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的龍傑鋒1997年進入廣東省警校學習,1999年畢業後相繼在四會市巡警大隊、東城派出所工作,2003年底調入四會市公安局經偵大隊。
在警察身份的掩護之下,龍傑鋒迅速組織起以他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據廣東省公安廳證實,龍傑鋒自2000年以來秘密編織黑社會性質組織“龍興社”團夥,暗中招募了150多人,制定了行動綱領,建立了嚴密的組織,進行明確分工。他們經常持獵槍、刀、棒在四會市大肆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故意傷害、收取保護費、開設賭場、強占收取河沙開發權、稱霸魚市、妨害執法部門執行公務。
自2000年至2005年,“龍興社”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團夥與其他黑惡勢力相互打架鬥毆20多起,致5人死亡,多人受傷。自2000年起,“龍興社”在四會市區及鄉鎮農村開設賭場“抽水”放高利貸,牟取暴利數十萬元。“龍興社”還稱霸魚市,自2004年5月起向廣寧縣多名販魚個體戶***收取保護費10多萬元。自2004年開始,向四會市多間娛樂場所、酒吧收取保護費近10萬元。
2005年2月24日,時任四會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的龍傑鋒駕車出行時,被兩名持槍男青年連開3槍打死。廣東省警方迅速組織專案組進行調查,以龍傑鋒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龍興社”浮出水面,其掩藏在“警察”身份背後的累累血案也才得以曝光。
龍傑鋒如此作惡多端,為何卻能在警察隊伍藏身5年而不被發現?原來,原四會市公安局副局長陳國陽、原四會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股股長張偉洲等人壹直為其充當“保護傘”。
記者從四會市檢察機關了解到,2000年10月28日,四會市“龍華夜總會”發生鬥毆事件,有群眾打110報警,時任四會市東城派出所民警的龍傑鋒接警後到現場“執法”時,見到是自己的“龍興社”成員正與人鬥毆,龍傑鋒不但沒有履行處警職責,反而大喊“打死他”,並參與追打,致使其中壹名男青年吳某被打死。事發後,時任東城派出所副所長的張偉洲明知龍傑鋒參與打人,卻按照當時東城派出所所長陳國陽的指示,召集東城派出所有關人員,要求他們在上級調查時***同隱瞞事實真相,使龍傑鋒逃脫法律追究。此類“犯罪而不被追究”的經歷在龍傑鋒的“黑老大”警察生涯當中不止壹次地上演。
目前,廣東警方已抓獲“龍興社”骨幹分子17名。陳國陽、張偉洲因涉嫌包庇龍傑鋒為首的“龍興社”黑社會團夥犯罪,已被四會市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1999年 警校畢業的龍傑鋒成立“龍興社”
2000年 龍傑鋒在夜總會出警行兇致被害人死亡
2000年起 “龍興社”橫行魚市酒吧大肆收取保護費
2005年2月24日 龍傑鋒被仇家槍殺
2005年3月 四會警方摧毀“龍興社”
夜幕之下“龍鬼”中槍身亡
2005年2月24日。繁華的四會市區結束了壹天的喧囂,夜幕降臨了。天空下起了毛毛細雨,晚歸的路人匆匆消失在小巷盡頭。
壹輛黑色的淩誌小轎車緩緩駛出“地茂美食”飯店,行進在空蕩蕩的沿江路上。車裏的人談興正濃,全然沒有註意到有壹輛藍色的摩托車正悄悄尾隨其後。
轎車以每小時二三十公裏的速度行駛,摩托車跟它保持著10米的距離,亦步亦趨。
轎車拐入沙尾壹路十八巷金三角路段時,摩托車突然加速、逼近。坐在摩托車後座的男子掏出“雷明登”獵槍,舉槍、瞇眼、瞄準,“砰!砰!砰……”槍聲劃破寂靜,時間定格在22時10分。
轎車緊急加速,慌亂之中撞上了路邊的障礙物,玻璃簌簌掉了壹地。“龍鬼!龍鬼!”轎車內後排男子驚恐地大喊著“司機”的名字,“司機”沒有反應。該男子打開車門奪路而逃,邊跑邊拿手機報警。
兇手當即調轉車頭,駕摩托車絕塵而去,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離轎車不遠處,兩個17歲的男孩痛苦地捂著臉,鮮血沿著指縫向下淌。剛剛下晚自習的他們,被這場突如其來的槍殺事件殃及,頭部、頸部、背部都是鮮血。被誤傷的是兩個讀高二的男生,曾民江傷勢較重,背部、面部遭鐵砂擊傷(無生命危險),何振輝傷勢較輕,右耳後枕部受傷。
傷者很快被送往醫院,司機“龍鬼”頭部中槍,搶救無效死亡。
百姓放鞭炮歡慶“龍鬼”斃命
讓人震驚的是,死者“龍鬼”竟是壹名警察。堂堂警察竟然在大街上被人“斃”了,“鬧市槍聲”震驚了四會,震驚了肇慶,驚動了廣東省公安廳。
警察被槍殺,是“黑手”報復,是買兇殺人,是因公殉職還是與人結怨?省公安廳設立專案組親臨四會,表示為了保障執法者和普通百姓的生命安全,對此案要“徹查到底”!
