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指在小土地所有制基礎上擁有簡單生產工具的自耕農。然而,有些人把可以自己選擇主人的佃農稱為自由農民。他們人數眾多,但從未成為社會上占統治地位的階級力量。
歷史背景在古希臘的奴隸城邦經濟中,自由農民主要從事農業生產。但在奴隸主的壓迫和商人資本、高利貸資本的剝削下,很多人陷入破產,淪為奴隸。在羅馬奴隸帝國的廢墟上,隨著征服者日耳曼·馬爾克斯的解體,出現了大量的自由農民。馬可是從氏族公社過渡到土地私有制的壹種社會經濟組織形式。馬克的土地曾經是公有和私有的。到6世紀末7世紀初,財產被分割,土地逐漸私有,可以自由轉讓。這個氏族公社逐漸轉變為自由農民公社。在中世紀的歐洲,封建主義的過程就是自由農民逐漸失去土地和人身自由,成為農奴的過程。因為無論在農奴制還是租佃制的情況下,農民都是用自己的工具在自己支配的小塊土地上耕種,也就是有自己的經濟。在這種情況下,農民只有失去人身自由,依附於封建主階級,而領主或地主擁有超經濟強制力,才能為他們提供剩余產品。
在歐洲封建社會解體的過程中,又出現了大量的自由農民。到14年底,英國已經是自耕農的大多數。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在資本原始積累的過程中,他們被趕出莊園,被搶走土地,變成壹無所有的“自由”雇傭勞動者。這種在小土地所有制基礎上從事個體經營或勞動的自由農民的歷史,表明了小農經濟的不穩定性。雖然它們曾經在奴隸經濟和封建經濟中構成農業生產的基礎,但卻無法成為社會的主導生產方式。也說明了,代表自由農民、小資產階級經濟學、小農經濟的社會理想的社會主義,永遠是壹種幻想。