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建設用地面積約為355.92公頃,其中景觀綠地和廣場用地占地36.89公頃,占建設用地總量的10.37%;居住用地91.94公頃,占建設用地總量的25.83%;商業服務設施用地159.87公頃,占建設用地總量的44.92%;公***管理和公***服務設施用地14.68公頃,占建設用地總量的4.12%;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51.62公頃,占建設用地總量的14.50%。 清水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範圍:南至天府眉山大道,西至清水鎮界,東、北方向為現狀農田,總規劃面積359.29公頃,其中建設用地面積約為355.92公頃,水域等非建設用地面積約為3.37公頃。
為實現現狀資源與城市建設的高度融合,全面提升城市品質,帶動城市活力,形成功能完善、環境優良的高品質城市功能復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