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香河縣香城壹號(香城壹號)是河北廊坊香河縣城中心的壹座商住兩用樓盤,因為毗鄰北京,不少居住生活在北京的人士受其地理位置和商業業態營銷說辭的吸引,購買了該房產。其中其商住兩用型公寓的大部分買受業主是以自營生意加居住為目的的。但是該涉嫌“違建”建築的出現,擠占了業主們大部分公***商業用地空間,同時大幅縮小了業主們的居住舒適度,而且可能帶來安全隱患,壹些業主要求退房無果而終,不得不轉向維權。
此外,據業主反映,香城壹號(香城壹號)開發商還存在壹系列違約行為,包括:
1、按照國家商品房屋買賣的合同規定:原定規劃涉及變更事宜,需要出賣人在有關部門同意後的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但業主們從開發商口裏得知的“規劃變更規劃局已經批準”的通知是在收房後發現“違建”質詢時才獲知的。而同時,業主們到規劃局核實,卻始終沒有得到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批準文書。在直到目前依舊沒有任何正式的規劃批準文件時,涉嫌“違建”建築卻已經在原兩座樓盤之間,聳立到5層之上。
2、香城壹號(香城壹號)開發商不僅交房延期,而且交房時未提交商品房經質量監督部門備案驗收的合格證明。據業主們反映,他們到建設部門驗收備案信息,得到的非正式回復是,尚且沒有進行驗收,所以沒有香城壹號的備案信息;業主們又到房管部門查詢已經入駐香城壹號並開始收取裝修押金的物業公司的信息,房管部門也表示,沒有該物業公司的備案材料。
3,香城壹號(香城壹號)商品房在向業主們交房時,基礎設施、公***配套建築不能正常運行,交付時外墻部分裸露,水電不通。這不僅是違約,同時也是違反國家關於商品房交付管理的規定的。
香城壹號(香城壹號),顧名思義,是要做成香河縣城的壹號樓盤,但是壹號房產卻有著這麽多的事端,這不得不讓人深思其中的問題。
據了解,就香城壹號(香城壹號)商品房所存在的系列問題,業主們已經向香河縣人們政府反映,現在正在等待答復。本網附業主們向香河縣人民政府反映的文字材料全文和相關證據資料,供閱者參考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