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佩克(OPEC)是石油輸出國組織的簡稱,是亞、非、拉石油生產國為協調成員國石油政策、反對西方石油壟斷資本的剝削和控制而建立的國際組織,1960年9月成立。
歐佩克的宗旨是協調和統壹成員國石油政策,維持國際石油市場價格穩定,確保石油生產國獲得穩定收入。
歐佩克組織條例規定
在根本利益上與各成員國相壹致、確實可實現原油凈出口的任何國家,在為全權成員國的四分之三多數接納,並為所有創始成員國壹致接納後,可成為本組織的全權成員國。
該組織條例進壹步區分了3類成員國的範疇:創始成員國——1960年9月出席在伊拉克首都巴格達舉行的歐佩克第壹次會議,並簽署成立歐佩克原始協議的國家;全權成員國——包括創始成員國,以及加入歐佩克的申請已為大會所接受的所有國家;準成員國——雖未獲得全權成員國的資格,但在大會規定的特殊情況下仍為大會所接納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