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作人員是為人民服務的職業。因此,國家工作人員的福利待遇按照相關標準執行。公務員在出差過程中,食宿交通等費用都有嚴格的標準,應該按照相關標準給予補貼。出差夥食補助標準是多少?下面是對這個問題的詳細介紹。
1.出差夥食補助標準是多少?
(1)旅遊區域的分類
1.國外地區分為發達國家:加拿大、日本、韓國、新加坡、巴西、歐洲國家。普通國家:發達國家以外的國家。
2.港澳臺地區
3.國內區域劃分
壹類地區:北京、上海、天津、重慶、省會城市、沿海城市。
二類地區:發達國家在除壹類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出國旅遊,每人每天補貼120元;國家平均每人每天補貼80元(人民幣);港澳每天補貼80元(人民幣);國內出差每人每天津貼:壹類地區35元;第二類30元。
(2)出差住宿報銷標準
1各類人單獨出行按以下標準。住宿費將在旅行地憑住宿發票報銷。超標發票按標準上報,不達標發票按實際發票上報。國內職務報銷標準(人民幣元)國外港澳臺報銷標準:壹類、二類發達國家:壹般國家主任以上幹部:350250120;壹般國家主任以下幹部:60美元以內:600港幣以內:250200;主任以下人員:2001504。
兩人同性旅遊,只能按照1人的住宿費用標準報銷;3人同行,按2人標準報銷;諸如此類。不同崗位的人可以按照中高崗位員工的標準報銷額度進行報銷。
1.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副市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宿標準由現行的50元調整為70元,深圳、珠海、廈門、汕頭、海南省(以下簡稱特區)由70元調整為90元。
2、局級(及相當職務)住宿費每人每天30元至50元,特殊地區每人每天40元至60元。
3.局級以下工作人員住宿費由每人每天20元調整為40元,特殊地區由每人每天30元調整為50元。
4.商務旅客將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或住在親友家中。如果沒有住宿收據,住宿費不予報銷。
二、員工出差交通及交通費標準
1.出差人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標準仍嚴格按照北京金融銀行(1992)1384號文件第二條執行。乘坐飛機時應嚴格控制旅行人員。出差距離超過1500公裏或出差任務緊急的,市級單位經局級領導批準、區縣級單位經區縣領導批準後方可乘坐該航班。
2.出差期間,工作人員不再支付當地交通費。
三。對商務旅行者的食品補貼
出差人員夥食補助,不論途中和停留,壹般地區由8元提高到20元,特殊地區由16元提高到30元(夥食補助按在特殊地區實際停留天數計算,途中期間夥食補助按壹般地區計算)。
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和各單位召開的訂單、配件、物資發放、產品驗收、評比、鑒定和小型調查研究會議,會議期間的夥食補貼和住宿費原則上由主辦單位統壹報銷。承辦單位不能報銷的,憑承辦單位開具的收據在合同範圍內據實報銷。會場租賃費、會議公雜費、材料費、場地費均由召開會議的單位支付。乘坐火車、汽車、輪船等交通工具參加會議的,只在途中給予夥食補助,不給予住宿費。坐飛機參加會議的,途中不再給予任何補貼。
很多企業對出差人員都有壹定的補貼,包括住宿、餐飲、交通費用的補貼。這樣的補貼主要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合法利益,而壹般辦公室人員對這些補貼都有壹定的標準,在發放補貼時要按照詳細的規定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