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31歲的周樹人提著壹個大皮箱來到北京,在教育部擔任僉事,由此開啟了長達14年的北漂生活。
1918年,周樹人在《新青年》上發表中國現代文學史上第壹篇用現代體式創作的白話短篇小說《狂人日記》時,第壹次使用“魯迅”為筆名。在那以後,“魯迅”兩個字就成為中國現代文學的壹面旗幟。
1926年8月,魯迅離開生活了14年的北京,遠赴福建,應邀擔任廈門大學的國文系教授。4個月後,魯迅辭去職務。1927年1月,魯迅應邀到廣東廣州,在中山大學擔任教務主任兼文學系主任。
魯迅在廣州與許廣平生活在壹起,度過了壹段愜意的時光。魯迅是壹名美食家。在許廣平的帶領下,魯迅對薈芳園、別有春、妙奇香等粵菜館進行了多次實地“考察”,得出結論是“這裏很繁盛,飲食倒極便當,食物雖較貴而質料殊佳”。
不過,魯迅在廣州也沒有停留很久。當年10月,魯迅和許廣平雙雙離開廣州,來到上海。
從1927年到1936年,魯迅在上海生活了9年,度過了人生的最後時光。期間,魯迅除了1次回浙江紹興老家和2次到北京辦事外,壹直留在上海。
在民國時期,北京、上海、廣州是中國最繁華的3座大都市(現在也是)。為什麽魯迅會將上海作為人生旅途的最後壹站?
其實,魯迅最初來到上海時,在生活、工作上頗為不習慣。
上海的房租極為昂貴。當年,魯迅在北京居住時,還能夠依靠不菲的薪酬和稿酬,在八道灣胡同和阜成門外購買兩處房子。可魯迅到了上海後,就因為昂貴的房租傷透腦筋,甚至因為頂費(中介費)很高,他和許廣平不敢換租房子,因為“屋少費巨,殊非目下之力所能堪任”。在上海買房子?不存在的。想都不敢想。
魯迅非常不習慣上海的生活環境。上海的喧囂嘈雜、經久彌漫的煤煙、不絕於耳的麻將聲,都讓魯迅從心底裏感到厭惡。
此外,魯迅對上海文人的造謠生事、害人賣友等行徑都感到不可思議。許多上海文人的文章裏面充滿著打打殺殺的暴力詞語,擺出橫掃文壇、破壞壹切的架勢。
因此,魯迅來到上海之初,多次在給朋友的信件中表示,“欲北歸或另覓居屋”。可是,魯迅並沒有將這種想法付諸實踐。
魯迅之所以繼續在上海居住、生活,是因為上海有著北京、廣州不具備的優勢。
壹方面,上海在生活保障、創作保證、文化氛圍等方面有其它城市無法相比的優勢。
上海是當時中國最大的都市,號稱“遠東第壹大城市”。這裏不但經濟發達、商業繁榮,還是教育文化事業極為活躍的地方。
在教育方面,上海有復旦大學、交通大學、同濟大學、暨南大學、聖約翰大學、大夏大學、中華大學、光華大學、勞動大學、立達學園等知名高等院校。在文化方面,受北伐戰爭的影響,大批文化人來到上海,使得上海取代了北京,成為了中國的文化中心。魯迅作為壹名文化界人士,當然願意在文化中心生活、工作。
上海發達的經濟,使得魯迅能夠獲得比較豐厚的版稅和稿酬收入。我們知道,魯迅在上海期間,沒有在大學裏任教,而是成為了壹名自由撰稿人。魯迅就是依靠比較豐厚的版稅和稿酬收入,得以在上海過上了比較體面的生活。
眾所周知,魯迅在上海生活時,創作了大量的雜文。這些雜文被譽為“匕首和投槍”,攻擊有力量、有戰鬥性,如果放在其他地方,很難發表出來;而在上海,由於報刊眾多,發表沒有太大困難。就算有困難,魯迅換壹個筆名就能夠重新發出來。
另壹方面,上海能夠為魯迅提供比較安全的人身保障。
魯迅在上海租住過3個地方:景雲裏23號:四川北路2093號、與山陰路132弄9號。這些地方都在虹口範圍,屬於“半租界”。
為什麽叫半租界呢?
這是因為,這壹大片地方,雖然不屬於租界範圍,但由於地處租界與華界的緩沖區域,不但有大量中國人居住,也有許多外國人居住。魯迅在這裏居住,能夠獲得比較安全的人身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