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營養成分表中,食物的熱量(能量)是通過計算食物中蛋白質、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的含量來確定的。每克蛋白質和碳水化合物產生4千卡的熱量,而每克脂肪產生9千卡的熱量。因此,我們可以使用以下公式計算食物的熱量:熱量(千卡)= 蛋白質含量(克) × 4 + 脂肪含量(克) × 9 + 碳水化合物含量(克) × 4。例如,如果壹個食物每100克含有10克蛋白質、10克脂肪和10克碳水化合物,那麽這個食物每100克的熱量就是10 × 4 + 10 × 9 + 10 × 4 = 40 + 90 + 40 = 170千卡。這種計算方法基於蛋白質、脂肪和碳水化合物在代謝過程中產生的能量,因此可以提供食物的能量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