨者封國公。餘宗室近親並封郡公。其開國公、侯、伯、子、男皆隨食邑:二千戶以上封公,壹千戶以上封侯,七百戶以上封伯,五百戶以上封子,三百戶以上封男。
現任、前任宰相食邑、實封***萬戶。相應品級為:王正壹品,嗣王、郡王、國公從壹品,郡公、開國郡公正二品,開國縣公從二品,開國侯從三品,開國伯正四品,開國子正五品,開國男從五品。後嗣王、郡公、開國公不封,保留九等。
2、嬪妃等級制度:
兩宋嬪禦的名號沒有準則,比較紛紜雜亂。大致地說,初入宮時,女子的名號有:侍禦、紅霞帔。再進壹步,封君,封夫人。南宋改君為夫人。君和夫人在人數和郡名上沒有壹定。
夫人以後,再進便是才人、美人、婕妤,然後進為昭儀、昭容、修媛、修儀、修容、充媛、婉容、婉儀、順容、貴儀等。再進為妃壹級:貴妃、賢妃、德妃、淑妃、宸妃。宋後宮的顯著特色是無定位,由初級開始,隨寵遇增長,不斷晉級。
擴展資料
宋朝宗室分封制度
1、皇室男性
宋太祖分封其父親五子為王,王長子封國公,拜節度使,後襲郡王名號。
熙寧二年,詔宣祖、太祖、太宗之子,皆擇其後壹人為宗,世世封公,以奉其祀,不以服屬盡故殺其恩禮。
熙寧三年,太常禮院言:「本朝近制,諸王之後,皆用本宮最長壹人封公繼襲。詔祖宗之子皆擇其後壹人為宗,世世封公,即與舊制有異。按禮文,諸王、公、侯、伯、子、男,皆子孫承嫡者傳襲。若無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孫。
無嫡孫,以次立嫡子同母弟;無母弟,立庶子;無庶子,立嫡孫同母弟;無同母弟,立庶孫。曾孫以下準此。合依禮令,傳嫡承襲。」詔可。
2、皇室女性
宋朝公主為國公主。 宋制,皇姑母曰大長公主,皇姊妹曰長公主,皇女曰公主,王女曰郡主。王孫女曰縣主。
政和三年(1113年)因蔡京上奏,宋廷應仿照周朝“王姬”位號,改帝女“公主”為“帝姬”。宋史·禮誌十八載:「徽宗改公主為姬,下詔曰:『在熙寧初,有詔釐改公主、郡主、縣主名稱,當時群臣不克奉承。近命有司稽考前世,周稱『王姬』,見於《詩》《雅》。
『王姬』雖周姓,考古立制,宜莫如周。可改公主為帝姬、郡主為宗姬、縣主為族姬。其稱大長者,為大長帝姬,仍以美名二字易其國號,內兩國者以四字。』」帝姑祖母亦封大長帝姬,為與帝姑母有所區別,雖仍封大長帝姬,但改以四字美名為封號。
而時人認為帝姬此號與「帝饑」同音,引為不吉。後宋室因靖康之難南遷,於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復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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