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煙道的店鋪不允許做餐飲。
《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中的相關限制規定如下:第九條申請人應當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餐飲服務許可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具有與生產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儲存場所,保持場所環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及其他汙染源保持壹定距離。有與生產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洗手、照明、通風、冷藏、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廢水處理、垃圾和廢棄物存放等設備或者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