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時設立文山郡。金、隋對舊制度進行了打擊和擴張。唐朝時期,大起大落,變化頻繁。到了宋代,建立了茅州通化縣和韋州韋川縣。
元為土司制度之始,設茅州、濰州、松潘圩,分諸土司、萬戶。
設茅州、力帆殿、松潘殿、茅公殿。民國初年,汀州改為縣,隨後成立宋麗毛文殖督察署,後改為四川省第十六行政督察區,轄松潘、茂縣、汶川、理縣、茂公(今小金)、京華(今金川)6縣,65個草原部,20個土司,165438+。
1952茂縣區屬於四川省領導。
1953年6月65438+1年10月,撤銷茂縣區,成立四川藏族自治區。原毛公縣改名小金縣(在梅興鎮);原京華縣更名為大津縣;松潘縣部分地區設置南平縣(位於南平);李縣駐地遷至雜腦谷。原阿壩地區改為阿壩縣(中壩境內);原黑水地區改為魯花縣(在魯花);原若爾蓋地區改為若爾蓋縣(在那莫寺);大津縣初四甲地區設立縣級管委會(舟山)。卓克基、松崗、當巴、莫索四個土司分別設立地區政權機關,縣級政權機關——四川省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暫設在四個土司的中心地區馬爾康。四川西藏自治區下轄10個縣,1個縣級管委會,1個縣級辦事處。
1954魯花縣更名為黑水縣,若爾蓋縣從那莫寺遷至大雜寺。
1955四川藏族自治區改為阿壩藏族自治州,自治州人民委員會駐刷子寺。
1956原四川省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原址)改為馬爾康縣。綽甲管委會改為綽甲縣,駐地遷至觀音橋。阿壩藏族自治州轄12個縣。
1958年,阿壩藏族自治州駐地由刷子寺遷至馬爾康縣。壤塘縣(位於南木達)由壤塘管委會設立。撤銷茂縣、汶川縣。同年7月7日,毛文羌族自治縣(位於威州鎮)由茂縣、汶川縣的全部原轄區和理縣的部分轄區合並而成。禮縣遷刷寺。阿壩藏族自治州轄11縣和1自治縣。
1959壤塘縣遷壤塘;禮賢遷哈拉馬。
1960年,禮縣撤銷,在原則縣、阿壩縣部分地區設立紅原縣(在哈拉瑪);其余原則縣合並為毛文羌族自治縣和馬爾康縣。南平縣撤銷,並入松潘縣。大津縣更名為金川縣。撤銷綽加縣,並入金川、壤塘兩縣。阿壩藏族自治州轄9個縣,1個自治縣。
1963,恢復南平(在南平)、汶川(在威州鎮)、理縣(在雜谷腦);毛文羌族自治縣從威州鎮遷至鳳儀鎮。阿壩藏族自治州轄12縣和1自治縣。
1987,阿壩藏族自治州更名為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
2015 10四川省阿壩州馬爾康縣經國務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