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梁武帝時期,僧侶被禁止吃肉(魚),在《楞嚴經》中有五種肉是被禁止的。“腥”和“腥”都叫“腥”。後來據傳肉逐漸被稱為“肉”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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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佛教中的肉不是指雞、鴨、魚等,而是指蒜、蒜等刺激性蔬菜。據《楞嚴經》記載,佛教五禽肉是大蒜、小大蒜、杏曲、種蔥、野蔥。五種肉讓人生氣;熟食很猥瑣,讓人想吃更多。在南傳佛教,妳仍然可以吃壹些肉。
下載梵天經《若佛是子》。不要吃五香。大蒜,大蔥,大蔥,大蔥,運河。是五種食物,不能吃。如果老吃貨。犯小罪之罪。”
佛教傳入中國時,通過本土化的過程,修改了壹些戒律。比如吃有知覺能力的眾生被視為殺生,於是除密宗外的大部分教派都不允許吃雞鴨魚肉等眾生。北傳佛教,也就是修行大乘佛教的人,是禁止吃那些肉類食物的。
當然,特殊情況下,和尚是可以吃肉的。比如在歡天喜地開戒指的情況下。但是條件壹定要完全成熟,而不是拿這個借口胡亂殺人。
《本草綱目》註雲:“慈蔥,冬蔥也;野蔥,山蔥也;興趣,西餐,雲是中華。”星曲也叫洋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