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幸福的定義就是我有事可做,而且那些事情能讓我感到充實和滿足。 等我高中畢業之後,過了壹年在回想我高二高三的時候才發現那兩年真的好幸福啊。 自從高壹結束分文理,我選了理科進了物化班之後,後來兩年就沒有再分班了。我們班男生多,女生少,所以和那群糙漢們壹起過了兩年。 高二的時候準備小高考,整天就是背文科,背政治歷史,背給同位聽,背給前後位的聽,滿班亂竄的背,逮到誰都給誰背壹段。當時那日子簡直沒法活,壹天到晚嗡嗡嗡全是背誦,老師也跟著從早到晚背,到後來主課都停了,全留給政治歷史了,真是難熬,等到要考試的前壹天,我們把資料全撕了,不敢往外扔,全扔到教室了,然後在自己掃幹凈。 現在想想,那個時候真是幸福啊,全班同學壹起幹壹件事情,不分晝夜,白天的時候互相提背,晚上回去做生物地理,白天回來在互相講解,我覺得那是我們班最和諧的時候了,比備戰高考還和諧,壹起努力拿四A,最後不負眾望,全班最差的是2A,現在想想那段日子,我都有點想哭。那種幸福滿足的感覺,好久沒有感受到了。 還有高三壹年,數理化輪著刷題,我們班主任病了都不請假,壹天到晚陪著我們,從早上六點到晚上十點半,和老師同學們壹起奮鬥的日子比和家長在壹起的時間都多。
那是格外苦的壹年,可是卻格外的幸福,每個人都為了自己的夢想去奮鬥,每個人都很充實快樂,離高三結束越近,我晚上回家的時候越容易生出不舍,但是也越來越滿足,這是壹種矛盾的心理,舍不得充實幸福的高三,但是更盼望夢想的壹步步實現。
我為了,不,我們為了高考***同辛苦了兩年,兩年裏壹起方向壹致的行走在獨木橋上,真的,我從未如此幸福過,我的整整兩年,每天都很忙碌,所做的壹切都是為了高考,有時候我就覺得,值了,別管結果了,過了這兩年我就值了,結果不重要了。
我只願此生皆有事可做,所做之事皆可帶來充實幸福,這猛地壹聽好像很簡單,可是我覺得非常難,這要求我要壹直有夢想,有奮鬥的目標,從而獲得奮鬥的滿足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