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先生關於螃蟹有壹句名言:“第壹次吃螃蟹的人,令人欽佩。他們不是勇士誰敢吃?”這種說法有壹定道理。螃蟹不僅看起來奇怪嚇人,而且它堅硬的外殼就像盔甲壹樣。壹個戰士怎麽會不想吃它的肉呢?但是,第壹個人因為吃螃蟹而成為勇士之後,第二個甚至第n個吃螃蟹的人只能是食客,他們之間頂多有雅俗之分。
螃蟹確實是壹種詩意的東西。自魏晉以來,秋天吃螃蟹已成為時尚和高雅的象征。《世說新語》中明確寫道:“畢雲:‘持蟹鉗持酒,拍浮酒池,足矣。”“從此,吃螃蟹、喝酒、賞菊、作詩,成了秋天名人的事。
《紅樓夢》中,曹雪芹還在第三十八首《林小香奪菊詩,諷蟹詠》中,花了大量的篇幅描寫吃螃蟹的風雅和作詩:小說先寫李紈和鳳在等侯奶奶和薛姨媽剝蟹肉,然後命丫鬟拿著菊花桂花蕊熏的綠豆面,準備洗手。平兒壹邊說笑,壹邊想用壹只腥手去擦琥珀的臉,琥珀躲開了,擦在鳳姐臉上,引得眾人大笑。賈家多情種子寶玉曰:“今無詩,不能以蟹賞桂冠。我都唱過了,誰敢做?”沒想到寶玉那首關於螃蟹的詩寫得不好,後來薛寶釵的詩卻說:“看了,大家都說是吃螃蟹的絕唱。”詩中寫道,“桂坐蔭舉手,長安盼重陽。眼前無經緯,春秋皮膚黑黃。酒不腥的時候也要用菊花,壹定要用生姜,防止寒積。今天掉進水壺有什麽好處,月浦有閑飯香。"
現在農業養殖技術發達,螃蟹不僅秋天肥,壹年四季都肥,而且有些還有些誇張。在這個前提下,人們吃螃蟹成了壹種已經逝去的時尚。難道不知道如今壹些像樣的飯店,哪家的菜單上沒有香辣蟹等路菜?至於壹邊吃螃蟹壹邊寫詩,早已是壹種古老的不可挽回的行為。
在我看來,吃螃蟹之所以成為壹種時尚和潮流,其實並不在於它的味道有多好,因為今天好吃的東西很多,但是螃蟹能經久不衰幾千年的真的很少。吃螃蟹是個慢活,需要極好的休閑。如果壹個人餓了三天,壹定會選擇最好吃的香辣蟹和壹碗煎蛋面。這樣,吃螃蟹就有了壹個前提:吃飽了不餓。也就是說,只有在不餓的前提下,食客才能輕松地將蟹肉從它堅硬的外殼中取出(其實要花半天時間,但只夠吃壹口)。豐子愷寫父親的時候,回憶說他老人家的壹個愛好,就是和壹只螃蟹喝幾個小時的黃酒。其實醉酒的意義不在於喝酒吃螃蟹,它的意義本來就不在於螃蟹,而在於可以渲染的優雅或者裝腔作勢的優雅。所以,有些人想泡妞的時候,往往會打電話說:“今晚我請妳吃辣螃蟹。”好像手裏拿著壹只香辣蟹,人就能立馬變成小資白領。
明末學者張岱曾寫過壹篇關於螃蟹的短文,談及他年輕時的儒雅:“無鹽之食,是蚌,河蟹。到了10月份,螃蟹肥得像米和米,殼大得像盤子...掀開它的殼,膏體油膩堆積,像玉石壹樣,會粘在壹起,雖然沒有八寶珍貴。1-10月,我和朋友兄弟約好見面,定在下午到,做了6個人的蟹菜。我怕冷怕腥,反復煮。從肥美的臘鴨,牛芝士,琥珀般的醉蟹,玉飯般的鴨汁煮白菜。果苦以橘,栗以風,陵以風。喝玉壺冰,用兵菜坑筍,用新宇白航飯,用藍雪茶洗。以今日之思,真如天師祭,醉飽食,慚愧。”
張岱早年是個富家公子,晚年卻國破家亡,頭發都扔到山裏去了。這位先生在幾乎餓死的傍晚場景下,還津津樂道早年的蟹宴,讓人唏噓不已。在任何壹個時代,如果奢侈之風如此猖狂,幾乎沒有不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