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匯鴻傳媒怎麽了?
惠州匯鴻傳媒已報道。據相關資料顯示,惠州市匯鴻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曾與秦玉林發生合同糾紛。原告惠州市匯鴻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訴稱,2065438+2009年5月27日,原被告簽訂《獨家演出經紀人書》,約定原告是壹家從事網絡媒體和廣告代理的專業演出經紀公司,擁有“匯鴻”藝人品牌團隊,被告聘請原告為其獨家經紀人。在協議期限內,原告全權代表被告從事與表演藝術相關的商業或非商業公共活動,如直播、演出、廣播、出版、影視、廣告、錄音錄像以及其他與被告公眾形象相關且符合簽署本合同精神的活動。合作期限為3年,自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7日,尚在合同履行期內。合作期間,演藝事務收入原告和被告各占50%。原告按照約定履行了協議義務,提升了被告的知名度和粉絲數量,被告也獲得了大量利益。然而,自2065438+2009年7月以來,被告未經協商終止了與原告的合作,並通過愛卡汽車快手龔賬號lq7107788(昵稱:記住老秦)和愛卡汽車快手ID賬號W7086666(昵稱:迷人的老秦)私自開設直播和拍攝短視頻以宣傳和推廣其他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