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規範我縣公辦幼兒園招生管理工作,根據《幼兒園管理條例》和《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公辦幼兒園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4〕4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研究制定《霞浦縣城區公辦幼兒園2019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工作辦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招生原則
堅持“就近劃片招生、免試搖碼入園”原則。
二、招生年齡
年滿三周歲(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幼兒。
三、招生時間、地點安排
(壹)發布招生通告
城區各公辦園於8月9日在劃定的招生片區內張貼招生通告,明確招生對象、招生辦法,說明報名時必須提供的材料等。
(二)招生具體時間、地點
1.登記時間:
實幼、壹幼:8月19日——8月20日
西幼、東關、橋頭、松港:8月20日
註:具體登記辦法詳見各幼兒園招生通告
2.審核編組時間:8月21日-8月22日
3.編組公示時間:8月23日
4.搖碼時間:8月24日——8月25日(具體時間以幼兒園通知為準)
5.招生地點:所在片區幼兒園
四.招生辦法
實行隨機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結合的辦法招生。
(壹)城區三所幼兒園(實幼、壹幼、西幼)的招生方式
1.申請登記條件。根據“住、戶壹致”原則,具有13個社區常住戶口(新落戶截止時間是2019年8月16日前),符合以下幾種情況的均可到所在片區幼兒園登記:
(1)法定監護人(父或母)是戶主和戶籍所在地的住房產權所有人(即戶籍證和房產證兩證統壹);
(2)幼兒、法定監護人戶口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壹起(即戶籍所在地址的住房產權所有人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主也可視為監護人,戶籍證和房產證兩證統壹);
(3)家長來園登記時需攜帶戶口本、房產證原件、復印件。
2.接收辦法。登記報名的適齡幼兒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則由幼兒園安排具體時間,縣教育局幼教股、監察室人員參與監督,對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適齡子女采取搖號方法錄取。
3.政策性照顧人員適齡子女
非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符合以下條件人員的子女要求在城區幼兒園就讀的,家長持規定的相關證明等有效證件於8月16日到縣教育局幼教股登記審核,由縣教育局審核確認後,可參與登記搖碼:
(1)駐守本縣部隊的軍官適齡子女;
(2)我縣企業、規模企業和新增規模企業的企業主、高管、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適齡子女;
(3)港、澳、臺胞及華僑人員的適齡子女;
(4)農村教師適齡子女;
(5)縣引進人才和省優秀人才的適齡子女。
(二)城區其它幼兒園(東關幼兒園、橋頭幼兒園、松港中心園、松山幼兒園)的招生方式
1.登記條件
根據“住、戶壹致”原則,具有本地戶籍符合以下幾種情況的均可到以上屬地幼兒園登記(新落戶截止時間是2019年8月16日前)。
(1)法定監護人(父或母)是戶主和戶籍所在地的住房產權所有人(即戶籍證和房產證兩證統壹);
(2)幼兒、法定監護人戶口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壹起(即戶籍所在地址的住房產權所有人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主也可視為監護人,戶籍證和房產證兩證統壹);
(3)家長來園登記時需攜帶戶口本、房產證原件、復印件。
2.接收辦法。符合以上幼兒園登記條件的登記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的計劃數,經公示後無異議則予以直接錄取;若登記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則由幼兒園安排時間,縣教育局幼教股、監察室人員參與監督,對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適齡子女采取搖號方法錄取。
3.進城務工人員適齡子女
在東關、橋頭、松港、松山幼兒園未招滿的情況下,可自行到其中壹所幼兒園登記,或到城區民辦幼兒園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