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淩晨3時20許,坦洲交警接到報警,稱文康路對開路段發生壹宗追尾交通事故,請求出警處置。
民警到達現場後,看到被追尾的是壹輛粵L號牌小車,追尾的是壹輛粵C號牌小車,而粵L號牌車前面還有壹輛***享自行車。民警當即分別對兩名當事司機曾某、康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結果顯示曾某酒精含量為148mg/100ml,而康某酒精含量為“0”。
在現場詢問過程中,曾某承認了自己酒後駕車的事實,但稱自己被追尾了,對方反而要求高額賠償,覺得不合理。曾某的話引起民警的警覺,於是將曾某、康某及另外壹名男子宋某帶回大隊調查。
據曾某交代
當天淩晨1時許,他與朋友在坦洲環市東南路旁的宵夜檔吃宵夜,期間喝了些啤酒。3時10分左右,他駕車送完朋友回家途經文康路對開路段時,突然發現壹男子推著壹輛***享自行車擋在車前,而後面還停著壹輛粵C號牌小轎車,於是停車查看情況。其間,男子自稱宋某,是粵C號牌小轎車的乘客,因為車輛剛剛追尾了,要求與他協商賠償。之後,粵C號牌小轎車司機康某也下車走了過來。見曾某不說話,宋某稱聞到他身上的酒味,並以此要挾他賠償。因擔心自己酒後駕車收到處罰,他主動提出賠償300元,宋某隨後要求賠償35000元。查看車輛損壞程度後,他又提出最多只能賠償1000元。壹旁的康某也表示願意“退壹步”,只要他賠償15000元就算了事。由於雙方始終沒能達成協議,他只好報警。
而據康某、宋某交代
兩人當晚就坐在曾某隔壁的桌上吃夜宵。其間,康某看到曾某壹杯壹杯喝啤酒的時候,當即和宋某商量決定, “如果他開車回家的話,可以撞上去,然後要求對方索賠。對方喝了酒肯定不敢報警的。”之後兩人壹直留意著曾某的動向。果不其然,看到曾某開車離開後,兩人開車壹路偷偷跟著曾某,等待撞車時機。看到對方車上的乘客下車,曾某駕車到了事發路段後,康某覺得時機已到,於是故意追尾,但曾某似乎並沒有覺察到,繼續駕車前行,康某於是緊追不舍,並壹路不停按喇叭。當曾某駛入康寧橫街時,因路邊停放車輛較多,曾某的車輛速度較慢,坐在副駕駛的宋某趁機下車,搬出壹輛***享單車沖過去擋在曾某的車前,於是便有了之後協商的壹幕。
5月19日,司法檢驗報告證實曾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21.7mg/100ml,確認了醉酒駕車的事實。根據道路交通法規,曾某將被處刑事拘留,而康某和宋某因尋釁滋事已於當天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15天。近年來,各種碰瓷招數層出不窮!
希望廣大司機:切勿酒駕醉駕,堅守“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底線,別讓妳的僥幸成為有心人的可乘之機,遵守交規,安全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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