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1月15日起,《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做了如下調整:
1.不得攜帶以下物品入園:食品;酒精飲料;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
2.在園內,不得從事銷售、交換物品或服務,或出於銷售或交換目的展示任何物品或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形式的導覽服務。
上海迪士尼可以帶部分食物如下:
除了桶裝方便面,所有密封包裝的食品和飲料都能帶進去,即沒有開封的食物。
未切開的水果,整個水果可以帶。
外賣包裝的食品、金屬線纏繞的那種面包不能帶。
如果有小孩要喝奶粉,奶粉放在罐子裏帶進去就行。
帶個杯子可以在園區接水喝(壹定不能是玻璃杯),直飲水是冷的,在巴波薩餐廳和漫月軒餐廳可以接到熱水。
迪士尼地鐵站商戶內買的食物飲品等,商家會幫忙包裝好,可以帶進去。
擴展資料:
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未經我們允許,銷售、交換物品或服務,或出於銷售或交換目的展示任何物品或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形式的導覽服務。
分發、展示任何形式的印刷品或錄制品,或使用任何旗幟、橫幅或標牌。
進行集會、主題活動、演出或演講。
使用相機/手機/手提攝影機之伸縮桿(例如自拍桿)。
進行攝影、攝像或錄音,個人使用及非商業目的除外。
在未經事先許可的情況下從事任何采訪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攝影、攝像、錄音、采訪遊客或演職人員。
冒充或扮演任何迪士尼角色,對其他遊客或樂園運營造成影響。
給園區內的動物餵食,包括鳥類。
放風箏,操控遙控設備,如無人機和遙控玩具。
任何危險行為或可能妨礙樂園及任何配套設施運營的行為。
任何違反中華人民***和國法律的行為。
參考資料:
上海迪士尼-樂園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