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5438年到0553年,葡萄牙人開始在澳門生活。1887 1年2月1日,葡萄牙與清政府簽訂《中葡會議公約草案》和《中葡和解通商條約》,通過外交文書手續正式占領澳門。雖然葡萄牙人從1557尋求明朝在澳門的居留權,但明朝政府在此仍設有衙門,直屬於廣東省管轄。直到1887年,葡萄牙政府與清政府簽訂了有效期40年的《中葡和解通商條約》(1928年到期),澳門才成為葡萄牙的殖民地。
10月3日,鄧小平首次公開提出用“壹國兩制”的方針解決歷史遺留的澳門問題。從65438年到0986年,中葡兩國政府就澳門問題開始了四輪談判。1987 4月13日,兩國總理在北京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的聯合聲明》及其兩個附件。1999年2月20日零時,在中葡兩國元首見證下,澳門第127任總督韋啟立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第1任行政長官何厚鏵在澳門新口岸交接儀式會場進行澳門政權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