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應及時送至就近醫院治療,並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具體處理步驟如下:
(1)通知其他人員停止食用疑似有毒食品。
(2)采集患者嘔吐物和排泄物樣本進行檢驗。
(3)協助患者治療,主要是急救(嘔吐、洗胃、灌腸)。
2中毒場所的處置
(l)接觸過有毒食物的炊具、用具、容器或設備應煮沸或蒸汽消毒,或用熱堿水和o2%-o5%漂白粉溶液浸泡和擦洗。
(2)用20%石灰乳或漂白粉溶液消毒病人嘔吐處。
(3)必要時,徹底清掃室內外中毒現場,用0.5%漂白粉溶液沖洗地面。如果發生化學性食物中毒,應銷毀裝有有毒化學品的容器或將其轉換為非食用器具。
3可疑有毒食品的處置
(1)保護現場,封存疑似有毒食品。
(2)收回已售出的疑似有毒食品,留存備查。
(3)及時送檢疑似有毒食品。
4責任事故處理
食物中毒,特別是造成嚴重殘疾、死亡的食物中毒,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關具體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提出處理意見時,應嚴格遵循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有充分的科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