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危險等級劃分為:高風險地區,壹般是指累計新冠病例超過了50例,同時十四天內是有聚集性疫情發生;中風險區域,14天以內有新增新冠確診病例,合計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未超過50病例合計確診的病例超過50例,14天之內未未發生聚集性疫情;低風險地區,沒有確診新冠肺炎病例,或連續14天都無新增加確診新冠病例。當國家發生疫情或重大緊急衛生事件時,根據當前疫情的實際情況和發展態勢,綜合考慮新增和累計確診病例數等因素,以縣市區為單位劃分為:低風險區、中風險區、高風險區。按照突發事件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範圍分級預警,預警級別由低到高,預警級別分級方法及預警顏色如下:四級,可能死亡1~2人的壹般事故,預警顏色為藍色;三級,可能死亡3~9人的較大事故,預警顏色為黃色;二級,可能死亡10~29人的重大事故,預警顏色為橙色;壹級,可能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預警顏色為紅色。
:高風險地區:壹般是指累計新冠病例超過了50例,同時十四天內是有聚集性疫情發生。中風險區域:14天以內有新增新冠確診病例,合計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未超過50病例;***合計確診的病例超過50例,14天之內未未發生聚集性疫情。低風險地區:沒有確診新冠肺炎病例,或連續14天都無新增加確診新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三條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報經上壹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區域部分或者全部為疫區;國務院可以決定並宣布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疫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