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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應急車道發生事故怎麽處罰?

在高速上走應急車道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同時駕照會被扣六分。如果確實遇到故障等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將車停在急停區,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在車尾150米處放置警示標誌,在夜間、下雨、大霧等天氣同時開啟示廓燈、尾燈和後霧燈;其他人員必須撤至安全應急車道區域,必要時及時撥打高速公路報警電話請求援助。

占用高速應急車道的處罰是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扣6分。具體分析如下:

1.機動車占用應急車道或者非緊急情況下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內停車的,依法處200元罰款,記6分;

2.非緊急情況下駕駛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停放的,依法罰款200元,壹次性記12分;

3.除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行駛外,不得在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超車;

4.倒車、逆行、掉頭越過中央分隔帶或在車道上停車;

5.試駕或者學習駕駛機動車;

6、騎行、碾壓車道邊界或在路肩上行駛;

7.因為應急車道也是高速公路上的專用道路,執行緊急任務時只允許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等車輛通行;在沒有緊急情況下,社會車輛非法占用應急車道,無論是停車還是行駛,都是違法的。如有其他違規行為,將疊加處罰。

在應急車道上正確停放車輛的方法如下:

1.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如果車輛發生故障或者駕駛人突發疾病,可以在滿足相關條件後將車輛駛入應急車道,但需要立即報警,請求交警部門安排救援車輛或者救護車;

2.駛入應急車道時,還需要開啟車輛的危險警示燈,提醒周圍車輛,進入應急車道後,需要在車輛後方150米至200米處放置三角警示架。未放置三角警示架或開啟危險警示燈,扣3分,處罰200元;

3.車上的人也需要轉移到道路圍欄外的安全地方,等待救援車輛或救護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