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管理,實現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1,作息安排
1.1營業時間:早班10:00—18:00;夜班17:00-24:00;
(早班人員需要提前半小時到店進行清潔和營業準備。)
(周末營業時間延遲至01:00)
1.2休息安排:1天/周
(休息時段為周壹至周四,周五至周日不安排休息。)
(如有請假,必須找交班人員交接工作。)
(經理負責每周排班)
2.考勤管理
2.1所有員工應按規定時間打卡或簽到。
2.2遲到/早退:
上班時間開始後60分鐘內到達公司者為遲到;在工作時間結束前60分鐘離開公司的人早退。
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不算,15分鐘以內扣5元,15分鐘-60分鐘扣20元,超過60分鐘計0.5天事假。
(遲到半小時以上算曠工半天)
2.2曠工:
未提前請假或書面續假不來上班的,視為曠工。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60分鐘視為曠工。
曠工的最小計量單位是半天,半天不到60分鐘算曠工。
曠工扣半天工資,壹天扣三天工資。
當月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全年曠工六天以上者,為嚴重違紀,將自動辭退。自動離職是指員工自動終止與公司的勞動合同關系,從此與公司無關。公司不作任何形式的經濟補償,但保留追究該員工其他經濟和法律責任的權利。4.2服務工作流程6。(1)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