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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兒老孫是老太太的命根子。這個諺語是怎麽來的?

因為大兒子是母親的最後壹個孩子,生活中陪伴她的時間更多,照顧的也最多,雙方感情也很深。而且因為他最小,母親總覺得其他孩子要給他讓路,所以他當然是命根子。長孫是孫輩的第壹個孩子,代表著另壹代人的血脈。壹般的老人都很重視傳宗接代的事情,所以當然很重視長孫。

當我們討論這個問題時,我們應該用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來分析。過去,早結婚,多生孩子。大多數人在20歲前結婚生子,壹個女人可以接連生十幾個孩子。

在過去,人們很少讀書,壹個人的智力取決於積累的生活經驗。所以,活久了,閱歷就豐富了。“壹匹老奸巨滑的老馬”?當老人和年輕人對壹件事意見不壹致時,為了說服晚輩。他們常說:“我走過的橋比妳走過的橋還多。妳懂什麽?”

在壹個大家庭中,老人並沒有得到與眾多兒孫同等的待遇,而是更喜歡他們的大兒子和大孫子。因為養好自己的兒孫,不僅僅是壹種投資,更是壹種投資,是為了防老。當然,這種投入在當時還是精神上和情感上的。為了他們的未來,老人照顧他們的老兒子和孫子。

試想壹下,如果壹個人二十歲就生了,如果是男孩,這就是她的大兒子。等她老了,大兒子也就半歲了。過去,人們飽受營養不良、缺醫少藥和過度勞累之苦。壹般壽命都不長,身體也不好。比如這個人七十五歲,大兒子五十五。當時交通運輸不發達,都是背在背上的。必要的話,大兒子好像指望不上了。所以我們來看看她大兒子多大了。過去:夠了嗎?四十六。也就是說,過去的自然生育年齡是在46歲之前。如果她的大兒子在她四十五歲的時候出生,那麽當她七十五歲的時候,他就三十歲了。作為年輕人,壹旦老人有需求,這個老兒是最管用的。再來看長孫。老人七十五歲時,她的大兒子五十五歲。長孫應該三十五了。(以前侄子比叔叔大,侄女比嬸嬸大,這不是什麽新鮮事。)這個曾孫是老人們的又壹大希望。最後,我們來看看老人的孫子。老人七十五歲,老兒三十,兒女才十歲。顯然,我們不能指望它,更別說年輕的那個了。

所以民間有“老兒老孫是老太太的命根子”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