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餐飲店鋪租賃
了解房地產市場
在租賃店面之前,了解房地產的狀況和價格至關重要,這直接關系到您能否以最少的投資購買最好的店面。
②租賃店面
租賃店面需要慎重考慮,稍有疏忽就可能導致店面遭受損失。其中最重要的是簽訂房屋租賃合同,這保證了商店的運營。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有些問題必須仔細考慮。
1.手續必須齊全。
經營者最好直接與房屋產權所有人協商租賃事宜,而不是通過中介。在與房屋產權所有人協商租賃事宜時,有必要查看房產證和相關法律文件,並檢查手續是否齊全,以避免日後不必要的麻煩。
2.明確維護責任
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必須明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壹般由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負責維修或承擔維修費用。如果維修影響了餐廳的運營,則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因承租人責任進行維修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
3.合同的起止期
合同的起止日期壹般由出租人確定。租賃合同既然已經簽訂,壹般不會變更,所以經營者可以根據租金與出租人協商租賃期限。如果房租在高峰期,就簽短壹點;當低谷時,妳應該盡可能多地簽約,比如5年以上或更長時間。租賃期滿後,承租人有優先續租權。
4.租金支付方式
在確定租金時,可能會涉及附加面積和附屬設施等。,並且必須準備壹份清單,作為租賃合同的附件,說明完整程度。最理想的情況是先付壹個月的房租和壹個月的押金,然後按月付房租。
5.商店的面積。
出租方和承租方首先應統壹面積的計算標準,壹般應以使用面積為準,因為只有使用面積才是真正用於營業的面積。
6.周邊公共設施
租賃店面房屋時,經營者應檢查建築物的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暖、氣和排水設施是否滿足經營需要,並確認公共設施的計量表、容量、收費標準、支付方式、管理和維護,以確保餐廳具備經營的基本條件。
7.其他條款
違約應在合同中規定。合同經營期間,經營者違約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如果出租人違反合同,經營者可以通過仲裁或起訴要求損害賠償。相關事宜確定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二、簽訂餐飲門店租賃合同時的註意事項
1.有完整的程序嗎?
運營商直接與房屋產權所有人協商租賃事宜,而不是通過中介機構,這是非常好的。在與房屋產權所有人協商租賃事宜時,有必要查看房產證和相關法律文件,並檢查手續是否齊全,以免將來出現不必要的麻煩。如果您轉租或接管現成的餐廳,則應索取原承租人與房屋產權所有人之間的租賃合同,並查看原合同的有效期和其他有關轉租的協議。並與房屋產權所有人協商確認,同時查看原承租人的營業執照,全部核對無誤後再做決定;必要時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索要相關證件並公證備案,防止上當受騙。
2.是否有資格申請營業執照。
餐飲公司總部或加盟商租用商鋪的目的是經營餐飲門店,首要條件是合法取得營業執照。因此,在簽訂店鋪租賃合同時,應圍繞營業執照的辦理設定許多條款。在租賃商鋪之前,您應該前往商鋪所在的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並確認以下主要信息:
(1)房屋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類型為商業,土地用途為非住宅,然後才能出租用作商店。否則,將無法辦理營業執照並承擔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營業執照是否已在店鋪登記。如果營業執照已經註冊,但商業登記信息尚未註銷或移動,將無法在同壹商店再次註冊新的營業執照。
(3)房屋內是否已存儲租賃登記信息。如果租賃登記信息已經存儲,新的租賃合同將無法登記,這將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系無法對抗第三人,並且還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理營業執照。
(4)餐飲這種特殊行業,必須通過公安、消防、衛生、環保等部門的檢查,取得治安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證書後,方可領取營業執照。
此外,還需要確保出租人能夠提供相關的房地產材料,否則也可能導致營業執照無法登記。
3.裝修有免租期嗎?
