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刑法第341條之規定,需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這次的事件中網紅知法犯法,遊走在法律的邊緣,為了流量和利益,忽視法律後果,必須依法嚴懲。
現在的時代,是壹個高速發展的時代,同時也是壹個法治時代,每壹個人在生活中都應該嚴格遵守我國相關法律,避免因為自己的壹時沖動而釀成不可挽回的損失,作為公眾人物更多加註意。網紅的主要任務是宣傳正能量,引導正確的價值觀,網絡亂象的增多,大多數是壹些虛假視頻,以及演員在演戲,很多觀眾缺少辨別是非的能力,更容易上當受騙。
網紅為走紅,無所不用其極。
壹名名叫提子的美食網紅博主拍攝水煮鯊魚和燒烤鯊魚的視頻火爆網絡由科普博主第壹時間進行了爆料,稱此鯊魚是國際瀕危野生動物士蘭沙,同時也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有關部門得知情況之後立即介入調查,推斷出科普博主所言非虛,經過不斷的努力之後,得知漁港應該在浙江,於是選擇給浙江海洋與漁業局打電話,目前當地正在追查。
噬人鯊是壹種怎樣的鯊魚?
噬人鯊又稱大白鯊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按照我國相關法律不落後,不管死活都需要拋棄入海,上岸銷售購買都涉嫌違法犯罪行為,自然莎沒有人工養殖的案例,因此在這次的事件中證明網紅已經涉嫌違法犯罪。目前看來短視頻賬號所有視頻均已消失,平臺對證明網紅也做封禁處理,相信經過這件事情之後,網紅也會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在以後的生活中壹定不會再壹次做出頂風作案的事件。
我的個人看法是什麽?
我認為通過短視頻平臺分享自己的正常生活是無可厚非的壹件事,但是在生活中作為網紅,也應該了解我國相關法律,知法犯法,無視法律必將多行不義必自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