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先生在雜文《人話》中壹本正經地講了壹個段子:
是大熱天的正午,壹個農婦做事做得正苦,忽而嘆道:“皇後娘娘真不知道多麽快活。這時還不是在床上睡午覺,醒過來的時候,就叫道:‘太監,拿個柿餅來!’”
真是貧窮限制了我們的想象力啊。
不過,今天我們要討論壹個嚴肅的問題:皇後娘娘到底吃什麽?由於明朝以前的資料不夠完善,我們限定於討論清朝時期皇後娘娘的夥食問題。
清朝時期,皇宮後勤保障制度比較完備。皇帝及後宮嬪妃的衣食住行,統統由內務府解決。順便說壹句,由於乾隆皇帝太會吃太會玩,壹度將內務府搞得入不敷出。直到和珅當了內務府總管,才填平了財務虧空。按照《欽定宮中現行則例》規定,皇後的夥食標準最高(當然低於皇帝和皇太後)。出現在我們面前的,是壹長串物資名單:
盤肉用豬肉16斤,羊肉1盤,小牲口2只,新粳米1升8合,黃老米1升3合5勺,高麗江米1升5合,粳米面1斤8兩,白面7斤8兩。麥子粉8兩,豌豆菜3合,白糖1斤,盆糖4兩,蜂蜜4兩,核桃仁2兩,松仁1錢,枸杞2兩,曬幹棗5兩,豬肉9斤,豬油1斤,香油1斤6兩,雞蛋10個,面筋12兩,豆腐1斤8兩,粉鍋渣1斤,甜醬1斤6兩5錢,青醬1兩,醋2兩5錢,鮮菜15斤,茄子20個,王瓜20條,三兩重白蠟1支,壹兩五錢重白蠟4支,壹兩五錢重黃蠟4支,壹兩五錢重羊油蠟10支,羊油更蠟1支(夏例5兩,冬例10兩),紅籮炭夏例10斤、冬例20斤,黑炭夏例50斤、冬例60斤……
這串名單有各類肉食、米面、幹果、蔬菜、調味品等,以及蠟燭、柴炭,簡直就是開了壹家小型雜貨店。很多人壹眼就看出,皇後娘娘每天光是豬肉就要用25斤,差不多牽走了半頭豬(古代肉豬出肉率不高)。皇後娘娘她老人家成天不用幹別的事情,從壹起床就開始啃紅燒肘子,到晚上睡覺前還吃,也吃不了這麽多豬肉,對不對?
實際上,這些夥食供應不是提供給皇後壹個人的(雖然名義上是她的),還提供給包括為皇後提供服務的宮女和太監。這群宮女和太監的數量還不少,大約有24人,差不多壹個排的兵力。這樣分配下來,每天20多斤肉也不算很奢侈了。
皇後之下,還有皇貴妃、貴妃、妃、嬪、貴人、常在、答應等。她們的夥食標準就逐級下降。皇貴妃的豬肉供應減至12斤,貴妃則減至9.8斤,妃、嬪分別只有9斤和6.8斤。最低級別的答應,夥食標準最簡單,為:豬肉1.8斤,陳粳米九盒,隨時鮮菜2斤,黃蠟1枝,羊油蠟1枝,黑炭夏5斤、冬10斤。
妳看,答應的夥食供應除了豬肉就是陳米、蔬菜等尋常之物,連老百姓經常吃的雞蛋也不供給,更沒有幹果等物,夥食標準還不如地主家的女兒呢。只有當答應生了皇子或公主後,才能在滿月時得到50兩賞銀,以便改善窘迫的生活。
總體而言,包括皇後在內,清朝後宮嬪妃的主食為大米、面粉等,肉食只有豬肉和羊肉。此外還有壹些幹果、蔬菜。比現代農貿市場裏琳瑯滿目的商品,還是差了很多。雞肉?沒有。魚肉?沒有。鴨肉?沒有。牛肉?那可是慈禧太後都不敢想的奢侈品,更是不存在的。
所以,看完這篇文章的妳,還是願意穿越回清朝當壹名後宮嬪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