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我們可以發現北京海宏達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實際上只承擔了50%的責任,剩下的50%由消費者自行承擔。這是因為消費者中有兒童被燙傷,而且兒童年齡很小,因此消費者應對兒童負有監護責任。當時,孩子們正在小料臺附近獨自玩耍,員工並不打算將熱湯灑在孩子們身上。因此,法官判決雙方各承擔50%的責任。第三,賠償金額包括護理費、藥費、交通費和經濟補償金。法院判決的金額是5000元,應該是10000元,但父母要承擔壹半。
事實上,吃火鍋時帶著孩子是非常危險的。因此,父母應該好好照顧孩子。不要因為某件事壹味地指責別人,也要反思自己,為什麽妳會放過自己的孩子。以這個案例為例。如果消費者照顧好自己的孩子,這種情況可能根本不會發生。以這個案例為例。如果父母謹慎壹點,也許他們的孩子就不用受苦了。
官司打了兩年多,但孩子燙傷留下的痕跡是終身的。因此,照顧好孩子極其重要,不要讓自己壹時疏忽,留下終生遺憾。
海底撈員工因燙傷兒童賠付5000元。不得不說這次燙傷事故真的很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