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戶區改造項目是指位於城市規劃區內,使用年限長、房屋質量差、建築安全隱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設施不齊全的城市危舊房、居住區和城中村改造項目。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中的任何壹個,才能納入棚戶區改造項目。
(壹)房屋結構簡單,影響城市規劃實施,有礙城市景觀,使用年限超過30年的。(二)根據《受損房屋鑒定標準》和《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99),經專業機構評定為危險房屋或嚴重受損房屋(C、D級)的。(三)房屋使用功能不全,包括城市內空間和設施達不到安全衛生要求(無集中供水、無分戶廚房和衛生間等。).(四)排水、交通、供電、供氣、通訊、環衛等配套基礎設施不齊全或年久失修。(五)存在安全隱患,建築密度較高,房屋破舊擁擠,消防落實不完善,道路狹窄,電氣線路老化,電氣安裝不規範。
其他地方的老房子也是如此。未來可能有兩條出路。第壹條出路是,縣城的老房子可能不用翻了,可以局部改造後出租或者經營自己的小院,做點好吃的家常菜,給縣城的市民壹個下班後放松的地方。這裏有很多這樣的小院子。第二條出路是等待拆遷,但這是壹條被動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