當夜,四會市公安局會議室裏燈火通明,肇慶市委副書記黃平方,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長鄭針和與“2·24槍擊案”專案組的領導人員通宵未眠,緊急部署緝兇工作。
警方調查發現,死者系四會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的民警龍傑鋒,27歲,警校畢業,先後在四會市公安局東城派出所、經偵支隊工作,曾任巡警和民警。
然而,就在警方通宵開會,緊鑼密鼓緝拿兇手時,四會市大沙(鎮)、姚沙(鄉)鞭炮齊鳴,紅透了半邊天。他們不是在慶祝節日,而是在慶祝龍傑鋒的死。
“鞭炮聲持續了壹個多小時,還有人放煙花慶祝,大沙熱鬧得不得了,街上的煙花、鞭炮全賣光了,去晚了的人都買不到。”住在大沙的吳伯清晰地記得那壹夜放爆竹的情景,吳伯說,“第二天我才知道,當晚‘龍卷風’(即龍傑鋒)被人‘買起’(即買兇殺人)了,去放鞭炮的大都是酒吧、娛樂場所的小老板。”“其實,不光是大沙、姚沙的人在放鞭炮,四會市區的人也在龍江河的大堤上放鞭炮!”城中區壹家日雜店老板說。
當夜壹些酒吧的生意出奇地好。“淩晨1點多了,我酒吧裏的7個大包廂都坐滿了人,他們是來慶祝‘龍卷風’死亡的,連埋單時都說‘今天太高興了’,連打折都不用了。”城中區壹家酒吧老板提起當天盛況,還津津樂道。
警校畢業後秘密組織涉黑“龍興社”
人民警察死了,四會市民為何鳴炮歡慶,說他死有余辜呢?隨著案情的深入,四會警方陷入壹個尷尬的境地:作為人民警察的龍傑鋒,竟然是四會最大的黑惡勢力“龍興社”的老大,綽號“龍卷風”、“龍鬼”。“龍興社”橫行四會5年,也正是龍傑鋒從警最“輝煌”的五年。
據當地的《西江日報》報道:“最初的偵查很困難,群眾不配合,懼怕被報復,甚至有壹些群眾對死者怨恨,對兇手充滿贊美、袒護,不願為案件提供線索。”
“不破此案決不收兵!”肇慶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長鄭針和壹聲令下,擲地有聲,要消除群眾顧慮,必須先打掉四會的黑勢力。壹場聲勢浩大的打黑除惡專項整治行動在四會拉開了序幕,龍傑鋒及其組織的“龍興社”的罪惡黑幕也壹點點地浮出了水面:
警方調查發現,1999年,時為四會市東城派出所民警的龍傑鋒秘密組織黑社會性質犯罪團夥,暗中招募150多人,逐步形成了以龍傑鋒為首,以鄧洪樞、黃向華、黃建華、江君鵬、曾浩斌、鄧耀明、張紹榮、藍誌明等人為骨幹,以龔順安、張鋒等人為主要成員的犯罪組織———“龍興社”。
知情人士透露:“龍興社”的班底是羅源幫。龍傑鋒的家在四會市羅源鎮,他1999年從警校畢業後,在四會市裏當警察,就秘密糾集家鄉壹些無業青年來四會市“撈世界”,形成以龍傑鋒為首的羅源幫。“後來隨著幫會成員壯大,在四會打出了壹些名聲,就成立了以他的姓為名頭的‘龍興社’。”
“龍興社”成立後,制定了行動綱領,建立了嚴密的組織,進行了明確的分工。他們經常持獵槍、砍刀、鐵棒在四會市大肆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收取保護費、開設賭場、強占收取河沙開發權,還稱霸魚市、在學校結團組社並妨害執法部門執行公務。
