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發展:
節期節俗元宵節的節期與節俗活動,是隨歷史的發展而延長、擴展的。就節期長短而言,漢代才壹天,到唐代已為三天,宋代則長達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點燈,壹直到正月十七的夜裏才落燈,是中國歷史上最長的燈節,與春節相接,白晝為市,熱鬧非凡,夜間燃燈,蔚為壯觀。特別是那精巧、多彩的燈火,更使其成為春節期間娛樂活動的高潮。至清代,又增加了舞龍、舞獅、跑旱船、踩高蹺、扭秧歌等百戲內容,只是節期縮短為四到五天。
演變發展東漢明帝時期,明帝提倡佛教,聽說佛教有正月十五僧人觀佛舍利,點燈敬佛的做法,就命令這壹天夜晚在皇宮和寺廟裏點燈敬佛,令士族庶民都掛燈,也就形成了元宵賞燈。以後這種佛教禮儀節日逐漸形成民間盛大的節日。該節經歷了由宮廷到民間,由中原到全國的發展過程。
南北朝時,元宵節燃燈已成氣候,而真正讓元宵節燃燈之俗發揚光大的則是隋唐。隋朝時,正月十五元宵節已盛況空前。《隋書·柳彧傳》記載:“每正月望夜,充街塞陌,聚戲朋遊。鳴鼓聒天,燎炬照地。”當時的長安城居民都會出來觀燈看戲,街頭表演也豐富有趣,人戴獸面,男為女服,倡優雜伎,詭狀異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