在餐廳的租賃中,免租裝修期經常出現在合同中,主要是因為餐廳在租賃後需要對其房屋進行裝修,以達到餐廳的經營標準。在這種情況下,出租人同意在裝修期間不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但是,免租裝修期在法律上並不是壹個明確定義的概念,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必須明確約定其起止時間以及免除支付的具體費用。壹般情況下只免除租金,房屋實際使用產生的水電費用需要按合同約定承擔。
4.裝修和附著物處理方式是否約定。
餐飲門店往往需要在環境裝修上花費大量資金。為保證裝修順利進行,維護裝修利益,在合同中應註意幾個問題:壹是明確約定私人是否同意餐飲門店對店鋪進行裝修,裝修圖紙或方案是否需要出租人同意等。=如果有特殊改建和結構,應明確約定,廣告和商店標誌的位置也可以明確約定。二是解除違約責任。違約金通常約定為與押金相等,並不高,壹般小於餐廳的裝修損失。因此,應約定在此情況下,除違約金外,出租人還需承擔餐飲店遭受的裝修損失。三是明確租賃期滿時裝修及附加設施的處置方式?
5.是否能滿足用水、用電、用氣等需求。
由於餐飲門店的特殊性,對水、電、暖、氣、排水等有特殊需求,這些公共資源的供給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建議在租賃商鋪前,先查看是否符合使用需求,如果不符合,確定如何辦理擴建或增量,以及涉及的相關費用,並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相關內容。此外,應規定餐飲店在不能滿足正常需求時有權無責任解除合同。此外,還需要確認計量表、容量、收費標準、支付方式、公共設施供應的管理和維護,以確保餐飲門店具備基本的運營條件。
6.是否承擔租賃稅?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出租人或轉租人應承擔以下稅費:
出租方:營業稅及附加,租金5.55%房產稅,租金12%個人所得稅,收入的20%(收入為租金減去維修費,維修費每次不得超過800元)。印花稅,租金為0.1%(優先納稅時壹次性繳納,按租賃期內全部租金總額計算)。土地使用稅按該地塊每平方米計征,具體以征收機關實際征收為準。
轉租人:營業稅及附加-轉租入息的5.55%,印花稅,轉租租金0.1%。
實踐中,商鋪租金稅費的繳納方式較為多樣,上述標準僅為法定征收標準。不同地區可能有不同的收集方法。簽訂店鋪合同前請咨詢實際代收網點的工作人員。上述稅費的繳納主體雖為出租人或轉租人,但具體稅額的承擔者可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7.維護責任明確嗎?
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必須確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壹般由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負責維修或承擔維修費用。如果維修影響了餐飲門店的經營,應相應降低租金或延長租期。因承租人責任進行維修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
8.是否登記租賃?
租賃合同是否登記不影響合同本身的效力。即使沒有登記,合同在滿足生效條件時仍然生效。然而,合同登記具有對抗第三方的法律效力。例如,如果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兩個承租人,其中壹個合同已登記,另壹個未登記,則應將房屋出租給已登記租賃的承租人,出租人應向未登記租賃的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因此,餐飲門店在租賃店面時,應到門店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租賃登記。此外,大多數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要求租賃合同進行登記備案。
9.是轉租問題嗎?
在商鋪市場,我們經常會遇到很多二房東或三房東,其中就存在轉租的問題。俗稱轉租,實際上涵蓋了法律規定的兩種變更方式,即轉租和租賃權轉讓。根據法律規定,轉租是指業主不終止租賃關系,業主在此建立租賃關系;租賃權轉讓是指新承租人直接取代原承租人與出租人(業主)建立租賃關系。
在這兩種形式中,我們需要註意以下問題:第壹,轉租必須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同樣,在租賃權轉讓中,也需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才能解除原租賃合同並簽訂新的租賃合同。二是原承租人往往會向新承租人主張壹筆補償費,主要是補償裝修損失。這筆費用不屬於合法承租人的支出,但也不是法律明確禁止的。因此,只要雙方當時同意,就將受到法律保護。建議承租人考慮分批並結合轉租或租賃權轉讓的各個環節支付此費用,以降低資金風險,並考慮是否成功辦理營業執照作為退還或取消此費用的條件。
10.還有其他條款嗎?
合同中應規定違約行為。合同經營期間,經營者違約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如果出租人違反合同,經營者可以通過仲裁或起訴要求損害賠償。約定相關事項後,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以上就是關於餐飲店鋪租賃的所有知識以及簽訂餐飲店鋪租賃合同時的註意事項。希望能幫到妳。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保證了餐飲門店的經營。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應重點關註上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