知情者透露,“龍興社”的成員時常聚集在四會市汽車站的2樓會議室開會,有十幾個馬仔在樓下站崗,不許任何人靠近。根據執行任務的優劣,“龍興社”的成員可獲得不同的“薪資”。而支撐“龍興社”150多人開銷、揮霍的資金,則來自於魚市、酒吧的保護費和開辦地下賭場的非法收入。
為了爭奪利益壯大組織實力,“龍興社”還先後非法購買了刀具、槍彈等武器,多次與其他黑惡勢力打架鬥毆20多起,致5人死亡,多人受傷。為了籠絡人心,龍傑鋒及“龍興社”對壹些因違法犯罪受傷、死亡的組織成員支付醫藥費或對其家屬進行撫恤。
馬仔與人鬥毆“龍鬼”出警“助拳”
“龍興社”組建後最殘忍的壹樁命案是龍華夜總會出警行兇案。“警察不來還好,警察壹來我們就只有跑,這裏誰都知道警察和他們是壹夥的”,事發當晚目睹同伴被活活打死的阿聰至今難以忘記那血淋淋的場面:
2000年10月28日晚上10時,阿聰、吳德森和幾個朋友去龍華夜總會玩,剛巧撞上“龍興社”的幾個馬仔站在門口。阿聰等人不小心撞了壹下“龍興社”的“兄弟”,雙方對罵了幾句,“龍興社”的壹幫人就氣勢洶洶地拿著壹尺多長的鐵棍沖了上來……
幾分鐘後,壹輛警車接警後趕到現場,兩名警察壹進來,阿聰等人壹看是“龍卷風”的人,心知不妙,撒腿就跑。可憐吳德森崴了腳跑得慢,最後被警察逮住。
其後,“龍興社”的壹幫人在警察的“助拳”之下,沖上去將吳德森摁倒,手裏的鐵棒、砍刀紛紛往吳德森身上“招呼”。
阿聰說:“我回過頭,看到吳德森拼命地往外跑,‘龍卷風’就擋在門口,堵住了吳德森唯壹的活路。”
年僅18歲的吳德森被警車送到醫院時,身上血肉模糊,胸口被捅了壹刀,最終不治身亡。
吳德森在警方的眼皮底下被人活活打死,姚沙鄉的群眾憤怒了,數百群眾當晚就去派出所“討說法”。但“向警察告警察,哪裏有出路?”數百名群眾積極奔走卻壹無所獲,得到的答復永遠都是“我們會處理的,妳們回去等著吧!”
事發第三天,憤怒的群眾只好寄希望於更高壹級的“領導”,前往市政府門前等待、圍堵、上訪,要求政府處理“龍卷風”等人。然而,壹年又壹年過去了,事情仍然沒有結果。
直至2005年2月,龍傑鋒被殺之後,相關執法部門才查證:當日,龍傑鋒和東城派出所的壹名值班治安聯防隊員接到報警,到達龍華夜總會鬥毆現場時,見到自己的馬仔陳某和邱某正在與人鬥毆,龍傑鋒不但沒有履行警察的職責,反而大喊“打死他”,並參與追打,致使吳德森重傷,搶救無效死亡。
浪琴軒酒吧發生的另壹起命案讓現任經理阿明想起來就感到恐懼:“那個場面就像香港電視劇裏的黑社會砍砍殺殺壹樣!”
“2003年3月13日晚上11點多,我和李誌洪等13個朋友聚會,突然聽到打鬥的聲音,我出衛生間壹看,李誌洪正拼命往2樓跑,背上鮮血淋淋的,滿臉驚恐。身後有20多人揮舞著鐵棍、砍柴刀追殺上來,包廂裏的朋友都逃了。我嚇得跑下樓,躲在遠處。幾分鐘後,那夥人耀武揚威地走了,我才返回。當時李誌洪癱倒在酒吧前臺,滿身是血,只有出的氣,沒有進的氣。我背著李誌洪去了醫院,血流了壹路,當夜3點他就死了。”阿明說,這是他第壹次見到這麽血腥的場面。
阿明表示,砍人的那幫人中,打頭的“小二”、“癲狗”、“野佬鋒”都是“龍卷風”的人。據稱,李誌洪是因小糾紛遭到這些人砍殺的。
李誌洪的哥哥說,“事發時有人報警,但轄區的東城派出所民警事發後半個多小時才趕到。而當夜從廣寧趕來四會人民醫院看我弟弟的朋友說,來廣寧的幾個路口都沒有設卡,兇手早已逃之夭夭了。”
李誌洪死時才2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